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养眼的白(1 / 2)
但……现在,她已经接管了这个身子,受了人家施恩的,也是她,“我想见见他,跟他说些话,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不要在这里,不要在医坊里。”
“你还是不想回家?”
王诺兰的话,让孙大光微微一愣,继而,便眉头微拧的又看向了她,“以前,你不知他们会在钱财和你之间,选择哪个,才不敢回去,现在,你已经知道沈家和王家的态度了,为什么还不肯回去?”
“你已经知道,我不是以前的王诺兰了,难道就不觉得,我跟沈鸿雪回去之后,是会露馅的吗?”
抬头,看了看孙大光,王诺兰也是满脸的无奈,她不是不想替她这身体回去家里尽孝,而是……对过去几乎可以算是一无所知的她,跟着沈鸿雪回去,只会让事情变得比现在更加糟糕,更加麻烦,“还有瑞儿,我要怎么跟沈家和王家解释,他为什么是萧一奇的孩子?现如今,陛下都已经拿他当孙子了,我再改口,说他……你说,沈家和王家能承担的了陛下的雷霆之怒,还是我去背着一个偷人的名声儿,被浸猪笼?”
王诺兰突然觉得自己这日子过得有点儿糟心,一个谎编出来,后面,就需要再编十个谎来圆,然后,圆来圆去,把自己绕了进去,到头来,想要反悔了,已来不及。
“谁敢!”
从小在本门里长大的孙大光,并没有受这个时代俗世的影响,在他看来,喜欢的就是喜欢,喜欢的就要保护。就好比王诺兰,他瞧着喜欢,觉得有趣儿,就一定不会让她遭受半点委屈,不管她是什么身份,也不管她是谁的人,只要她是她。是他认识的王诺兰。就足够,“谁敢伤你,我就让谁满门上下。鸡犬也不留!”
“瞧你凶的,就差张嘴咬人了!哎,我刚才跟你问的话呢,我那表兄。你倒是能找到不能啊?!”
笑着跟孙大光调侃了一句,王诺兰本能的就想起她养的那只小狗崽子来了。“啊,对了,还有,还有。豆丁什么时候能回来啊?你不是说,就让人带它回去一趟,打造副护具吗?这都三天了!”
“明天就回来了。”
在孙大光的概念里。豆丁,是比大部分人都要值钱的。当然,这人也分三六九等,像王诺兰和他自己,就是那种比豆丁值钱的,沈鸿雪那种,就是没有豆丁值钱的,“你想见那个沈鸿雪的话,我就使人去联络他,介时,你跟我去一趟接单的铺子,见一见他,也就得了。”
“行,就依着你安排的办吧,明儿赶紧把豆丁给我抱回来,我一时见不着它,就心里不舒服的慌。”
是人都有个依赖心理,王诺兰当然也不例外,虽然,豆丁才只是个奶牙都还没换完的小崽子,但有它那会呲牙的小家伙儿在,她就会本能的觉得安心,“还有,以前的事儿啊,我都不记得了,等见了沈鸿雪,他要是跟我提起来,我该怎么应对才好?”
“我师父说,人在受了严重的打击之后,会忘掉许多以前的事情,你被自己信任的丫鬟背叛,险些没命,受的打击,该也不小的才是。”
抬头,看了一眼王诺兰,孙大光话里有话的给她提点了一句,“反正,王诺兰是如假包换的柳轻心,那沈鸿雪想要比对手印,都比不出差别的,你怕的什么?你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不想回家去让沈王两家的老人担心,不是比任何理由,都更妥当,都更有说服力吗?”
“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王诺兰并不是个笨的,听孙大光这么一提醒,自然就想明白了他的意思,高兴之余,本能的双手抓住了他放在了桌子上的手臂,“我说孙大光啊孙大光,你可真是聪明!
在古代,是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的。
就算孙大光没有这样的观念,王诺兰也会本能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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