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荒诞的官司(1 / 2)
第一章 荒诞的官司
2016-04-27 作者: 贾财迷
第一章 荒诞的官司
庄严肃穆的法院大堂,站在原告席位的祈长帅气的律师林嘉志正义正严辞慷慨激昂的发表他的辩词:“……因此,我的当事人是在被告超市无禁止小孩子玩耍的通告下,在超市购物时,被玩耍的小孩子撞倒在地,撞断了右脚的脚筋,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完全是因为被告超市的标识不明所造成,所以我们有极其正当的理由控告被告超市,对这起事件负全面责任!”
坐在后面一排的助理律师李卉芷用她两只迷幻的双眼看着林嘉志帅气的背影,心里无限感叹道:“帅哥就是帅,什么样的案件从他嘴里说出来,都这么有魅力,天天能和这样有魅力的帅哥一起工作,真是太幸福了!”
被告方的代表律师张华立刻站了起来,朝林嘉志瞪着眼睛说道:“我反对!控方这是无理取闹!原告在商场超市等这些公共空间时,是有义务看好自己的孩子的,原告在超市被自己的孩子撞倒在地,应该由原告自己本人负责,与超市毫无关系……”
是的,本案的案件正是,原告胡女士在逛SJHL超市时,被自己的孩子在玩耍奔跑时撞倒,当场撞断了右脚的脚筋。胡女士那个气啊!本来正在进行商榷中的一项高达3亿资金的项目因为受伤住院而泡了汤,因此,她便委托了星毅律师事务所,帮她打这场官司。
星毅律师事务所的王总是这一行有名的老滑头,他什么样的案子都接,当然,这些案件他并不会亲自办理。老规矩,所有名下的律师可以毛遂自荐,谁能打赢谁接。
自己逛超市时被自己的孩子撞伤了,竟然控告超市?竟然有这样不要脸的人!这样的案子谁敢接?
林嘉志敢接!因为他有自己的王牌助理——李卉芷。那还有什么搞不定的?
李卉芷,六年前于中国法学院毕业,身为该学院第一学霸的她,第一份实习的工作便是在当地最有名的星毅律师事务所任第一帅哥律师林嘉志的助理律师。
六年来,由于事务所的业务蒸蒸日上,林嘉志代理的案件成倍量的剧增。从离婚案件到赡养责任再到保险理赔再到遗产争议各类的案件,他都有涉及,而且胜诉率极高,他已成为这一行小有名气的大律师了。而这一切,林嘉志心悦诚服地认为,大部分都是李卉芷的功劳。
无论什么案件,李卉芷都会用她那堪称极品电脑的大脑袋整理一切有可能的线索,是的,大脑袋,哦,扯远了,那些线索经常会成为最终胜诉的关键点。
所以,即使是这样不要脸的案件,本来毫无胜算的案件,林嘉志也敢接,怕什么?有李卉芷!
但是话说回来,那个脑袋,也太大了点吧?现在不都流行巴掌脸吗?她那张比别人大一倍的脸是怎么好意思天天拿出来见人的?
不过,大脸就大脸吧,大脸整理出来的辩词还真是无懈可击啊!林嘉志决定不去计较那些别的,专心的打官司吧,反正这世上巴掌脸那么多,又不用讨那个大脸做老婆,有什么好计较的?
于是,林嘉志无视张华对自己的怒气,仍平静严肃地回应道:“大人在公共场所有看管自己孩子的义务,这当然没有错,而我的当事人也完美地履行了她的职责,孩子在超市完好无损,她也不会因为这些而对超市有所不满……”
他的语调平静而优雅,令听者犹如在听一个励志的小故事,再加上帅气而耐看的外形,这已让人主观上认为,他说的的确有道理。
“我反对,你这是狡辩……”张华彻底被激怒。竟然有这样不要脸的人!
“反对无效,控方继续……”法官席上威严的法官透过厚厚的近视镜对着堂下的人说道。
林嘉志对着法官感谢的一笑,当年的校长还是那么可爱啊!真想跑上去亲他一口。
“根据公共场所安全公约,SJHL超市是有义务为各位顾客的人身安全作出应有的保障的,像这种基本的安全标识,很应该重点标识出来,放在显眼的位置,以提醒顾客。但可惜的是,被告超市并没有履行他的义务,给我的当事人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所以我认为,被告超市是要为这起事件负上全部责任的。现在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向被告超市提出相应的赔偿!”如此有理有据的辩词,林嘉志一如继往地对李卉芷的才华点赞。
“但是,控方并不是被别的人撞倒的,她是被自己的孩子撞的啊,我强调一遍,是自己的小孩子!她如果自己小心一点,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张华申辩。
“我反对,我的当事人是被小孩子玩耍快跑而撞伤,但这种情形超市不应该区分为自己的孩子或者别人的孩子,她客观上说就是在超市购物时被撞伤了,难道说只有被不认识的人撞伤才能被称之为撞伤吗?”林嘉志应对得游刃有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