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神话之杨戬(四)(1 / 2)
殷商都城,朝哥。
一袭白衣的俊美青年抱着只圆滚滚的小狗,虽然气质冷清,但怀中憨态可掬的小狗给青年增添了一份人气,路过的姑娘家不时偷瞄一眼,心中小鹿乱撞,桃花飞满颊,呀,也不知是哪家的公子,怎生得这般俊俏,瞧他那看着爱犬的温柔目光,若是这双眸子满含深情地望着自己……哎呀,真真羞死人了~
杨戬轻轻抚摸着怀中的大宝,哦不,是哮天,大宝这个名字被师傅嫌弃的不行,硬生生给改成了哮天,想到这里,杨戬撇嘴,哮天这名字又好到哪去,真是恶俗,再说大宝怎么了,那只是我给起的乳名,想到师傅硬生生剥夺了自己给爱犬起大名的权利,杨戬满是怨念。
感受到自家主人心中的不爽,哮天讨好的蹭了蹭主人,果然得到主人的爱抚一枚,不由为自己的机智点赞,要知道自从他的修为渐渐增长,体型也越来越大,虽然依然能和主人撒娇卖乖,但也少了很多被主人怜惜的机会,尤其是发现了主人心中的小癖好,哮天深感自己主人第一爱宠的地位受到了威胁,主人虽然常年冷清的快要像冰块进化,但事实上最喜欢毛茸茸的小东西,那个该死的臭狐狸总是仗着自己娇小软萌的体型抢夺自己主人的注意力,主人对毛绒绒的幼崽根本没有抵抗力,自己正宫的位置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主人主人快看人家啊,人家可以打滚可以捡飞盘还可以暖床啊啊啊啊啊!!!!
为了保证自己正宫的位置不动摇,哮天决定要把自己的体型缩小,他要去和死狐狸争宠!主人第一爱宠的宝座只能是他的!!!(背景:火焰熊熊)
然而怎样将自己变小却是个艰难的问题,因为他发现自己最多只能缩小到一米长,那样根本没有办法争宠啊混蛋!
泪眼汪汪的求助玉鼎,玉鼎笑眯眯的给出了解决办法,是主人修习的□□玄功的一变,□□玄功有个通俗的名字,即七十二变,只是简单地变小,没有一点问题,从那以后,同样是可怜兮兮的小眼神,主人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自家待遇直线上升,死狐狸再也争不过自己了,哇卡卡卡,只要能变小,论对主人的了解,谁能比自己多,哦吼吼吼吼~
杨戬心中好笑的揉了揉哮天的脑袋,将目光转向四周,这里是殷商的权利中枢武丁城。
武丁城,其实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朝歌,帝乙迁武丁,帝辛立武丁为都,后改名朝歌。
施施然寻了个酒楼,杨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了壶酒,要了几盘小菜,一个人悠哉的自斟自饮起来。
听师傅说过封神之战的详情之后,他心中也有了些许思量,如今人间的主宰还是商朝,所以他便来看看商朝的情况,其他还有不少诸侯领地他也会去一一寻访,如今阐教的选择未定,他也不急着下手,但总要摸摸底,对以后的效忠对象有个认识才对。反正,大战爆发估计也就是这几十年的事了。
透过天眼,杨戬清楚的看到了殷商的气数,虽然庞大,却已经有了颓势,只不过还在左右摇摆,似乎需要什么契机才能决定日后是一往无前还是一泻千里,然后,他很快就看到了能够决定这一切的殷商气运之子,那是一个一声华服的青年,英俊不凡孔武有力,只论身材,即便是杨戬这个三界难得的美男子与之相比也差了不少。
见到此人,杨戬的目光一亮,在这人身上,汇聚着殷商最后的气数,想来殷商的气运已经有所感应,所以将一切都放在了此人身上,以作最后一搏,想到这里,杨戬对这人倒是好奇起来,是怎样的惊才艳艳才能得到一个朝代的气运如此青睐?
以杨戬的眼光自然可以看出,这男子的修为极为不俗,甚至已经达到了阐教本代精英弟子的平均水准,须知那可是宁缺毋滥极重跟脚的原始天尊的道统啊,能成为阐教一代弟子的精英,那都是怎样的天才人物,和截教的有教无类可完全不同,而这男子,年纪轻轻便有如此修为,当真可怕。
似乎察觉到了杨戬的视线,男子抬起头,四目相对,杨戬从男子的眸中读出了一丝惊讶。
男子对着杨戬朗然一笑,“这位兄台,不知可否讨杯酒吃?”
杨戬看了他一眼,“请……”
男子大步前行,很快就上了酒楼,坐在杨戬的对面,目光灼灼。
杨戬给他斟了一杯酒,男子一饮而尽,爽朗一笑,“这杯子太小,店家,换大的来。”
商人嗜酒,可说是无酒不欢,好酒之风甚盛,自商帝、王公大臣以至庶民,无不酗酒成风,日后周人攻击帝辛“沉湎冒色”,但事实上,这是商族整体的嗜好与行为,而“纣为长夜之钦”,在当时的环境下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
杨戬没有换杯,“兄台见笑了,小弟酒力尚浅,无法与兄台尽兴而归了。”
男子没有在意,“无妨,本就是我冒昧打扰,兄台不怪罪就是极好,哪里能令兄台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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