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二章 婉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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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树比之望天还要高大健壮,整个树身是淡淡的棕色,表皮还蒙着一层犹如雾气的金粉,树叶则是货真价实的黄金,灿然的光彩,却比不上在它树枝上栖息的那九只金乌鸟的毛色靓丽。

我惊得合不拢嘴巴,原以为所谓的金乌,就是和毕方那只蠢鸟相差无几的货色,但亲眼见过金乌之后,我只能感叹,毕方那只蠢鸟幸好蠢了点,要不就它那模样不知道要自卑而死多少回。

金色的羽翼,如同扇面绽开的尾羽,头顶发出金黄光芒的头冠,更是令其增添了一丝神话般的神秘感。

我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叹,害怕大一点声音就会把这九只金乌吓飞似的,立在云朵中央,一动不敢动。

手被从旁握住,我侧头看向落尘,他也恰在看我。两相注视,落尘的脸颊泛起些微粉红,我笑了笑,道:“真没想到,东方天帝居然是鸟。”

落尘粉嫩嫩的小脸霎时白了白,半天才憋出声音来:“谁、谁说的?”

我敢说他现在一定佩服死我的发散性思维。

我摊开手掌做无所谓样,借机脱离他紧攥的手。我说:“俗语说的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反之亦然,你说东方天帝的儿子都是一群鸟,那他这个做老子的难道还能是其他品种?”也就大鸟小鸟的区分而已,除非基因突变,而且还突变的甚是奇迹。

落尘在原有的脸色基础上,更添几许担忧。他及时拦住我的话头,完全料想不到我会在如此气氛下,说出这么煞风景的话。他说:“哪那么多俗语,就你的道理最多。”语气里尽是无奈之意。

我淡淡的哼了一声,眸中飞快划过一丝怅然。唉,我转移话题的功夫是越来越厉害,如果刚才任由落尘牵着我的手,接下来他说不定能做出什么令我讶然的事情。

金乌鸟高高在上。贵气凛然,不是任何人都能接触靠近的,特别他们身负为人间传递热量的责任,所以体温极高。我倒是没什么。在走近金乌鸟所栖息的那棵树时,还很是惬意,但当眼角撇到汗流浃背两颊泛起病态红晕的落尘后,我适时停下了想要靠近金乌鸟的脚步。

金乌鸟不排斥我们的靠近,在发现我们的存在之后,有两只较小的金乌鸟,居然还出声叫了起来。它们的鸣叫声很特别。不吵不闹,像极了女子的歌喉,婉转而动听,会令听者瞬间沉浸在它们美妙的歌声里。

“若是有一天,我所居住的地方也时常能听到这样的歌声该有多好。”忍不住,我就发出一声感叹,矫情死个人。

落尘目光深深的看着我:“这世间,也只有金乌可鸣叫出这样美妙动听的歌声。你是想把金乌占为己有?”

“咳——”我一口唾沫呛进气管里,咳够了,我才有气无力扶着落尘道:“我可没这个胆量。只是说说而已,不可当真的。”我倒不是害怕落尘去东方天帝那里告我的状,而是经过与落尘的相处,我知道他是一个很叫真的人,就像不久前我说我想游览一下天界里其他神仙的住所,再去天界时就真的游览了其他神仙的各处仙所,我是担心我现在承认了我有把金乌占为己有的念头后,第二天就发现屋子里多了一群金翅膀金尾巴会唱歌的小鸟。

落尘说:“你若是真想得到它们也没关系……”话是这么说,我却分明听到他大舒了一口气,以此也证明刚才我的猜测是有多么精准。

以为这是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幸得见太阳的真面目。却从未想到,在很久的很久以后,落尘今日所说的话会成为现实,但事实又与今日所料想的有很大不同。我确实得到了金乌,但那还要到得一个叫做后羿的男人出现以后,而且也不是我想将金乌占为己有。而是它们之中的三个自愿归于我所在的世界,只是,到了那个时候,一切已是物是人非,它们,也已不复今日的歌喉,声音嘶哑,几乎发不出任何声音。

回到人间,时间已近傍晚。逐鹿城的大街小巷上,居然一个行人也没看到。正当我迷惑不解时,就听到通往后山的北城门处,响起热烈的欢呼声。

欢呼之声的内容我听不太真切,但很好的给了我一个提醒,今日是讨伐蛇妖的胜利之师归还逐鹿的日子。

我的心里一突,瞅瞅身边没什么表情起伏的落尘,我忧心忡忡的加快脚步,不是向家门方向,而是向北城门的方向。

之于逐鹿而言,今天可算是个非同寻常的大日子,既是大日子,那么倾城的重要人物都要汇聚北城门,言下之意,也就是说姜九黎那醋罐子也会去,而他去了,我这个做小秘书的,自然也不能推脱职责,可……

见我加快脚步,落尘也加快脚步。我猛地停下来,落尘来不及收势,惯性的向前抢了两步才停下,从前方回头看我,奇怪道:“怎么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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