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冲锋吧,骑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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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这样的场面。fvfvfvfv,≧.☆.c★om”凯瑟琳轻轻的道:“虽然很多骑士都沉醉其中,但是我很不喜欢。”

现在的山谷里,渐渐升起了战争的气氛。城卫队员们虽然大部分是新手,但是毕竟平时训练有素,走到山谷前,便整齐的跳下马准备接战。对于非骑士职业来,很多时候在马上战斗的能力远远低于步战,与其勉强在马上迎战,不如干脆舍弃马匹的机动优势。

车队被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两辆加固的客运马车,马车上的送婚队成员早在进入山谷之前就已经被转移到其他车里,所以这两辆车里只有十名箭法优秀的城卫队员,各自手持弓箭从打开的车窗里探出头,随时准备迎击前方和两侧的敌人。第二部分是另外三辆满载的客车和芙蕾雅的座驾,三辆大车把芙蕾雅的豪华车厢围在内部,而车厢更外侧,左右各十名城卫队员各自持剑守护。最后面是礼品车厢和辎重车厢,四辆货车与前面的车队拉开了四五十米的距离,这个距离恰到好处,即不易受到前面战斗的波及,又可以在遭受攻击时得到前方的即时救援。至于车队最前方,只有属于领导者的几个高阶职业者,不过即使就这几个人也足够了,甚至出去那八名白银阶盗匪之外,其余的低阶人员,几人里任何一个都可以轻松解决。

但是即使是这样,气氛依然凝重。大家都知道,对手不是白痴,不会指望这些杂兵一样的盗匪给自己制造多大的麻烦,肯定会有后续攻势隐藏在其中,就像前两天一样。

“很多人都不喜欢这样的场面。”潘尼斯耸耸肩,轻松地道:“就算是骑士,也有很多厌恶战争的。实力越强,越是厌恶战争,面对战争,热血沸腾,那注定只是普通人的反应。”

“为什么呢?”凯瑟琳不解的问道:“我也感觉是这个倾向,但是不理解原因。”

“你想不明白?”潘尼斯疑惑的看了凯瑟琳一眼,奇怪的问道:“你会因为看到一群婴儿打群加,而且打的血肉横飞而感觉热血沸腾吗?你会喜欢那样神奇的场面吗?”

“没有正常人会去喜欢那些吧。”凯瑟琳苦笑着道:“我自觉还是挺正常的,所以肯定不会喜欢。”

“世上还是正常人多。”潘尼斯面向后骑在马上,背靠着马脖子处的弧形。悠然自得的道:“实力越强,战争中的那些人越像是婴儿,双方军力强弱和士兵的勇猛程度的区别,对于强大的职业者来,无非是碾压和碾压的很愉悦之间的区别而已,真正值得关注的,也只有遇到对方的高阶职业者的时候了,不过那时候性质就变了,不再是战争。而仅仅是两人或者少数几个人的战斗,也就不存在热血沸腾的激动了。”

“确实像你的那样。”艾尔兰队长很怀念的道:“我虽然不是骑士而是战士,但是年轻的时候也出身于法拉尔帝国的基层军队,参加过不少型边界战役。开始的时候还很热衷于荣耀啊胜利啊一类的东西。但是当我晋升黄金阶以后就发现了,周围的敌人也好战友也好,和孩子打架没什么区别,我就算站在那里不动又不用斗气护身随便他们砍。也未必有几个人能对我造成伤害,毕竟高阶和低阶的身体素质差距实在太大了。所以从那以后,我就离开了军队。再也没有回去过。不过,听一百年前那次亡者之战倒是很激烈,像一场真正属于职业者的战争。”

“是吗?不知道,没经历过。”潘尼斯懒懒的挠了挠脖子,似笑非笑的直视天空:“一百年,很久了啊,像我这种年轻人怎么可能知道。”

“后来呢?你就来到了知识之都?”好奇心最强的丽娜忍不住对艾尔兰追问道。

“呃,算是吧。”艾尔兰回忆道:“那时候我四十多岁了,已经完全失去了冲击传奇的希望,所以也没什么动力,只想用多年的继续到处旅行,希望有生之年多见识一下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结果有一年旅行到知识之都就被这里迷住了,再也没离开过。”

“确实,圣都可以是世界上最棒的城市了。”薇薇安赞同道:“如果没有其他原因,我想没人甘愿离开这里。”

“好了,闲聊时间结束,已经可以看到敌人了。”凯瑟琳从马上欠起身,眺望着远处山谷的尽头道:“我也该准备战斗了。”

“你一个人去可以吗,凯瑟琳姐。”艾尔兰有些担心的问道:“万一对方有黄金阶以上的对手藏在队伍里,很容易出危险。”

“放心吧放心吧。”潘尼斯挥挥手:“就算有隐藏敌人,也不会在那里的,相信凯瑟琳的实力吧,她可是有资格接过当年英雄旗帜的骑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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