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深刻反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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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莲英知道,世铎之所以如此,不光是他这个宗人府宗令出于本能的想保宝廷这个爱新觉罗家的宗室,还有就是对上次林义哲弄的那个“四民皆为国之柱石”的理论让他坐了一回瘸腿椅子摔了个大跟头的仇恨。

在当下大清帝国的这几位亲王中,若论位望之尊,恭、醇、惇三王均要瞠乎礼王之后——恭亲王能进亲王爵位乃是道光皇帝在传位诏书上御笔钦点,其实等于是道光皇帝对于这个聪颖干练却在储位之争中败给了乃兄咸丰皇帝的六阿哥的一种补偿;而醇亲王由郡王而至亲王则是因为他在身份上既是咸丰皇帝和恭亲王两人的同胞兄弟,又是慈禧太后的妹夫,在政务上除在“辛酉政变”中站对了队外,更以“七爷”的身份成为了慈禧太后钳制恭亲王的头号王牌;而惇亲王则本来是最有机会成为皇帝的,只是奈何生得稍晚了些,与帝位擦肩而过。他能得封亲王,也是慈禧太后钳制恭亲王的关系。

而礼亲王则是大清开国时由太宗皇太极御笔亲封的八大铁帽子王之首,太祖二子和硕礼烈亲王代善嫡系子孙,其头上这顶“世袭罔替”的铁帽子已经传承了二百余年,其尊贵程度自然不是恭、醇、惇这样的新贵所能比拟的。

但若抛开了身份地位这一层,单论学识才智,则礼亲王世铎在四位亲王中就只能忝陪末座。他其既没有恭亲王的精明强干,亦没有醇王的谨慎自持,即便是和那位以憨直闻名的惇亲王相比,在行政能力上也要逊色许多。

但在李莲英看来,这个在无数人的眼中只是个“泥雕木塑”的尸位素餐之徒却是个绝对的聪明人,人生最难者莫过于“明进退,知荣辱”,礼亲王的过人之处就在于对自己究竟有几斤几两心知肚明,对于自己在这个亲王位置上的意义和该有怎样的表现更是摸得门儿清。

“为人修得乌龟法,得缩头时且缩头”。这位于乌龟缩头功颇有心得的宗人府宗令是个绝对不会主动惹事的角色。所以,尽管他也有些恨林义哲,但他是绝对不会象宝廷一样,一门子要和林义哲死磕到底。

李莲英立刻前去回报慈禧太后,称宗人府宗令礼亲王世铎“抱病”,“起身不得”,不来园子觐见了。

“他病的还真是巧啊!”慈禧太后立刻便明白了礼亲王世铎不肯前来是什么意思,冷笑道,“李莲英,你再著人告诉他。今儿个。他就是爬。也要给我爬到园子来!”

李莲英得了旨意,心中暗喜,便立刻安排人再去礼亲王府。

果然不出李莲英所料,在又派人去宣礼亲王世铎入宫之后。礼亲王未敢有一刻停留,而是急匆匆的跑到皇城根火车站,上了小火车。只是因为他刚才“有恙”的话已然说出,收不回去,不得已让仆人抬着肩舆,送到了车站,好一通折腾上了火车,下车的时候也是拄了拐杖由人搀着一步步往前走。

到了“天地一家春”大雅斋,慈禧太后见他装出一副病容来。心中更怒,当即毫不客气的训斥了他一番,将掌嘴掌的满口是血已然不能说话的宝廷交给了他圈禁,并下令“严加管束”,礼亲王吓得满头大汗。大气不敢喘一声,唯有不住的叩头。

看到世铎的窘态,李莲英禁不住暗暗好笑。

在一切都忙得差不多了之后,李莲英便去探望目前尚在病中的刘诚印,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刘诚印听了李莲英的话,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嘱咐他服侍慈禧太后时小心在意,千万不要给她留下自己和外臣走得太近的印象,李莲英明白刘诚印的意思,连连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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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日记》:“晴,早寒,风止。辰初诣阁批本,李兰荪尚书来,憔悴甚,语及宝廷事,余不胜骇异。恭邸、文相来,余与众枢臣言宝廷何以圈禁,恭邸答以其中伤大臣,污毁宫禁,欲藉此阻洋务之兴,是以交宗人府圈禁。余问其中伤大臣者为何人?恭邸答以为筹海大臣林义哲。余言此是宝廷神智不清,言语疯癫,乃上次无端受杖,心气难平,愤而成疾。究其病因所致,乃林义哲相逼之故也。若要究其过,当首治林义哲祸乱人心之罪。恭邸与文相闻言皆怒,余抗声与辩争,自林义哲邀宠两宫以来,士林凡谏阻者皆受折辱,长此以往,人心将失。恭邸大怒,竟有‘汝欲与宝廷同罪否’之言,余知事已不可改,遂不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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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可知,此次当真是凶险无比,若非两宫皇太后明辨是非,凤国丈示警、崇国丈入奏在先,敦宜静皇贵妃(即慧妃,宝廷事发的第二天,以慈安太后和慈禧太后之命,封为敦宜静皇贵妃)哭诉在后,此事之后果,几不可想。”徐润看过了李莲英发来的急电,叹息着对林义哲说道,“弄不好大人从此便见隔于宫廷,不复得恩宠,不知何时,便有杀身之祸了。”

“先生何出此言?”林义哲有些奇怪的问道。

“大人可知,朝廷最忌者,便是这妖邪之事啊!”徐润说道,“历朝历代,凡作乱者,多以妖邪之术吸引愚氓,假托天命,近的长毛之乱暂且不说,乾隆三十三年的摄魂剪辫妖案和白莲教故事,大人难道还不省得么?”

听到徐润说起乾隆三十三年的妖案和白莲教起事,林义哲猛然醒悟,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对于这件妖案,他曾经在一本外国人写的书中读到过。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的初春,丝绸之乡德清的慈相寺,几个贫穷潦倒的和尚因为嫉妒附近一座观音殿的香火旺盛,散布谣言说有石匠在观音殿附近“作法埋丧”,进香者若去该寺非但难得庇佑,反会遭到毒害。四个多月以后,谣言已经铺天盖地,山东巡抚富尼汉将消息报告给了皇帝。从浙江到山东,并由巡抚这一高级官员上报朝廷。而其间并没有什么公共媒体参与,最主要的传播方式就是人际传播,但却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谣言最初的形状是石匠在观音殿附近的不道德行为,但是经过几个月的发展之后它的形状变成了:术士或者妖人能够通过发辫,衣物甚至是名字来摄取一个人的魂魄,使之为术士服务,同时极大损害被施术者的身心。由于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经过了修改和加工。每一个参与谣言传播的人都是同谋,他们同心协力,将谣言中不合理的枝节部分削减,增加自己的细节。使之更加明确合理。更容易被理解接受然后更快更广的传播出去。当谣言这一集体智慧的结晶模样越来越真实可怖的时候。也就是朝廷感到震动的时候。

由于谣言的加工者在取舍和细节的再造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中国普通民众的习惯、兴趣、希望、担忧,并且投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观所好,将谣言包装成了令人信服的“事实”。因为受到过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关系。中国人一向理解并信服“魂魄”的概念,即使并不能明确的表述它。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宇宙是“阴”和“阳”的双重构成,而在人的身上也同时存在着代表精神之灵的“魂”和代表躯体之灵的“魄”,并且和“阴阳”相对应。关键在于,在观念中“魂”和“魄”是可以分离的,这种观念甚至明白的体现到了法律当中。《大清律例》中有一段话规定“采生折割”的具体行为应是:“谓将人致死,取其官窍,以行妖术或使术法邪道。采取生时岁月,将人迷入深山僻处杀死,割取形骸,剜其五脏生气,摄取魂魄。为鬼役使。今两广豫闽等处所市鬼葛,即是又一术也。”而“采生折割”在当时正是巫术的一种。由此可见这个谣言既有文化传统的传承,又贴近当时的社会生活,其力量之巨大是后世的人们根本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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