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八章:远梦(大概是二合一)(1 / 2)
那应该是一个早晨,开学总是在早晨,路明非骑着自行车嘿咻嘿咻地往仕兰中学赶,身边路过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轮胎卷起槐花飞到了他的肩头上,他从越来越远去的车窗里看到了那白色的肩影,好巧不巧的是对方似乎也在车内回头看他,两人的视线相触有分离,擦肩而过。
再一次见面是十分钟后,他赶到了学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抬头看向仕兰中学角落那两株歪脖子的樱花树,视线张望左右找不到自己想看的影子,于是他在心里向不知某路大神默默许了个愿,但不到几秒后又打消了自己愚蠢的举动,加快了赶往新的班级的步伐,在从门口走进去抬头的第一眼,他发现自己的愿望实现,像是神启。
人都是印象生物,大脑对每一个特定的人都有一个特定的形象,可能是一股味道,可能是一个场景,也可能是一个颜色。那么这个女孩对路明非来说一定是白色的,裙边上有槐花香的香味,坐在阳光洒在裙摆的窗边捧着那本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
他们在黑板上用力地书写说,青春易逝,容颜易老,莫负韶华,且舞且歌。
可太晚了,太晚了,在那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了,也过于匆匆了,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
“路明非?”陈雯雯把出神的他叫了回来。
耳边隐隐约约有歌声,不是情到深处背景自动播放的BGM,如果可以的话路明非真想听一首《爱情转移》,如果再过于凶狠一点就放《天涯》,起码能让自己有那种撕心裂肺的觉悟...但可惜的是现在在他耳边响起的歌声好死不死是信乐队的《离歌》。
隔着洗手间走廊几十米外的私人影厅里,有人在合唱那首曾经风靡大街小巷的歌曲,唱:你说爱本就是梦境,跟你借的幸福我只能还你...然后到了高潮就是一阵鬼哭狼嚎,女生们勉强够得着声部,男生们吼得撕心裂肺,唱: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下半句歌词还没唱出来忽然就因为自己的破嗓子而笑场了...欢笑声笼聚在一起飘飘忽忽地传到这边来。
有些难听,最先破音的应该是徐岩岩那货吧?不过起码唱得倒还是挺应景,下一句歌词是什么来着?
哦,路明非想起了,好像是心碎前一秒用力地相拥着沉默?
洗手间前全是沉默,飘忽在空气中,和水声一起,和难以明喻的情绪一起,他靠着水台好像有些累,任由冷水打湿了后身的裤脚顺着小腿肚子一路流到袜子里去,水流就像冰冷的蛇一样缠着他。
“你知道了啊?”他双手撑在水台上想不让自己显得那么垮,尽可能地支棱起来一些,毕竟衰了人生十八年还是头一次这么衰,有些手足无措,还没开始告白就被劫机了,真他妈的悲催。
“嗯。”
“什么时候的事情?”
“很早。”
很早?早到什么时候,早到在槐花树的街边他们第一次擦肩而过的时候吗?还是在入学的时候他趴在课桌上偷偷看着站起来做自我介绍的女孩的时候。
路明非其实是想问陈雯雯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准备了今天的告白的,但对方好像误会了什么,但这个回答也算是尽人意了。
“其实你也一直都是知道的吧?”
“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的那些事情。”
路明非忽然有些累,自己的那些事情?哪些事情,能不能麻烦说清楚一些...不过他知道面前的女孩一直都是这样的,说话并不喜欢说透彻,像是关乎着一层可有可无的面纱薄膜,隔着一层白色的雾在说话,好像这样就可以给雾气里外的人留些面子。
“为什么现在告诉我?”他微微前倾了一下离开了水池,因为再这么靠下去他就不止是袜子湿了,就连内裤也得一起被淹没了。
他站在水泊中,水泊里淹着那朵玫瑰花,花侧的水面倒影着女孩注视着他的脸庞,嘴唇轻轻微动说道,“路明非,其实除了我以外还有很多人值得你去这样喜欢的。”
啊咧,这是好人卡吗?路明非呆了一会儿,挠了挠头发,垂下了头,很长一段时间没说出话来,如果这是正式表白的话,光凭女孩这一句话就是死刑了吧?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发了一张好人卡,委婉地贴合陈雯雯风格似的婉拒。
坏的东西是不太好,讨厌的东西是不那么喜欢,你是个好人是除了我以外还有很多人值得你去这样喜欢的。
他整整半分钟没说得出话来,空气沉闷得就像高气压里的瓦瓮,让人想打碎掉瓦壁或者揭开罐口逃开。如果不说一些什么话,那么今天的故事大概就到这里了,女孩会走开,他没有任何理由挽留对方,故事就这么结束了,打上END的标签。
纸口袋里的99朵玫瑰一起淹在积水里和着那颗饱满的情绪一起沉下去、沉下去、沉到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和进淤泥里腐烂掉。
陈雯雯看着低着头的路明非沉默了整整一分钟,可能这对于这个女孩来说也是煎熬吧?她煎熬了一分钟终于后退了半步说,“电影马上要开始了,你还来吗?”
路明非没有回答,又是安静的数十秒钟,直到陈雯雯转身的一刻他才开口了,就像高气压的瓦瓮泄开了一条缝隙,白色的雾气,那些饱满的情绪争先恐后地从里面钻出来,在呜鸣中进行着高昂却沉闷的自述。
“其实林年以前跟我说过这件事的。”
陈雯雯停住了步伐,看向身后的男孩,他还是低着头让人看不清他的脸。
“他说我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嗯。”她轻轻点头。
“其实也经常有人跟我说别吊死在一棵树上,因为前面还有整片森林这种话。”路明非小声说,“大家都在说,高中初中时期的喜欢都不可能走到最后什么的...具体怎么说的我忘了,但大概都是那么个意思。”
“《一棵树和一片森林》,希腊作家爱贝罗书里写的。”陈雯雯小声说,“不要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个森林。”
“嗯...还是你懂得多。”路明非低声苦笑了一下,“林年不止一次跟我说过这件事情,他说这个世界上有两万人会与你一见钟情,两万次一见钟情未必你现在遇到的一个就是里面最好的,更好的永远在下一个。”
“是这样的,一直都是这样的。”她说。
“我不这么觉得。”路明非轻轻抬头看向陈雯雯,“你还记得我们学校里那两棵歪脖子树吗?”
“记得。”
“很丑是吧...现在只剩下一棵了。”他说。
陈雯雯不知道这个男孩想说什么,但只要他在说她就不能离开,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的话没有重量,那么他从来都不会认真地去说话,可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每个字都很重要,那么他说什么,她就得去听什么,他认真说,她认真听。
“你说,如果一个人一辈子都没见过树,第一次看见的树就是那棵歪脖子树会怎么样?”路明非问。
陈雯雯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问题,所以没有说话。
路明非说,“其实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一个学习的过程的...我们从以前开始根本不知道树是什么样子的,直到第一次遇见第一棵自己喜欢的树,才有了具体的印象...知道原来树是这个样子的。”
“就像我第一次看见树是那棵歪脖子树,以后我再看其他每一棵树都会忍不住拿她们跟那棵歪脖子树对比,觉得她们都没有那棵歪脖子树好...因为是那棵歪脖子树教会了我什么是树的啊。”
“......”
“我说的可能有些绕。”路明非微微抽了口气,“我只是想说...林年说有本叫《上海堡垒》的书里说过:世界上有两万个人会跟你一见钟情...但我觉得其实你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终究都是第一次那个人教你的。”
“每次林年跟我说还有其他人值得我喜欢我都没有理他,因为我不管看谁都像是在看同一个人...因为都是那棵树教会了我什么是喜欢,在走进大家说的前面那所谓的森林之前,我对树的概念都是你遇见的那第一棵树教给我的...”
“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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