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挂羊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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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个卖羊肉之人是本镇孙家庄的孙二强,三十多岁了,还没娶上媳妇,一直不务正业,好歹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做起了羊肉生意。他实行的是产供销一条龙,自宰自卖,主要在周围几个乡镇的集市上销售。开始买卖还不错,可是后来慢慢的就不怎么行了,原因呢主要是他常常做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

自从他开始卖羊肉后,周围几个乡镇人家喂的狗常常无缘无故的走失,那就是他常常在夜晚潜到外村里,用自制的铁套子把人家的狗嘴套住,让它叫不出声来,然后用铁棍把人家的狗打死,装到大麻袋里扛回家,当夜宰杀,第二天把狗肉掺到羊肉里,到市场上卖。

话说本县郊区的一个饭店,以羊肉火锅擅长,老板娘贪图他的羊肉便宜,就经常照顾他的生意,让他到饭店里送,一来二往的,他就和饭店里混熟了。他发现,每次老板娘从抽屉里给他拿钱的时候,里面有许多金银珠宝,怪馋人的。

恰巧有一天下午他来向老板娘要账的时候,店员们都下班了,只有老板娘一个人在大厅里。他就悄悄地从后边潜到老板娘的房间里去了,就在他用铁钎子翘开老板娘抽屉的那一刹那,老板娘突然拿着一根棍子就闯进来了,照着他的头上就打了下去,接着就想打第二下,孙二强眼疾手快,把棍子接在了空中,两人抓着棍子僵持在了一起。

还是孙二强劲大,双手抓着棍子反过头来死死的把老板娘压在了地下,棍子中间正好压在了老板娘的脖子上,一会儿的工夫,老板娘的头就歪到了一边去了,断气了。孙二强顺手拿了个大提包,把抽屉里的钱和金银珠宝一划拉,从后门慌慌张张地跑了。

当天晚上回到家,孙二强把钱拿出来藏好后,因为害怕,他不敢把珠宝藏在家里,可是他实在太喜欢这些珠宝了,就拿出来了一点藏到了床底下,其余的他连夜送到了离家十多里的一个山洞里藏了起来。

过了几天,他又觉得放在一个山洞里不保险,就又从家里找了一个布袋,从山洞里分了一部分,藏到了离这个山洞更远的另一个山洞里。为了不招人眼目,他每天还是照样赶集卖他的肉,并且他偷鸡摸狗的坏毛病还是改不了,照干不误。

至此,案子总算真相大白了,令狐被无罪释放了,公安机关除了对他进行了补偿外,因为破案有功,上级公安机关还对其进行了的嘉奖,因祸得福。

其实当初喜鹊们的本意并不是栽赃于他的,因为令狐成天在山上放羊,又懂鸟语,和喜鹊们在山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很熟悉了,这些喜鹊们就是想和他开个玩笑,并不是真想害他,没想到却给田小宝惹来了事端。因此这些天来,立功赎罪,如何帮令狐洗脱罪名,就成了喜鹊们最为忙碌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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