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嘎嘣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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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禁地中又阴又冷,我没有学什么寻人术,所以几乎是漫无目的的在禁地里走,时不时的吹响信号哨,这一走就走了半个多小时,周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与其说是听声音,不如说是靠这一双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破了那厉鬼制造出的精神世界,我以为它会接着来纠缠,但谁知接下来却很顺利,虽然我还是没有找到谭刃他们几人,却没有再遇到丝毫危险。

在黑暗中又寻摸了两个多小时,我有些累了,靠着一颗树休息,心想自己该调整一下方位了,这地方根本见不着其他人的影子。

看了看手表,已经溜达到凌晨的四点半了,再过半个小时,天就快亮了。我这会儿双腿酸软,停靠在原地暂时歇了歇脚,便调整方位继续找人。

事实上我现在也可以调头往回走,但说实话,龙组的五个人我可以不管他们的死活,这几年下来,我心已经硬多了,但谭刃我总不能也不管他,自己开溜吧?

调整方位又找了一个多小时,已经解决清晨六点了,这会儿,树林间升起了朦朦胧胧的雾气。一晚上的跋涉,让我吃的鸡腿和辣条消化了个干净,胃里咕噜咕噜叫着想吃早饭,但我就剩一包凤爪了,而且那玩意儿特辣,也不适合当早饭吃。砸了砸嘴,我忍着饥饿感继续找,走走停停,一直到中午,将整个禁地的中心区域都转完了,也没见着一个人影。

我饿的不行,也累的不行,只得将泡椒凤爪当午饭吃了。空腹吃这种特别辣的东西,吃完没多久就觉得胃痛,而且也根本不顶饱。

待得这种疼痛过去,我决定往前走,一来找人,二来离禁地外围的山脚也不远了,出去后好歹能找些吃的。

按照我对路程的估算,走出去大约只剩下三个多小时的路程,但接下来,我顺着直线走,一直走到下午的五点,都没能看见山脚的影子。

这地方的景色非常单调,遍布的落叶,高而直的树,根本没有太过明显的参照物,因此我不得不怀疑,自己究竟是因为没有参照物迷路了,还是遇见鬼打墙了?

这会儿还没有那种雾霾似的东西,因此视野很清晰,这会儿太阳已经快下山了,西边的橘红成了很好的参照物,我给自己打了打气,调整了一下方向继续走,这一走,一直走到太阳完全下山,天黑才停止。

我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显示的时间是七点四十五分。

但我还是在禁地里。

不对劲。

我抹了把脸,心知可能出了问题,不是迷路那么简单,但这会儿天太黑,我也奔波了一天,身体无法再支持了。

最主要的是,一整天下来,只吃了一包泡椒凤爪,即便我后来把里面的骨头连同山海椒都吃了,还是饿的前胸贴后背。

我脑子里出现了一堆吃食,口里唾液旺盛的分泌着,可这地方,却连着苍蝇都没有。

难道我只能吃树叶?

捡起一片半青半黄的落叶,也不知道是什么树,我试着嚼了一点,顿时苦的人直想吐,而且那苦味儿经久不散,伴随着一种舌头轻微的刺痛感。

这树叶不能吃,没准儿还会有毒。

我吐了个干净,灌了两口水,强忍下饥饿,将八卦镜绑在一颗树上,清理出一小片空地,燃起篝火,睡在古镜的照射范围内。

这算是唯一的防护了,好在这周围都是枯枝败叶,也不需要我自己去捡柴禾,一晚上也不敢深睡,时不时的就惊醒过来。看着那团篝火,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惹急了,我就放火把这林子给烧了,反正这禁地里一个活物都没有。

当然,这个比较恶毒的念头也只是一瞬间而已,森林纵火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讲,从某种意义上是非常大的罪名。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老天爷的眼里,没有人和动物的区别,只有大命和小命的区别,藏族人吃牛羊不吃鱼虾,就是一种以大命换小命的积德行为。

杀一个人,在人类的法律中是重罪。

放一场火,虽然要坐牢,但不至于枪毙。

然而在老天爷的眼中,那些大火中死亡的大命、小命,哪怕是一只苍蝇,这个账都是要算的。修行之人,从来不说什么人命关天的话,因为在天看来,人命只是一条命,和飞鸟鱼虫的那条命,没有任何区别——

天生万物,组成了一条食物链,循环往复,但食物链只是生存的链条,如果这条食物链违背了生存的准则,杀虐取乐,就相当于你爸妈给你一块面包当午饭,你却偷偷多拿了一块面包,不仅不吃,还踢着当足球玩一样,不被抽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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