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一首老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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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里遇到灭顶之灾,这次要是我不能活着出去,拿到这异宝出去,整个部落都要灭亡掉。你说,要是你的话有别的选择吗不跳字。阿瑾声音轻轻,月光下带着说不出的坚定而决绝。
沈旭之想了想,感觉到怀里的小羊皮袍子翻了个身,继续睡着。那丝紫气对羊皮袍子一点感应都没有,想起中州群山之间的老宅里的那个叫做端木宏来的老人,想起海角军营里面那些个坦直而粗鲁的丘八,想起天枢院阴森却又充满热血的军士,轻轻摇了摇头,道:“不能。”
“你知道上面守护异宝的是什么吗不跳字。沈旭之问。
“不知道。我们族虽然传承千年,但是从百年前就不再派祭司来这里送死了。关于大雪山的记载很少,只知道这里有能改变天地气运的宝物。我的老师就是当年没来朝圣,因为那时候族里只有她一个祭司。没有祭司的部落衰亡也是迟早的事情,与其来朝圣,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守候部落。老师本来准备我成年之后就来朝圣,完成一个祭司完整的一生,没想到最后却……”说到这里,阿瑾顿了一下,声音不再如清水一般温婉透彻,“所以我来了,想听一听神的启示,给部落找到一条可以继续繁衍下去的办法。”
“这里从来没有人能出去,你就这么肯定?”
“死在这里,也算是我对部落完成了一个祭司的使命。总比死在自己根本没有力量去挽回的天下大势里强,最起码我的心是平静的。”
“什么事儿?说来听听?”沈旭之好奇,问道。“要是没什么忌讳的话,反正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就当闲聊了。”
“能活几天都不知道,有什么不能说的?”阿瑾面色平静,只是语气里有一丝凄苦。“你们是小族,按照你说,还在山的那边,这天下大势就算是变得再大,也关系不到你们。但是我们族就不一样了。”
如小溪水潺潺,清澈见底的声音婉婉而述。等阿瑾说完,沈旭之这才恍然大悟,心中无数无法连织成片的东西全部都连在一起,少年郎心中一片光明。这一瞬间,仿佛山顶那丝紫气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吸引了。
深渊魂界,南方是平原,繁华鼎盛。北部是崇山峻岭,只有无数星星点点的小部落存在。南北连接处,便是这大雪山和周边四五个人数上万的大部落。阿瑾的部落狭长,连接北部崇山峻岭和南部繁华的南国。南国老帝王去世,王位没有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传给长孙。长孙继位之后,不断削减自己六位王叔的权势。最后一位是被册封镇守南国北部边陲的王爷,虽然是最后一位,但这位王爷却极为强势。本来便与北部各大部族鏖战多年,生生打出一片朗朗乾坤,又如何甘心情愿束手就擒?要是能享受一个富贵王爷也还算了,可是自己那几个亲生的兄弟下场都不算好,有一个不堪**甚至自己坐在当院,点燃京城中的王府,自残而亡。
因为这位王爷最为强势,也最难顺从,所以王旨最后到达,比第一个削藩的王爷足足晚了五年。偏巧王旨到的时候,这位王爷不在王府,说是视察北部边疆,以免崇山峻岭中的部族生乱。但是所有的人都知道其中的道道,这位王爷肯定是不堪束手就擒,拉兵准备造反了。时间还不算充裕,这才不断拖延。
阿瑾的部落就是首当其冲的势力。要么投靠南国,但是一旦打起来,也免不了当马前卒。这么多年来阿瑾的部落被这位王爷活生生打怕了,甚至动动刀兵的念头都没有。但是如果投靠这位边王,以北部一隅之地,抗全南国的兵力财力,怕是只能抵抗一年半载,之后也是一个灭族的下场。全族左右为难,老祭司出使南国,却不知什么势力在半路狙杀,老祭司死于非命。留下阿瑾这么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儿当上祭司。
全族上下都不知该如何是好,正好赶上大雪山朝圣,阿瑾力排众议进入大雪山。或许能在大雪山中寻到一处出路,虽然渺茫,总比在两股大势力中间被碾成齑粉要好得多。
“真是难为你了。”沈旭之心中雪亮,无数碎片连接起来,叶兰宇的身份也变呼之欲出。叶兰宇从来不是孤身一人,身边隐匿的随从甚多,这一点沈旭之早就知道,从未点破,因为沈旭之没想懂。这老叶,沈旭之嘴角露出一丝嘲笑,也不知跑到最北面的群山里面干什么去了,没事儿闲的。竟然跟着自己走了这么远,还来到大雪山,想来叶兰宇跟荒宇城城主也早就有联系,眉来眼去的。就是不知道荒宇城城主是叶兰宇的嫡系还是各怀鬼胎。但在沈旭之眼里,这些都不重要,甚至连细枝末节都算不上。
从前的疑问得到了答案,那么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这狗日的叶兰宇为什么要跟着自己走了千山万水,看着自己当了树人一族的祭司,收服穷奇,从亥黎族走到大雪山,自己总是感觉到叶兰宇在窥视着什么,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这件事情真是难以解释……
沈旭之手指在身边熊皮旁抓起一把雪,冰凉的手指按在太阳穴上,轻轻揉捏了两下,思绪却依旧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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