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狼狈为奸?(1 / 2)
沈旭之有些踌躇,并不是因为杀人,少年郎这么多年,什么时候忌惮过刀头染血这种事情。而是那人是兰明珠的什么什么母后,也不知道是不是亲生的。
九尾天澜白狐似乎看出来沈旭之心里在想着什么,笑道:“都告诉你是好活了,皇后不是兰明珠那丫头的亲娘,只是神殿派过来的一枚棋子,最近蹦的厉害,直接杀了她,告诉神殿这一战不死无休!”
九尾天澜白狐翻动纳戒,拿出一张绢纸,扔了过去,道:“按照这个名单杀,一个都不要留。”
看了一眼那张绢纸,上面密密麻麻写了至少上千个人名。一个名字就是一条人命,这些都是神殿安插在宛州皇宫里的钉子?有这老狐狸在,还真是省心啊,连杀什么人,都给自己定下来了。
还是老狐狸知心啊!沈旭之嘿嘿一笑,从纳戒里取出一套天枢院的黑衣黑氅,随手穿上,假模假式的对着九尾天澜白狐做了一个天枢院的军礼,转身出去。
天色似乎要亮了,正是似亮非亮鬼呲牙的时候。沈旭之身披天枢院黑衣黑氅大步走了出去,早有天枢院军士传下军令,没有多久,五十骑黑骑就已经整装待发。
沈旭之看着依旧威武而冷酷的天枢院黑骑,心里有些发酸。想当初在皇城下围剿六境魔修的时候,天枢院黑骑像是涓涓细流一样,看上去竟似没有尽头。而如今,和神殿彻底翻脸,自己只有五十骑黑骑带着去干掉皇后。
不是怕有什么意外,而是如今天枢院居然会孱弱到了这样的地步,让沈旭之很难相信。
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沈旭之也没说话,站在院门口冷冷的看着对面天枢院黑骑,随后庄重的敬了一个天枢院的军礼。能坚持到现在的儿郎,都是好儿郎,值得自己信任且尊重。
“刷”的一声,五十骑黑骑宛似一个人一般,对着沈旭之回礼。朦朦的光影中,一股铿锵铁血的气势顿时而起,有如此精锐,天下何处去不得?
沈旭之感觉到胸膛里面冰冷的空气变得滚烫,随即吐了出去,喝到:“走!”
穷奇知趣,早已经趴在地上,等待沈旭之。翻身上了穷奇的后背,沈旭之认了认路,双腿一用力,拉扯穷奇直奔皇宫而去。
有关于宛州皇族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沈旭之不知道。用膝盖都能想到,在这一方势力之中,到底掺杂了多少纷繁复杂的纠葛。老狐狸和刘大先生的天枢院,魔族想要在海角平原建立空间通道,不知道多少年前就在宛州安插了那个死太监。而神殿虽然对天枢院不屑一顾,可是火鹿岛上的兰明珠与李牧却是欲先杀之而后快。被天枢院屡次击败之后,宛州要是没有神殿的实力渗透,那可就见了鬼了。
按照老狐狸的做法,以万钧雷霆之势直接把所有伸到宛州的狗爪子全都斩掉,的确痛快淋漓。可是以九尾天澜白狐的性格,应该躲在幕后,阴死这些人才是,怎么会选择如此简单暴力直接的办法呢?
想着想着,沈旭之就笑了。这是虚张声势,天枢院已经不像是在刘大先生手下那么强大了。当日天枢院硬抗魔族,被神殿在背后捅了一刀子,不知道受了多重的伤。就像是一只受了伤的荒兽,与其躲躲藏藏,让其他荒兽进入到自己的领地,还不如杀死最早进入的荒兽,再轻轻舔舐自己的伤口。
不过这么做,沈旭之喜欢。简单直接明了,能动刀子的时候,少年郎都懒得跟人讲道理。
穷奇的速度并不是很快,沈旭之照顾着身后的黑骑。耳边轻轻的风吹过,沈旭之觉得意气风发。回到宛州,就算是天枢院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天枢院了,能带着黑骑冲进皇宫,把那个一直圈禁兰明珠的皇后杀死,顺手做掉神殿在宛州安插的人手,用鲜血洗去天枢院这只凶兽身上的灰尘,这种事情不管怎么做,沈旭之都会觉得爽利。
爽利的事儿,自然做起来舒心的很。
宽敞的长街,或许是因为宵禁的关系没有一个人。沈旭之头上黑色罩帽紧紧的拢在脸颊旁,身后黑氅猎猎作响。跃马长街,直接对神殿下手,沈旭之感觉有些激动,比在深渊界打生打死更要激动。
皇宫距离天枢院大院并不如何远,没用了片刻,沈旭之就已经来到皇宫门前。翻身下了穷奇的后背,手指微微一用力,一道血腥杀气妖氛从沈旭之手指中射出,穷奇旋即变成霸王长枪,随着血腥杀气妖氛的舞动被少年郎握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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