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刘泽宇的老相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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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之见莫良眼中眼神闪烁,心里一乐。虽然不擅长生意上的种种伎俩,但前一世耳闻目睹过那么多,莫良的这点小把戏沈旭之又怎能看在眼里。
“那就算了,这些石头我也只是看着好看,既然贵族有用,我又怎能夺人之美?”沈旭之正色道,看上去诚挚无比。.
听沈旭之这么一说,莫良心里开始有些后悔,但又心存侥幸,问道:“不知沈少手头有什么荒兽的尸体?”
沈旭之比划了一下一夜之间死在自己手头的几个猎物,最后又顺便强调了一下都是新鲜的,自己的追随者正在要做成食物储存起来。
几个荒兽一比划出来,莫良就傻了眼。啮齿豹只是四级的荒兽,身子不大族里也就是能大打牙祭而已。但那只土系的犀角兽却是身躯庞大无比,即便是肉质比较粗糙,但足够全族的人吃十天。省一省的话,加一些草树的叶子果实,二十天也是可能的。
更何况沈旭之要换的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荒兽体内的石头!
莫良一下子开始心急了起来,这么好的一笔买卖难道就这么亏在自己手里?“沈少,沈少,好商量,好商量。”
莫良生性淳朴,即使活了这么久,也没见过多少坑蒙拐骗的事儿,一下子被沈旭之拿捏住软肋,连忙着急的拦住沈旭之,急道:“沈少,再商量下。要不匀给我们几只也行。”
沈旭之一看这莫良也是良善之辈。就连这么基本的讨价还价也沉不住气。心中暗喜,嘴上却是毫不退步:“没事儿,今天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莫老丈不要客气。这么点小事儿,就要你们亥黎族付出那么大的代价,我也过意不去。就这样,我手头还有几块石头,要不老丈先拿去用?”
说完,沈旭之变魔术一般变出来几块妖石,在手中不断扔起。落下。初生的旭日照耀下,闪烁着七色的光芒。
“其实……其实……”莫良心里悔恨交集,心里一横,也不管什么颜面不颜面的。直接实话实说:“其实这种石头我们族里也就是一些女人留下来做装饰,没什么大用处。还请沈少见谅,换一些荒兽给我们。”
沈旭之微微一笑,本来这种无伤大雅的小狡黠也不在意,不为己甚,拍了拍莫良的肩膀,说道:“哈哈,好。不知道老丈打算怎么换?”
“十块石头,五百斤荒兽。沈少看怎么样?”莫良一咬牙,说出了自己心里的价位。
沈旭之也不讲价。或是懒得讲价,直接应允。莫良莫再两人心中大喜,带着沈旭之便回亥黎族。
莫良心中有愧,沈旭之又自觉占了大便宜,一路上宾主相谈甚欢。沈旭之问了许多事情,莫良有问必答,一段不短的路很快便走到头。羊皮袍子在沈旭之肩头,耷拉着脑袋,睡的一塌糊涂。
好像到了,沈旭之远远地看见一座大山。山上被开凿出来蚂蚁洞一般上百个黑漆漆的洞口。莫再开心的说道:“那面就是我们亥黎族的圣山了。”
“看上去很雄伟啊!”沈旭之眯起眼睛,自己打量了一下亥黎族的洞穴。山洞有大有小,但大多粗陋不堪,看周围岩石的颜色,估计年头长的洞穴开凿出来三五十年。年头短的只有五年左右。这亥黎族过的真是不怎么样啊!沈旭之看着那面上百个或大或小的山洞,虽然不动声色。心里却暗自腹诽。
山下有一大块空地,周围无数的荒兽骨头被遗弃在空地四周。空地上几座篝火还没完全熄灭,冒着白烟。十几个男男女女在忙碌着,男人都是年老或者身上有残疾的,或是用石头使劲敲打鞣质兽皮,或是在一块块不知什么石头上磨着长矛。女人则缝补着兽皮,胡萝卜般粗细的手指居然能灵巧的拿起蜂尾针,穿过树筋,这让沈旭之由衷的赞叹。
看着亥黎族的女人在缝补衣物,沈旭之忽然觉得阳光照射下一股璀璨夺目的光华差点没闪花了自己的眼睛。居然一串三十余枚妖石穿在一起,当做项链戴在脖子上!远远的看去,沈旭之甚至能感受到那些妖石上面发散出来的丰沛的天地元气,即便少年郎知道这是一个错觉,但这也是一个美好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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