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苦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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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苦心

2018-04-15 作者: 东海龙女

第二百六十三章 苦心

曹植的脸蓦地失去了血色,他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踉跄着往后退出两步,震惊地望向董真:

“你……你都知道了?”

“我自然是知道……”董真说出这句话,忽然反应过来,一种狐疑和不祥之意,油然浮上心头。Www.Pinwenba.Com 吧

她一双寒星般的眸子,一霎不霎地盯住曹植,心头千万个念头飞快掠过。

不对,一定有什么不对!

可是如果现在问曹植,曹植也不会说。但是甄洛之死,一定不是象她从前听到的那样简单。

但是至少她可以试一试曹植,他虽聪明,与曹丕相比,毕竟城府尚浅。单看他的神情,就是他什么都不说,她也能猜出端倪。

董真冷淡地说道:“甄洛要不是爱上你阿兄,又怎么会左右为难,投水而死?”

她的眼角余光,没有放过曹植脸上哪怕丝毫的变化。故此她很清楚地看到,曹植在听到她这句话后,明显的如释重负,放松下来,虽阴沉着脸,却不象先前那样大惊失色。

董真的心,却蓦地沉了下去。

曹植的变化,无疑是在告诉她:甄洛其实并不是这样死去!

其实与这个素未谋面的绝世美人并不属于同族,所谓也是甄姓,不过是当初陆焉随口捏造出来的一个身世谎言。所以董真之对于甄洛,并没有血脉上的真正亲近。更何况一离开邺城,她便迫不及待地恢复了自己真正的董姓。

然而,是兔死狐悲,还是机缘使然?或许只是因为,她是曹丕唯一真正爱过的女人?董真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要接近曾在梦中水晶宫里,那个抚琴悲叹的女子,甚至于想要知道她死去的真正原因。

只是,这些是急不得的,所谓欲速则不达。总有一日,她会知道一切被掩盖的真相。

但是眼前曹植的言谈,却令她十分反感。董真吐出一口气,似乎想要将方才的气闷全都排遣出来,然后转身就走。

谁知曹植兔子般蹦到面前,拦住了她:“不许走!”

董真抬头看他,目光中闪过一道嘲讽与警告并存的冷芒。

“好好好!”曹植不由得退后一步,摇手道:

“知道你的性子,你要走,连父兄都拦不住,何况我?只是……你生气了?”

“是你生气了。”董真冷冷道:“你千里来救,以为我会感恩戴德,甚至乖乖地听从你的安排,谁知我还是如此油盐不进,你当然是要生气了。”

她微微抬起下颌:“可是你来得这么准,这么巧,难道我还不明白,我平素的一言一行,其实都是在你们的眼皮子底下瞧着么?故意放我前来酒泉,又在危机关头相救,是为了要警示我战阵的血腥和可怕,认为我见识过一次后,便能从此收拾起利牙尖爪,老老实实地盘踞在你们的车前阶下?”

她一指不远处的曹军战阵,冷笑道:“钢铁之师,千里奔袭,却不是为了解救酒泉百姓于倒悬,也不是为了给曾受朝廷封诰而殉职的太守复仇,只是为了在我面前耀武扬威,很有意思么?很值得人感激么?”

“董织成!”

曹植满含怒气的喝声,蓦地打断了董真的尖刻:“你说得不错!大兄的确一直派人在寻找你,然谁也想不到你会混迹在流民之中,否则以杜源和史万石冒犯你的行径,恐怕早就死过一万遍了!

你到了洛阳,大兄的人便找到了你!何晏是大兄派去的,没有他,你纵然收服了那些恶少年,但区区一个洛阳县尉你便无法对付,又怎能在洛阳立足?

你不自量力,来酒泉营救杨阿若,大兄若不救你,你早就死了!还说这是在你面前耀武扬威?”

他好看的鼻翼连连扇动,且因为忿怒已变成了粉红,漆黑的眸子亮得惊人:

“你为什么不肯留在大兄身边?我从未见过他这样对待一个女人,就算当年对阿洛也未曾如此……当然,阿洛比你要温顺乖巧,她也从来没象你这样,简直令大兄操碎了心!

你以为谁愿意耗力安排人手天天盯着你?你在洛阳闹出这样大的动静,若不是大兄为你遮掩,阿父早就找到你了!

你认识了杨阿若,大兄很高兴。谁知杨阿若来送死,你居然也跟着跑来!阿父南下攻打孙权,马超偏偏又从宫中逃脱,据说投奔了益州牧刘璋,加上天师道从前的大祭酒张陵,如今也在巴蜀兴风作浪!天下如今最大的诸侯,便是吴侯孙权与益州牧刘璋!若这二人联手,阿父将腹背受敌!大兄坐镇邺城,多少军机大事?酒泉等地虽为黄贼所占,但他们气候未到,不过疥癣小疾,哪里用得着大军来征?就因为你跑来了酒泉,大兄不得不派兵前来!青州军是阿父后援,南北二军又是邺城中坚,大兄派来的,是他自己的嫡系御林军的一半!”

董真心头一震。

有一次围炉夜话的时候,谈起当初邺城宫变时的南北军,崔妙慧讲过的话,记忆犹新:

汉朝兵源有三种,一种是京师兵,即南北二军,主要的拱卫京城和皇宫。一种是边防兵,顾名思义,是驻守边防的部队。第三种是郡兵,即地方部队。

后世的御林军多为皇帝部队,曹丕这支却不同。其实是他初任五官中郎将时,经曹操默许,从地方郡兵中抽调的精干力量,填充到自己原本的部曲私兵之中,从而发展壮大的队伍。

虽然也常年驻在邺城,但却与南北二军不同,只隶属于曹丕,不归其他任何部司管辖。这是曹丕自己的私人武装,也是当初曹操为了巩固他的世子地位,特别允许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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