第三章 珍妮爵爷(1 / 2)

加入书签

我颓然退后,用魔杖支撑着地面,好让自己不会倒下。整个世界就这样以我为中心开始快速地旋转。我踉跄着走到路边,用手抓起几朵怒放的铃兰,又把背上的包裹甩在地上,从里面摸索出一些巨魔的骨粉和月长石粉末,再把它们一股脑儿地塞进嘴里,嚼一嚼吞下去。

铃兰花瓣原本有点儿甜味,然而和那两种粉末混在一起,就变成了刺鼻的氨水味儿。它们一落到胃里,一股凉气就直冲我的脑门儿,涨得我的耳膜都像是要破掉。

恢复精神的药剂制法有千千万万种,几乎所有有香味儿的花朵和骨粉之类的东西都能成为关键配料,但像我这次这么用,后遗症可不大好受。现在我的脑袋终于摆脱了眩晕的感觉,可胃里却一阵又一阵地抽搐,然后我之前吃掉的黑面包和腌鱼就从我的嗓子眼儿里一股脑地挤了出来,路边的一大片铃兰顿时惨不忍睹。

蓝眼睛尼安德特人女骑士已经从灌木丛中站了起来,看着我只说:“你……你……你!”

我又扯下来几朵铃兰擦干净了嘴,然后捡起地上的口袋,向她点头笑了笑,慢慢地绕着路魔留下的那个大坑转圈。

彩虹喷射只对生灵起作用,这生灵包括一切有心跳有血液的动物,也包括食人树和食人花之类的魔物属植物。因此如果这只路魔之前吞噬了很多人的话,那么他们身上的金属制品小东西就应该会掉在那个坑里。一个魔法师通常都需要很多材料,而这些材料在大多数人看起来都挺稀奇古怪——比如现在我背后的口袋里就有一小串风干的蝙蝠耳朵,当然这不是配菜,是魔法材料。

坑里有不少亮闪闪的小东西,那是些指环项链之类的零零碎碎。其中一个戒指的戒面上还镶嵌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因为路魔体内酸液的长期腐蚀而变得更加璀璨。我跳下坑去,捡起那枚红宝石戒指和一个荧光石小饰品,然后沿着原路爬了上来。

那个女骑士还站在里那,手里握着一把灰蒙蒙的铁剑,瞪着眼对我说:“法师!”

我能够体会她的这种心情。在我很小很小,小到记忆都快模糊的时候,我的母亲常常会在我晚上不睡觉的时候吓唬我——“洛基山上的魔法师会在晚上飞下来抓走还醒着的小孩子,做成蜥蜴干挂在屋檐下!”

那时候的人们都知道魔法师这种生物,都知道他们有挺可怕的力量,可实际上没有一个人真的相信自己会看到魔法师。就像很多人崇拜金牛神、独角兽、长翅膀的奥克良小仙女一样,可从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真的就能看到它们。哪怕是为我代售幸运戒指的小贩,也一直认为我只是个用廉价锡制品换钱的还算入流的手工匠而已。

还有的人赌咒发誓说,某片丛林里存在着看不见摸不到的邪恶力量,会让人发疯、精神失常。实际上那是他们不小心踩坏了丛林妖精的巢穴,于是小妖精们会用尖利的骨刺去折磨他们,让他们像发了疯一样跳脚大叫。

由此可见,普通人也是看不见丛林妖精这类魔法生灵的,只有一些类人种生物和拥有真实之眼的魔法师才看得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