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骑跨式硬着陆(2 / 2)
看着下面的人类屠宰场,王英的脸色发青,胸中一阵阵的呕吐感直往上涌。
清风山的这三个贼头,一个比一个凶残变态,燕顺和郑天寿如此,王英也不是什么好玩意。眼前的这种杀戮,王英经历的多了去了,人肉都吃出香味来了,杀人算个屁呀!可此时他却被刺激的不轻,因为此王英已经非彼王英了,身体中是一个来自千年之后的灵魂。
那时的王英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千千万万个黑社会上班族中的一员。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混了,十几年过去了也没混出个人样来,还只是个‘基层管理人员’。
那天晚上,一个不小心被人堵在了过街天桥上,无路可逃时,王英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他的终身偶像——浩南哥和山鸡哥从桥上一跃而下的潇洒身影。于是,王英对着围上来的仇人神秘一笑,毅然决然的从天桥上跳了下去。
街道上空无一车,想象中的正好有一辆装满席梦思床垫的大货车接住自己的情景没有出现,不过也不错,落到地上后就地一滚,卸掉冲击力,翻过栏杆,就逃出生天了——王英在半空中这样想。
快要落地是才发现,计划中的栏杆竟然越过前一个步骤,提前一步出现了!结果,王英很精准的骑到了带花边的铁制栏杆上!
“他妈的,跳偏了!”
胯下一阵剧痛,耳边一声蛋碎的声音,眼前一黑,再看到东西时就到了宋朝的清风山上,成了贼头王英。
脑子里贼头的记忆都还在,王英搜索了一下,令他惊讶的是,贼头的经历跟他竟然出奇的相似!
这货那日下山抢劫,正好碰到一个官宦家的车队经过,财物虽多护卫人马也多,还很不好惹。本来他们不打算动手的,可是偏巧一辆马车里有个绝色的年轻女人露了一面,被贼头王英给看到了。
这贼头是出了名的好色如命,立刻精虫上脑丧失理智,二话不说就带头杀了过去。人车队护卫也不是吃素的,看来就是吃这碗饭的,表现的很专业,非常老练的结阵自保,掩护主人家的车辆先逃了。
这些护卫很是顽强,拼死纠缠,一时半会还拿不下,若等到击溃他们时,那女人早就跑远了。贼头一看急眼了,这一口吃不上自己几个月都会睡不着觉的。
左右观察了一下,弯曲的山道正好从交战地下方通过,从路边跳下去的话正好能把车队堵住。
可是这落差足有四五丈高,都是陡峭的石头山壁,跳下去不死也摔断腿。贼头王英不愧名闻水浒的色中饿鬼,色鬼中战斗鬼,好色如命这个词简直无法形容他出色。
此时色字当头,贼头王英对危险程度的判断立时降低了九成以上。他准备冒一次险,尝试一次高难度的轻功动作!
在拉杂物的大车经过时,跳到车上,利用车厢里的被褥衣物等一缓冲,在柔软富有弹性的杂物上一弹,顺势站起身来,直接去把藏在车厢里的那个小娘皮捉出来——跳下山崖的那一瞬间,贼头王英是这样计划的。
结果他很顺利的跳到了大车……骑到了车辕上!
“直娘贼,跳早了!”这是贼头王英在灵魂消失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也许是二人奇葩的遭遇太过于相似,在不同时空引起了共鸣,导致宇宙中的管理者一时没有分清,把二人昏迷时临时出窍的灵魂塞回来时搞混了,于是王英便来到了宋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