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糊涂虫 粉红)(1 / 2)

加入书签

九月重阳节,俗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这话不假,柴二爷无论如何都要去给去世的老国公上一炷香,这老国公是炼丹炼死了,也是个糊涂虫,恬雅对他面都没见过,自然也没什么印象,可是却要去跟他上香,不过这次却不用回英国公府而是去秋菊苑登高。

这里文人才子辈出,柴二爷也是进士出身,颇喜欢跟这些文人们来往的,不过这次带了女眷自然不能同以往一般,只与他相好的几位来往,其中一位还是大儒宋源,柴二爷与宋源关系不错,算得上通家之好,宋源的夫人也带着公子女儿过来了,燕氏带着恬雅陵正与他们一一见礼。

宋源的夫人方氏一看就是书香人家的女子,穿着朴素,但是动静皆宜,非常有气质,见着燕氏便淡笑,指了指恬雅头上带着黄色的小菊花,“倒是雅致的很。”

“戴着玩罢了!倒是这位,是您家的小姐吧?果真是标致的很。”燕氏指着方氏旁边站着的约莫十四五岁的女孩子,个头不大,看那模样,很是沉静,相貌不算出挑,脖子很短,看起来也不大说话,听燕氏说她,也只羞怯的弯了弯腰。

陵正早就与那位宋公子一道玩去了,毕竟陵正是五爷的伴读,见多识广,如今说起场面话也是一套一套的,柴二爷与燕氏却是不担心的,世家子弟哪个不是这么过来的。

燕氏指了指登高亭,“不若我与宋夫人一道去那亭子如何?”方氏欣然应诺,难得这亭子布置的雅致,四周都用青色的绸布做帘幕,这样也避免了女眷们被旁人看去。方氏看起来是个颇为清高的人,据说家中一直是耕读人家,如今家中还住的是四周有篱笆墙的那种土房子,家族在乡里很有名气。

她与连氏元雅这种清贵不同,看起来是个节俭却又朴素的妇人,恬雅是深知燕氏的,她宁愿与权贵们来往也不愿意与所谓的读书人家来往,她总是觉得读书人家迂腐,不过面子上掩饰的很好。而方氏也不太喜欢这种很漂亮的女孩子,譬如恬雅这种,她觉得太美了就是魅惑男人的,也因此她总是戴绒花,从不穿金戴玉。

两家人虽然看起来聊的开怀,可是仔细看,就是不咸不淡的说着话,而远处却传来有丫头捧着酒过来了,丽娘喜笑颜开的接过酒来,“苏家公子送的,说是碰到二爷了,他本是守孝期间,便送与咱们家。”

燕氏不着痕迹的看了恬雅一眼,恬雅则自然配合的低着头,妇人们皆八卦,即使是方氏也不免于此,她便问起,“是苏家的那位吗?”大齐第一世家,这方氏还是知道的,普通的权贵人家恐怕方氏都不太清楚。

燕氏还有几分得意,毕竟是要成为自己女婿的人,她笑道,“正是长公主家的那位,和我们二爷交情不错,宋夫人不若我们尝尝这酒吧!”

“说起来我家有个表姐嫁的人家也是苏家的人,可惜表姐一向忙碌,不然今儿倒是可以相见了。”方氏不甘示弱,她也不是不认识苏家的人,她表姐正是苏家二夫人童氏,她们同是出身青州,她家只是耕读人家不比童家乃青州望族,这才得以嫁到苏家,如今苏家当家的还是童氏。

燕氏挑了挑眉,“哦,这倒是不错,我家侄女也是嫁到苏家去了,不过是小辈的。”话题又扯上了方氏的女儿宋如锦,“锦娘可是从青州过来的?”

方氏提起女儿有几分不虞,毕竟女儿是祖父母身边长大的,最近要婚配才接到自己身边的,“却是如此,家中祖父母年迈,留下锦娘我与她爹爹也放心。”

“这倒是,锦娘果真是孝心可嘉。”燕氏又称赞了锦娘一次。又对恬雅道,“旁日倒是话多,今日见着这般文静的姐姐,你也不说话了。”话虽是这样说,可宠溺的谁都知道燕氏有多疼恬雅。

恬雅连连告饶,“哪里有这样的事情呢?总是想着与锦娘姐姐多说说话,却不知道说些什么,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今儿见面都不认识,怕是下次与锦娘姐姐见面就有说不完的话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