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麻烦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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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的丑也就成了整个联邦都坐实的事实。据说当年和熊远仪联谊的乃是七姓的韩家,结果韩家的人是拼了命的也要悔婚,为此甚至不惜将楚韩风尚的大半股份都让给了熊家。不过和熊远仪的丑陋成为鲜明对比的,是她天生拥有的绝美嗓音。只听声音而不看人的话,她的声音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天籁之音。以至于有人说她脸上的美其实都长到了嗓子上了。”

“熊远仪从小就有成为明星的梦想。但七合区的环境和她本身的条件让她基本和这条路绝缘。一直到十五岁那一年,和星华林瑾的一次合唱,才彻底轰动了整个联邦。”

“星华林瑾?”

“‘远交近攻’的‘远交’是熊远仪,‘进攻’就是林瑾。当然这只是顺便一提,你们知道就行了。毕竟我们现在要说的是熊远仪。不过林瑾……你们以后肯定会知道的。”略作沉吟,宁萌似乎懒得在这上面解释太多,“那一年正好是林瑾为庆祝自己的二十岁生日而举办的巡回演唱会。因为是星华区的人,又是知名的大歌星,所以她的演唱会是可以涵盖除了阶级区之外的其他所有地区的。这一点就不像七合区或者名城区的明星,因为授权的关系只能在这两个平民区里举办演唱会。林瑾来到七合区之后,有关演唱会的一切事物和准备都是熊家一手包办的。而在那场演唱会中途,一个带着面具的女子忽然上台要求和林瑾合唱一曲。这个意外出乎所有人的预料,然而林瑾却以为这是熊家这边的安排,便也答应了下来。而这个戴面具的女子,就是当时年仅十五岁的熊远仪。”

“两人合唱的那一首短歌叫做《时间,还记得》,现在都还是联邦网络上收听率最高的歌曲。而也就是这首歌,让世人知道世上真有天籁之音的存在。她的声音轻灵空旷,婉转时若竹林小溪清幽柔和,高昂时若瀑布宣泄绵长震撼,完全抢掉了当时的林瑾的风头。演唱会结束之后,林瑾找到主办方熊家,提出了要和那个合唱者见一面的要求。后来更是提出了希望能和熊远仪组成组合的想法。喜出望外的熊家哪有不答应的道理。从此以后更是竭尽全力地为两人提供一切援助。但因为长相的问题,熊远仪只能以面具示人。‘远交近攻’的组合从那以后就开始彻底蹿红联邦。很短的时间里就成为联邦人耳熟能详的明星。而熊远仪也成了七合区有史以来第一个不靠转换户籍就成为巨星的艺人。在联邦各个地区都拥有很多很多的支持者。”

“可这又如何,她不也还只是一个明星吗?我可不觉得她会比一个熊家更厉害。”赵卓不明所以地看着宁萌,还是不能理解之前熊晓玲的那句“小姐是小姐,熊家是熊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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