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婚俗还是爱情?精彩)(1 / 2)
第十三章 婚俗还是爱情?(更加精彩)
2015-10-24 作者: 茫茫鸡蛋
第十三章 婚俗还是爱情?(更加精彩)
众人听到送亲就如坐针毡,年轻一辈虽然没有亲身参与,也知道里面的蹊跷,无不慌乱。
究其原因,就在于上极大陆的婚配习俗,有着非常特殊的倾向。上极大陆大多处于人族主导的势力范围,这和兽族和蛮族的群居不同,兽族和蛮族,虽然也有形式上的婚礼,但除非是实力极强的雄性,一般也无法排斥非夫妻的异**往。这也是这两个种族深受人类诟病的主要原因,只是人族自身对于猎艳的积极本能和出轨的行为也是比比皆是,每个城镇和集市都有烟花柳巷之地,每个已婚的男人都对别的女人充满幻想。这些在兽族和蛮族看来也是非常的虚伪。
人族斥责兽族和蛮族不顾名分粗野不堪,而后者却轻易地揭破了前者更加伪善和标榜道德的面目,使二者更加疏远,在个别局势紧张的地区,小的战斗和冲突时有发生。
但是在整个异界的人族婚俗中,最核心的部分还是实力,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女方所在的家族只会嫁给比他家族更加强盛的家族。这个规则通过两次送亲和回亲得到保证,出嫁前,作为新丈夫必须击败对方指派的同辈对手,而这个对手往往是族内最强的高手。如果战斗失败,宣告联姻失败。
第二次是在女方家族觉得时机成熟时,可以派人回亲,接回自己的女子,也是通过战斗。
如此一来就使婚姻完全附着在实力上,大部分的家族为了安全和颜面考虑,都选择实力稍稍低于自己的婚配对象,如果自不量力,战斗中失利,娶回的女子又被对方迎回,这对家族的气势、名声都是极大地打击。
想到这里,伏云想到了这些都是因为荣誉,任何人为了保住家族的荣誉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尽管对婚俗有着这样强行而冷酷的法则,但在整个上极大陆,浪漫永恒的爱情故事仍在不断传诵,因为这片大陆幅员太过辽阔和深奥,只要你抛弃自己作为家族成员的荣耀,还有很多地方可以容纳你,只是你这辈子将漂泊不定,直至老去。
伏氏家族对于此婚俗的禁忌是有历史原因的,当时伏武的弟弟伏驰,也就是伏云的叔祖跟修斯皇城中的拉玛公主相识相恋,这个门阶相差太多的婚配竟惹得拉玛公主的父亲格雷尔伯爵带全族精英震怒,一一击溃了当时还算强盛的伏氏家族,重伤家族内的年轻一辈数十人,还被削减了修炼的珍贵地热资源,这也是伏氏家族衰落的开始,每每想到此,伏武就痛楚不已,那也是伏氏家族惨痛的回忆:那一次格雷尔伯爵送亲之战过后,本来天赋就高于自己的伏驰重伤不起,半年之后,侥幸痊愈,却实力大损。虽然伏驰不到二十岁突破到单色阶,但比起天赋和修炼环境更加优异的皇家势力,他无疑是以卵击石。后来发奋修炼,却受制于家族的环境,没有得到很好的进步,终日郁郁寡欢。在听说拉玛公主要嫁给本公国内的另一个亲王的儿子时,伏驰单枪匹马前往当时的送亲场地,结果可想而知,要不是伏武带着人马及时赶到求情,伏驰当时差点就被击败致死在送亲的路上,还说了一句“就让我去死”,自那以后伏驰全身经脉被毁,能量内核被击碎,修炼尽弃,精神涣散,仿佛一具行尸走肉。
伏云从小对这个叔祖的印象不算太差,他经常坐在这个几乎不会笑的老头旁边一整天,看着他如何**昆虫和小动物,与动物为伴也成为了伏驰唯一的嗜好,伏顿捡来的狼犬因为大家的反对而差点丢弃,这个品种的犬类因为无人饲养,危险性太大,最后还是伏驰的一句“这只狼犬只是读通它的语言,也会跟家畜一样安全”这才留了下来。
伏顿和叔祖的感情最好,伏驰性情古怪,伏云弟弟也是唯一一个可以自由出入伏驰房间的人,经常可以看到他们祖孙俩在一起跟小动物说着一些伏云似懂非懂的话,不时还会哈哈一笑。
随着伏云年纪的增长,更加懂得人情世故之时,他才发现伏驰从不跟伏武说话,但是家族内爷爷伏武仍旧拿出对弟弟的最大尊重,凡大事都会来跟伏驰说一声,即使对方完全没有回应,伏武仍会坚持说完,这也是两人唯一的交流。
伏云在心里仔细地重捋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才明白了其中的要害之处。
再说那科尔玛家族是艾伽公国北部豪霆森林的原住民,两年前的一次战斗中,科尔玛家族的地热领地遭到了蛮族的入侵,实力稍逊的科尔玛家族忙向驻守在北伽的皇城部队求救,竟被拒绝,孤军作战之时,恰好遇到伏氏家族也在附近巡视地热领地,没有意外,伏氏家族出手家族相助了一把,当时是十五人左右的队伍,连科尔玛家族共有四十多人的小队伍,在豪霆森林中跟蛮族有过激烈一站,蛮族部落属于偷袭的小分队,数量尚不及对手一半,在能量修为上也都没有三色阶或者以上的强者,却打得异常惨烈,最后依靠战技上的压制,才勉强击败蛮族小分队,可是伏氏家族也付出了一死多伤的代价。
当时是在那样的场景下,科尔玛家族执意要与伏氏家族联姻,答应出嫁族长的嫡女。
要知道现在的伏氏已经今非昔比,早已不是那个深受国主大公宠信的第三家族了,门楣还在,只是实力大幅下滑,从族长伏武到伏云兄弟姐妹,大家都知道科尔玛家族的实力占据地热丰富之地,全族修炼实力早起在伏氏家族之上,但是这是对方的主动邀请联姻。伏武被其中的利害关系困扰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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