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晚上陪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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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郎刑雾锋中午不见人影。毕竟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早上起床后,就忙着去弄头发,做造型去了。而刑老爷子笑的合不拢嘴。儿子结婚了。是他最开心的事。这就意味着离抱上孙子的日子,真的不会太远了。

喜宴是在刑老爷子自己旗下的酒店内举行。宾客如云。刑雾锋公司的员工,生意上的伙伴,刑老爷子帮会里的弟兄,以及与他生意上有来往的人士都有参加婚礼。总之,热闹非凡。

因为,新人是闪婚。主持人要他们在台上讲相爱的全过程。小诗的小脸尴尬的发红。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只好让平时总是阴冷着脸的刑雾锋出面讲话。大家一边吃,一边听着他们的故事,婚宴厅的气氛异常的欢快。

而心怡和汤锐镇跟刑老爷子,林露,坐在同一桌。刑老爷子望着台上正在讲着恋爱故事的儿子还有站在边上的儿媳妇。那笑容真是灿烂的很。

此时,他的一名手下,走到他的身边,低头跟他耳语了几句。刑老爷子赶紧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向宴客厅大门口。那边站着一个高大,帅气,皮肤白晳的年轻男人。

“刑叔,不好意思。有事耽搁了。恭喜你!”

这个年轻男人看着大约二十七八岁的模样,声音很温柔。说话的同时,他在微笑。那笑容如同春风拂面。

“哪里,曾总能参加小儿的婚礼,已经让我非常开心了。来,请进!”

刑老爷子亲自把这个年轻男人迎到他的一桌落座。顺便帮着介绍。

“曾总,这位是我夫人。”

刑老爷子替林露和这个男人互相介绍一番。这个男人,名叫曾诚。跟刑老爷子生意上的来往很是密切。不要看他年轻,他的生意领域涉及很多方面,是个非常有魄力的年轻人。刑老爷子非常看好他。前几天,刑老爷子在电话里邀请他赏脸参加他儿子的婚礼。曾诚一口就答应下来。

“曾总。这是我干女儿心怡。这是我未来干女婿汤锐镇!”

他再次帮心怡他们做介绍。心怡有礼貌的冲坐在对面的曾诚点头打招呼。那个男人一脸的帅气和温柔。笑容象春风般的温暖。

在和心怡打招呼的同时,曾诚的眼底有暗芒快速掠过。他一眼就看出,眼前的女孩,就是上周在大剧院撞上他的女孩。他不会看错。而坐在她身边的英俊男人,他也记得,是带着女孩进入放映厅的男人。

‘干女儿’‘未来干女婿’听着刑老爷子刚才的介绍,他瞬间就明白,眼前的女孩虽然有了男朋友,可是,她还没有结婚。她是未婚的。

不过,这只是确认事实而已。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猜过他们两个人会是夫妻关系。因为,这个小女孩看着年纪很小的样子。

他垂下头,从心怡的小脸上移开了视线。不能太过露骨的瞧着她。因为,她身边的那个泛着一脸冷意的男人就是她的男朋友。他不想惹到那个男人莫名对他产生敌意。

唉,大概这就是没有缘分吧。好不容易,能有一个女孩子闯入他的眼底。而那人却早就名花有主。他只能暗自遗憾了。

喜宴进行到十点多才结束。而汤锐镇在酒席上滴酒未沾。因为,他还要开两个小时的车,才能平安的载着心怡回到n市。

再次恭喜了一对新人,和林露,刑老爷子告别后。汤锐镇载着心怡开往n市。

“汤锐镇,小诗今天是不是很漂亮?她穿婚纱好美喔。”

坐在副驾驶位上,心怡回想着小诗穿婚纱的模样,发出赞叹声。

“你穿着会更美!”

他没有转头看她,说出来的话是肺腑之言。汪小诗穿着漂亮不漂亮,他压根没有注意。只要刑雾锋觉得汪小诗漂亮就行了。

“讨厌啦!”

心怡的小脸红红的。她明明在说小诗。他就爱把话题扯到她的身上。她又没有穿过婚纱,他怎么知道她更美?!而且,通常来说,结婚那天,新娘子才是最美的。

“新怡,等你二十周岁生日一过,我们也举行婚礼吧!”

他快速瞥了一眼她动人娇羞着的小脸蛋。等心怡二十周岁时,他们不但可以举行婚礼,也可以领结婚证。那样,才是真正的结婚。不象昨天今天两对男女那样的赶不及。

“喔。”

心怡垂下小脸,肌肤正在发烫中。她明明在说着小诗。现在,话题明显偏向他们自己了。举行婚礼,穿上婚纱。这是每个女孩子都很期待着的事情。心怡自然也想。

……

就这样,心怡的两个好朋友相继都结了婚。而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过了七月。

在这期间,心怡又去了一次亲生爸爸陆文杰的家。因为,她马上就又要回纽约了。所以,想和爸爸还有佳佳多聚聚。

而七月底的某一天,是汤锐镇三十五岁的生日。她和他特意去往汤家老宅。过了幸福的二人世界。心怡亲手为他烧了一顿美味的小菜。两人还在心怡曾经被推入的露天泳池中游泳。因为,那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所以,尽管心怡穿的是三点式泳衣,却没有听到他的反对。在他面前,他真是巴不得她越穿少越好。甚至什么也不穿。两人夜宿在那里,过了缠绵浪漫的一个晚上。让他开心的渡过了三十五岁生日。

而七月,八月初,这期间,他们两个又去了h市有两三次。每一次过去,晚上他们都不再留宿在刑宅。已经习惯了住在心怡的那间公寓内。

炎热的暑期还没过,可是,却到了八月中旬了。心怡不得不返回纽约。因为,她要参加为时一两周的学校夏季学期的学习。之后,八月底就要开学。

而汤锐镇自然亲自送心怡过去纽约。虽然要转机,虽然机程长的吓人。可是,他不想她一个人过去那边。在那边陪着心怡渡过两天的休闲时间。他就离开回国。而心怡留在了纽约。

这天早上,阳光明媚。心怡穿了一身短袖的连衣短裙,出发去学校。今天开始要参加暑期学期的学习。

一个人走在路边,心怡下意识的扭头张望了两眼。就象以前那样,只要她往回望,她就看不到有什么人跟在她的身后。而今天也是如此。

心怡知道,他化钱雇了两个黑人保护她。她能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但就是一回头什么也看不到。

耸耸肩。她继续走着。她的住所和学校很近,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心怡!”

接近学校的大门附近时,有一声熟悉的女声响起,从五月中旬开始到现在已经八月中旬,有三个月没有见到来人的面孔。过来的人果然是个头娇小,有着齐耳短发,圆脸,圆眼睛,个性活泼的裴思璐。

“思璐。”

心怡转过身子,俏脸上浮着笑容,等待着她的靠近。

“心怡,好多天没有见面了。你回国了。过的好吗?”

整个暑假,裴思璐都留在纽约,没有回国。白天打工,晚上也打工。挣了很多的生活费,还有学费。

心怡知道她没有回国。相比她,心怡觉得自己算是真的很幸福了。这三个月来,可以见妈妈,爸爸,还可以每天和喜欢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能参加两个好朋友的婚礼。

“我过的很好。”

心怡冲她点点头。在谈话间,她了解到裴思璐晚上还是在那家酒吧打工,并没有换过地方。在她们聊天的过程中,已经迈入了学校的大门。

那个长相妩媚,有一双妖媚凤眼的丁莎莎从她们的身后走过,低着头,但没有和她们打招呼。从那件事情之后,她再也没有靠近心怡的身边。只是,对裴思璐而言。丁莎莎未免转变的太奇怪了。简直就象是个精神不太正常的女生。原本大家好好的。突然之间,她就远离了她们两个要好的同学。

“哼。真奇怪。看到我们理也不理!”

裴思璐一脸的想不通。而心怡却知道原由。只能一笑置之。其实,丁莎莎只要对她不搞那些小动作,心怡也不会在太过在意她。她这样不靠近她们也好。发生了那些事情。心怡知道,丁莎莎一定恨不得从来没有认识过她。因为,只有她知道丁莎莎在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就如同之前。大家还是在学校的餐厅用午餐。对心怡来讲。她的生活又恢复了两点一线。就是学校和住所之间,喔,顶多还加上超市。

一连好几天,心怡都是从学校直接回家。根本没有去过超市。因为,有足够多的食物在冰箱内供她加工食用。汤锐镇离开回国前,早就为她购置满满一冰箱的食物。能做的事,能为她考虑到的事,他都会帮她安排好。

这一天放学,心怡终于去了趟附近的超市。因为,这么多天了,食物吃的差不多了。明天就要休息了。她想置备点食物放在冰箱,在家里安然的度过休闲时间。

虽然是住在纽约,但她一直喜欢自己煮饭煮菜。从留学的第一天开始,这样的习惯一直没改。

“心怡,怎么这么巧?”

她正在对着货架挑选着要买的食物。身后响起悦耳动听的男音。这声音不陌生,而且还透着一股子惊喜的意味。

“……”

心怡转过小脸看向身后,站在她面前的是在h市以及n市都曾经见过面的薛尊霖。记得六月的时候,因为小琳想要打胎,约了她在咖啡店见面,当时,她拦不到出租,还曾经坐了他的车过去那边。

他长的有几分象她的高中同学莫日华。心怡想起,上次他跟她说过,他好象长居纽约。没有想到,她回来纽约后,才头一次来超市,就会遇到他。这样看来,他家,好象也在这附近了。

“怎么?难道不认识了?”

薛尊霖睨着心怡略带惊讶的小脸,见她半晌没有出声,便用调侃的语气和她讲话。

“啊。对不起。没有不认识。我只是觉得很意外。纽约并不小,大家居然在这里还能遇上。”

心怡的小脸有一点尴尬。她的反应好象有点傻傻的。她真的只是觉得太过意外。按某种说法,他们两个人好象也挺有缘分的。

“是啊,看到你时,我也颇感意外。我在这里住了很久了。但今天,才是头一次遇到你。大家朋友一场,又同在异国他乡,这样见面真是难得。”

薛尊霖的推车上装着好多选购的食物。心怡睨着他的车兜。心里惊叹。哇,他们家有很多人吃饭吗?怎么一下子买那么多的食物。冰箱都塞不住,何况是人的肚子。

“你家有很多人吗?”

心怡心里这样想着,就这样询问出声。小手指向他的车兜。

“喔。不是,家里目前只有我一个人。”

他摇摇头。事实上,在纽约的住所,除了他之外,真的只有几个下人在。他当然不会告诉她,这里只不过是他的暂居点。他真正的家在Y国。而他的母亲和继父也在Y国。如果不是为了见她的面,他又何必留在纽约。

“啊!?”

心怡张着小嘴一脸的可爱模样。一个人买那么多食物,难道,他家有很大的冰箱?

“我的父母工作很忙,现在都不在这里。可是,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想要为自己好好庆祝一下生日。所以买些自己喜欢吃的,让家里的厨师帮我烧一顿美味的晚餐。

对了,心怡,既然我们遇上了。我真诚的邀请你晚上去我家用晚餐。陪我过生日吧!”

他的生日并不是在八月,这都是他的借口。目的只是想要和心怡多呆在一起。理由,当然不是因为他喜欢上她。而是,他想要她喜欢上他。然后,到时,她就会一脚踹了汤锐镇。之后,他再狠狠的抛弃她。这样,在他的眼里就是为莫日华复仇了。

他的同父同母的弟弟并非因为汤锐镇的直接关系而丢了性命。而且害了莫日华的那几个人早就在加拿大坐牢了。

但为什么,薛尊霖还是要把恨意发泄在汤锐镇和心怡的身上?!那是因为,他理解的情况是,眼前这个女孩夏心怡,在高中期间,身边早就有了汤锐镇这个男人,但却勾引了他的弟弟莫日华,让涉世未深的莫日华和她做出相当亲密的举动,惹的汤锐镇大吃飞醋,派人去威胁那个男人,也就是他的亲生父亲,如果不把莫日华送出国,就会危及莫日华的生命。因为,他得罪了某个帮会的老大。

在薛尊霖的脑子里,害了莫日华的人固然可恶,但汤锐镇和夏心怡却是间接导致莫日华死亡的真凶。如果不是汤锐镇让人逼迫,莫日华就不会去加拿大。不去加拿大。他后来就不会出事。

他当然不会派人杀了汤锐镇和夏心怡。汤锐镇是什么背景,他自己然查的很清楚。他想做的事情是,不能让他们两个过的太幸福太逍遥。至少,要拆散他们才是正事。

于是,他在纽约,再次出现在心怡的面前,并不是他对心怡有好感,想要获得她的青睐。而是他想要通过和心怡多次接触,让她迷上他。他深知自己长的一表人材,他有足够的资本让她见识到他的魅力。继而喜欢上他。

只要她喜欢上他。那么她就会甩掉那个汤锐镇。这样,他的目的就达到了。他会趁她因为和他在一起,而高兴的云里雾里之际,再狠狠的踹掉她。看着她不开心,看着她痛苦。他想,就是他最为开心的时候。只要这些事情成功的结束后,他就会返回Y国。

之前几天,他有暗暗让人跟踪在她的身后。他对她的底细很是清楚。她有两个黑人保镖在保护她。而那两个人只是受雇于那个叫汤锐镇的男人。他们会听命于汤锐镇,只不过是因为高额报酬。

他自然有办法,让他们两个在受雇于汤锐镇的同时,更听命于他薛尊霖。钱是这个世上最好的东西。能够随心所欲的做很多的事情。从现在起,他知道,只要是他出现在夏心怡的身边。那两个黑人保镖自然不会向汤锐镇报备这些事。

就算汤锐镇在n市能够呼风唤雨。却也敌不过这么远的距离。他薛尊霖除了金钱,还有一件东西是他汤锐镇所没有的。那就是时间。到二十六岁为止,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消耗。他有足够的信心,让眼前的这个女生喜欢上他。

“我……”

心怡开口想要拒绝。虽然,她在n市上过他的车。可是,他们哪有这么熟悉?陪他过生日,这好象不太妥当?!

“心怡。虽然我的父母在这里做生意。我长期居住在此。可是,我在这里并没有交什么朋友。我只喜欢和同胞打交道。

在国内,我们遇见了不止一次了。也算是朋友了。今天,是我的生日。可是,家里除了下人,根本没有人替我庆祝生日。我很孤独。所以,请你不要拒绝我。大家就在一起吃顿晚餐,随便聊一聊,我想过一个有朋友陪着的生日。”

仿佛画了眼线般的迷人双眸流露着落寞。心怡能感受到他的孤独。他看着二十多岁了,按他所说,他家长期是住在纽约的。但他在这里竟然没有交到一个朋友。

“心怡,可以吗?”

他再次询问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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