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心酸(1 / 2)
看了一眼趴伏在地上。没有半点儿不乐意的豆丁,又看了看它背上的那块儿,已经有了‘福’字雏形的背毛,萧一奇不禁一笑。半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头。顺带着,跟王诺兰打趣了一句,“女人,你这是使了什么厉害手段。把一头野狗玩儿的这么没脾气的?”
豆丁不敌视萧一奇,只是因为他是王诺兰心的“夫君”,瑞儿的爹。这会儿,听了他拿自己跟王诺兰打趣。哪里肯依?
当即就呲牙咧嘴,怒目圆睁的站了起来,准备听王诺兰一句令下,就扑倒萧一奇,对他这个不尊敬它主人的家伙,施以报复。
“别乱动!剪不好可就难看了!”
对豆丁的反应,王诺兰非常满意,笑着拍了一下它的小脑袋,微抬起头,给了萧一奇一个示威的坏笑,“你别没事找事儿!野狗哪有没脾气的!我可是费了好半天劲儿,才说服了它,乖乖趴地上让我剪的!”
原本以为豆丁是只被玩儿没了脾气的呆家伙,这会儿,见它一个眨眼的工夫都不到,就对自己摆出了攻击姿势,萧一奇本能的往后倒退了一步,再看王诺兰一句话落下,它又恢复了没脾气的“呆呆”状态,心中讶异,不禁更甚起来。
狗易训,野狗难养,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萧一奇虽没亲自养过野狗,却在西北军营里,见旁人养过,那被咬得浑身是伤的样子……说是惨不忍睹,都不为过!
如果,能把一群野狗都养成豆丁这样听话又不失野性的,那上了战场,可就是一支令人闻风丧胆的恐怖力量!
“诺兰。这野狗,啊不,豆丁,你是怎么驯养的?”
想到这里,萧一奇看向豆丁的目光,不自觉的深沉了几分,现在的大明朝。看似一片四海升平。但实际上,波涛暗流,却是比大明朝初建的时候。还要汹涌的多得多,百姓们不知,他,又怎可能不知?
西北大营是他在大明朝立足的根本。现如今,却被盘踞边疆。早有造反心思的拓拔野阻挡,对皇城这边鞭长莫及,如果,只是如果。将来,隆庆皇帝再犯了糊涂,要把姜星宇从西北接回来。或者,把皇位让给四皇子。他的处境,可就不是一个“难”字能形容的了!
换做以前,他可以跑,一人一马,怎么也能逃到西北去,可现在……有了王诺兰和瑞儿,他一个人跑了,岂不是把他们母子二人,丢进龙潭虎穴,让他们九死一生?
如果,有一群听话又勇猛的野狗,可就不一样了。
马怕野狗,是天性使然,再名贵的马,遇上野狗群,也会腿软,也会不敢紧追,介时……若当真逢上这样最最不好的可能,他带上瑞儿和王诺兰,带上野狗群西区,也能多不少把握,当然,如果可能,他还是希望,这样逃难的情况,不要发生才好……
他清楚的记得,那年他逢隆庆皇帝之命,去阻止王家跟拓拔野联姻前,在香山道观里求的那根奇怪签子,以及,解签的道长当时所说的话——此番前往,一念为吉,一念为凶,殿下遇事,务三思而后行。
然后,他就三思而后行的去找了沈鸿雪,再然后,他就见到了让他一眼窥见,惊为天人的王诺兰,再再然后,没能阻止王家和拓拔野联姻的他,就失心疯了似的跟着王诺兰的车队走了一路,就一念之差的在她和拓拔野的新婚之夜,敲晕了拓拔野,跟她成了鸳鸯……
想起自己躲在房梁上,看拓拔野每天清晨起身,光着身子从地上爬起来,以为是睡觉不老实,半夜滚下床来的那满脸尴尬样子,萧一奇便忍不住唇角扬起了一丝浅笑,小女人是他的,一直都是,从来都是,儿子也是他的,一直都是,从来都是,只是,这种欢喜,他只能藏在心里,总也不敢明说出来,哪怕,现在的王诺兰,已经跟以前时候有了很多不同,也是一样。
“你傻笑什么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