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人利己要素三:双赢协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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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人利己要素三:双赢协议

2018-04-15 作者: 宋璐璐

利人利己要素三:双赢协议

当我们具有了诚信、成熟、知足的品德,在信用的基础上,与他人建立起了双赢的人际关系。我们需要一个彼此的共识,继而形成我们的合作关系。这种相同的认知,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双赢协议。

“双赢协议”不一定是一种书面上的合同。它是相互合作的两个人,对于工作目标的认同感。如果是上级给下级指派任务,那么上级要向下级阐述工作的预期结果,告诉下级,整个工作中核心的指导方针。这是我们所说的,合作双方需要认可相同的理念,统一双方的目标。一个好的企业,都是有被全体员工认同的核心文化的。

2001年,以王中旺为为代表的13位股东共同出资,创建了河北中旺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该公司开始运营“五谷道场”这个品牌,并且销量相当好。五谷道场曾经被业内人士喻为一匹少有的黑马,因为它只用了短短的6年时间,便做到了全国第六的市场位置上。

然而,好景不长。“五谷道场”刚刚运营了2年的时间,它销售便一落千丈。2007年,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将五谷道场房山厂区查封,原因就是他们欠下了供货商将近1000万元货款,欠下了银行的4000多万元贷款。多名原告一起将“五谷道场”告上了法庭,并且最后“五谷道场”败诉。这一消息迅速地在全国传播开来,这也标志着五谷道场的失败已经成为了定局。

五谷道场的失败让人感到很惋惜,在探究他们为什么会走向失败的深渊的时候,很多人都发表了自己的评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文化瓶颈问题。因为五谷道场最基本的诚信在经营的过程中,渐渐地丧失了。北京地区有一个一级代理的经销商,从该品牌2005年一出世就开始经营他们的产品了。早在2007年8月份,他就抱怨道:“去年同期销售最好的时候,一个月就可以达二三十万元。但是,现在一个月最多也只有五六万元。由于欠货问题严重,我已经多次与五谷道场业务员进行沟通,希望能够把当时交给该公司的保证金都换成产品。”他表示,这样的做的主要原因是心里太害怕了。现在,我一定得先看到货,才敢给他们钱。因为这半年来五谷道场就已经变得很不正常了,有时候,给他们都打过去钱一两个月了,还看不到他们的货。

重庆的《西南商报》曾经就以“百万货款掉陷阱,众多商家被‘套牢’”作为标题,报道了中旺集团四川分公司涉嫌挪用当地经销商货款高达100万,时间长达8个月之久。

中旺集团一些离职的员工也曾经向北京媒体透露从,2006年11月起,公司就开始大量拖欠员工的工资,有的时候甚至会长达半年。在2007年上半年里,中旺集团下辖各地分公司的员工甚至总部的员工,很多人都离职离开了公司。据相关人员统计,离职人员竟然至少有2000多人。以上的事例都表明,该企业是在自己拆自己的台。

五谷道场的大股东——中旺集团,表面看上去十分重视企业文化。为此,他们创办了《中旺企业文化》报,还提出了“文化铸魂”的口号。他们将公司精神定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经营宗旨定为:双赢共生;而公司远景则定为:培育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打造传承百年的强势品牌。这些响亮的口号,听起来真的非常悦耳,但是,他们却没有将其落实到实处。一个企业只有在它最困难的时期,才能很好地鉴别出企业文化的真伪。企业文化出了问题,失去了最起码的诚信,那么,当你一旦遇到困难,等待你的只能是员工离职,债主堵门,银行封门的悲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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