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抢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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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位于北美洲南部,气候属温带和亚热带。

美国人穿衣打扮无拘无束,十分随便,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在大街还是在小巷,服装形形色色,无奇不有。

桌上摆着五花八门的烤肉,挤满番茄酱的馅饼,Q弹爽口的肉酱通心粉,辣黄辣黄的印度咖喱饭,勾人食欲的匈牙利蒸肉……

九九和安岑吕颖三人坐了12个小时的飞机,一着陆,三人饿得前胸贴后背,直奔一家标新立异的特色风味饭馆。

白底红格的餐桌上,三人狼吞虎咽地吞食着,早忘了路人诧异的目光。

美国人用餐讲求方便和效率,一般不在精美细致上下功夫,简单粗暴,所以没多久,桌上就剩几个残羹冷炙的纸盒。

九九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眼珠懒洋洋的,“真爽。”

“我也这么觉得,飞机餐特么难吃,幸好熬过来了。”安岑擦干净嘴巴,靠在椅背上吐气。

美国,她终于来了。

扭头看了眼白雪皑皑的屋外,有辆圣诞马车停在广场上。

今天是圣诞节,整个美国都像是被彩灯装饰了起来,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

大小商店门外都栽了圣诞树,挂满了花环,彩珠,魔杖,圣诞袜。

彩灯闪烁在玻璃上。

遥遥望着。

就像是踏进了一个梦幻般的童话国度。

安岑朝窗户呵出一口白气,用手指写上:秦初。

吕颖最是心细,见着此景,喝咖啡的杯子顿在手中,“岑,你想清楚了?”

“嗯。”安岑微笑,眼珠明亮,“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怕我办不到等他,所以一开始,我就拒绝了,等待一个虚幻的人,是多么傻的一件事,两个人甚至没有确定关系,万一我等他的时候,他爱上别人了怎么办?又或者,他等我的时候,我爱上别人了怎么办?万一哪个人先违背了诺言,那就是一辈子的记恨了吧。”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不确定自己办得到,就要做到拒绝,这虽然是伤害他,但也是尊重他,如果一边说着等他,一边又和别人谈恋爱,这种人才是最恶心的。

安岑是个理性的人,也是个有原则的人,诺言,之所以珍贵,是因为答应了就要做到,办不到,便不会答应。

看似简单跨越的苦等恋情,让多少人等白了头,也没见到心上人归来,多少人因为答应了一个诺言,苦等数十年,最后等来的是对方已结婚或者分手的消息。

所以不管是三个月,半年,一年,她都不会等,她不会守着这种缥缈的诺言过日子,每当别人问起她是否单身时,她会肯定的说是,而不是告诉对方,她的心尖人在国外,她在等他。

多么痴情又多么愚蠢的做法。

人生又不是只有爱情,何必摆出一副情深似海的模样,也许她天生是个寡情的人,她习惯顺其自然,在一起了就真心无悔地相爱,到了需要分开的时候,那就潇洒利落地告别。

分开这么多年了,她也逐渐放低了他,虽然心中有遗憾,却也不在那么痛苦了。

也许,是九九和兰仲文的感情打动了她,他们分开了六年,谁也没有说过要等谁,但他们却默契地等候着,等候着重遇的那天,就算没有一丝希望,他们不分年月地为彼此守候着。

两个人真心相爱,那么无论怎么分离,终会重遇。

安岑想,如果他不回来,那么他不属于她。如果他不放手,她也愿意放手一搏。

神圣的白色教堂外飘着雪花。

白茫茫一片的,将光秃秃的树木和草地都裹上了银装。

雪花轻盈地跌在肩上。

将九九的面容映衬得洁白无瑕。

她和吕颖踩在雪地上,穿着严谨高贵的骑马服,白色长袖,白色小马甲,白色高腰裤,白色长靴,面容宁静,如男子般俊秀,又透出几分女子的妩媚。

两人穿这身,是为了方便随时开跑。

今天是来抢婚的,她们当然要有点准备了。

灰茫茫的雪地被映出一条长长的脚印。

雪霜簌簌。

安岑静静走来,笑容妩媚。

雪白的婚纱已经穿在她的身上,透明的绢纱锦缎被阳光照耀出柔和的光芒,恍如是脱下灰扑扑女佣服赶赴宴会的灰姑娘。

这件婚纱,就是当初九九在香港选购的那套,九九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穿上,没想到,安岑却轻易地穿上了,真正的腰如细柳,柔若无骨。

大抵,这套婚纱就是属于安岑的。

安岑慢慢走来,手捧一束新鲜百合花,满天星坠与其中,星星点点,晶晶盈盈。

今天,就是秦初结婚的日子了。

安岑站定脚步,看了看九九,又看了看吕颖,笑着问:“姐妹们,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九九和吕颖点头。

不管结局如何,只要努力过,就不会留下遗憾。

安岑牵起她们的手,“那我们就去抢婚吧!”

圆拱的大门外,停着无数辆豪华的轿车。

安岑日思夜想的心尖人,就在这扇大门后面。

雪花明媚而梦幻。

风很大。

安岑盖上透明的白纱。

提起裙裾。

长长的裙摆将整条石阶都掩盖了。

她纤细的双手贴在大门上,用力呼吸,“秦初,我来了。”

大门打开!

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正在演奏着。

晃眼的白色灯光拂照着安岑白皙的肌肤。

妩媚细长的浅瞳。

如芙蓉的红唇。

精致的下巴。

修长性感的脖颈。

清瘦却傲然挺立的肩膀。

耀眼的细钻高跟鞋。

她慢慢走进殿堂。

无数玫瑰花瓣从头顶跌落下来。

灯光轻柔地流淌着。

她站在红色地毯上,笑容冷傲睥睨。

就像秦初心动的那天一样,她明明长了副妩媚的模样,却有男子的英气。

殿堂里的人不多。

都回过头来看着安岑。

“好美啊……”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发出惊叹。

秦初就站在钢琴旁,穿着白色的礼服。

几年不见,他俊美如昔,然眼底的冰霜更甚,黑洞洞的眼珠看着殿堂中央的安岑,没有一丝温度。

良久,他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笑还是冷笑的弧度,朝她慢慢走来。

耳边是神圣婚礼交响音乐。

站在殿堂中央穿着婚纱的安岑美丽如圣洁的女神,那种光芒让他微微眩晕。

他望着她,眼珠冷凝,“你终于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要结婚了,所以态度也好了起来,又或者是他的脾性,一开始总是一副平静的模样,说了几句话后,就变得暴怒。

安岑与他分开的日子比相聚的日子长,但是她了解他。

她知道他的执拗敏感。

“不是你让我来抢婚的吗?”安岑声音清脆,细长的浅瞳往殿内一扫,她怎么感觉气氛不太对劲,她不是来抢婚的吗?怎么没有一个人感到惊讶?衣着优雅的宾客们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表情平静。

九九和吕颖和四处张望,怎么气氛那么安静?一点也没有剑拔弩张的感觉。

两人对视一眼,一名白衣黑超的保镖上来为她们领位,两人懵头懵脑的,只好先跟着保镖轻手轻脚坐下。

敌不动我不动,以不动制万动。

“你穿着婚纱出现,是打算当着新娘的面向我求婚吗?”秦初答非所问,漆黑的眼眸望着安岑,诡异的冷,又诡异的柔。

如果安岑仔细看,定能看出他眼中藏着一丝计算。

“那不然呢?我心爱的男人都要跟别人结婚了,我还能坐以待毙吗?秦初,我就直说了吧,我今天都准备好了,不管你是羞辱我,还是跟我走,我都无悔。”安岑单刀直入,她不想跟他兜圈子了,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成败在此一举。

连婚纱都穿来了,这足够证明她的真诚和恒心了吧?

她想清楚了,她爱的人一直只有秦初,她要跟他在一起。

其余的,就看秦初的决定了,如果他让她来,只是为了羞辱她,那么,她就当是还他这么多年伤害他欠下的债了。

这是她欠他的。

“无悔?”秦初微微扯动嘴角,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诡寒,不知道是在嘲笑自己,还是在嘲笑安岑。

安岑的心脏骤然一疼。

然而她还是倔强的抬起头,眼神坚定,“没错,秦初,爱上你我无悔,所以你跟不跟我走,一句话,不,十句话,如果你要拒绝我,请给我十个理由,让我死心得彻底一点。”

秦初面无表情。

“安岑,求婚是你这个态度吗?应该要下跪吧?”

安岑一怔,瞟了眼四周,尝试着卖萌撒娇,“你要玩这么大么?不好吧?秦初,这里人这么多,等下你要是不同意,我不是面子里子都没了么。”

“你今日来,还在乎自己的自尊吗?”秦初冷冷一笑,眼中蜷着滔天恨意,“当初我的自尊你又何尝在意过?我一遍遍把我的自尊捧到你眼前让你践踏,安岑,如果让你当一天的我,你就会知道,我的真心诚意早被你践踏碎了。”

这些年,就是安岑太在乎自己的感受,导致他们一次又一次分离,他不能不恨,他也要她尝试一下被人践踏自尊的滋味。

安岑手脚冰冷,来之前她想过几千句几万句要请求他原谅的话,都一瞬间灰飞烟灭了。以她之前的性子,她现在应该毫不犹豫夺门而去,从此与他老死不相往来。

可是,她走不动。

她也不能走。

如果她走了,从此以后,他就是别人的丈夫。

这么多年,她伤害了他太多次了,从最初的分手,和好,分手,一直都是她在伤害他。

爱不问缘由,不问对错,一旦爱上,便让你甘心付出一切,在这点上,秦初做到了。

那么她呢?她又是否可以为了秦初付出她的尊严?

“如果我下跪,你会原谅我过去对你造成的伤害吗?”不管和不和她在一起,会原谅么?

“也许。”他模棱两可地打官腔。

安岑脸色苍白,“秦初,你到底是爱我?还是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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