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五章 抄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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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华尔街都是本次通过《华尔街改革》法案后金融监管改革中最大的输家。huā旗和摩根大通这样的华尔街“巨无霸”不可避免要面临更高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监管条款,因为该法案明确要求,为了结束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现象,法案规定要将所有具有对金融系统有重大影响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都纳入美联储监管之下,并建立新的系统风险监管框架进行事前预防,以往金融机构依靠收购快速扩张的作法行不通了。

而在事后处置方面,为防止类似雷曼和AIG等大公司破产引发的金融危机重演,该法案给予了以往只是保护中小储户存款的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更大权限,让其拥有对大型金融机构破产后的清算授权。在超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对其采取安全有序的破产清算程序,这还不算狠的,该法案最让华尔街无法忍受的是同时规定,对于美国金融业进行的这一系列改革的相关成本明确要由金融业自身而不是纳税人来承担。

这意味着高盛、摩根士丹利等投行的自营业务受到了极大限制,危机前带来丰厚回报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将明显萎缩,以往无法无天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更是从无监管的“影子银行系统”变成纳入严格监管框架内的普通企业,身份变化不可谓不大。

更要命的是以上这些公司一旦被认为有引发金融危机,具有系统性风险,就将面临更高的监管标准、更严格的薪酬规定、甚至是被强行分拆清算的前景,监管当局如认为这些机构规模过大,更可能直接否决其相互间的购并申请,因此恐怕没有哪家金融机构愿意被列入美联储“大到不能倒”的黑名单上。

当然这部法案由于杨星的推波助澜比起前世来有了一个重大变化,那就是原本这部法案争论焦点的“银行税”提前由小布什这位共和党总统提出,很不给共和党传统金主华尔街面子,规模也一下扩大到300亿美元,虽然这比起危机中华尔街接受的数万亿美元救援款来是沧海一粟,可前世这项被否决的议案却顺利过关,着实让正在恢复元气的美国金融机构挨了当头一棒。

《华尔街改革法》里授权监管机构对经营失败的“大到不能倒”金融企业进行接管、拆分和清算,但在相关成本由谁支付上争论激烈,政府和国会最后认定推出“银行税”让所有资产规模5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在五年内须缴纳大约300亿美元税收,支付金融监管改革成本,此决定一公布即引发美国金融业强烈反弹,《华尔街日报》公开发表社论反对,认为这一规定只会减少资金供给,增加信贷成本,使改革南辕北辙。

但该方案全力支持者的财长保尔森不为所动,因为这个点子是杨星给他推荐的一系列方案中最能引起他共鸣的。虽然他也知道杨星的计策中不免有包藏祸心之举,可着就像饮鸩止渴一样,杨星的计策切中要害,大部分有立竿见影的功效,甚至他还主动出手接下了华盛顿互惠银行的烂摊子。

最近美国方面按他那招嫁祸江东之计而行,打压陷入欧债危机中的欧盟各国主权信用等级,果然让惊弓之鸟的国际游资掉头流向美国,毕竟相比欧洲国家频频破产,虽然美国国债利息被压得很低,但凭借美国的信誉还是目前金融海啸中相对安全的避风港,大批资金涌入极大缓解了美国境内的流动性危机,保尔森也被视作挽狂澜于既倒的大英雄。现在他对杨星技术是言听计从,何况杨星已经鼓动欧盟那边推出存款税还债,那自己退而只对银行征税又有什么错?

除此之外,相比前世的《华尔街改革法》,这一世的法案执行力度和时间也要严苛的多。前世的法案给了华尔街相当宽松的调整经营的环境,许多条款执行日期长达十五年!对华尔街大金融机构盈利影响微乎其微,也算是华尔街重金游说国会换的最大好处。

可这一世金融海啸来势太凶猛,被吓坏的各国政客宁肯矫枉过正,也不愿担上和金融蛀虫同流合污的名声,这部法案规定最长执行期只有五年,比起上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美国通过的命令银行和投行分业经营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来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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