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必要时刻快刀斩乱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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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必要时刻快刀斩乱麻

2018-04-15 作者: 纪连海

第四章 必要时刻快刀斩乱麻

我的想法是,只要将双方针锋相对的八个方面的观点对比一下,看看哪方说得有道理,排除那个没有道理的,剩下的就是正确答案!您说对吗?

首先我们来看双方针锋相对的第一个观点。

对于论据一(保全皇位的政治婚姻)的比较:

针对前面的论据一(保全皇位的政治婚姻),在双方的你来我往当中,我认为,双方的论证过程基本上是各说各话,这其中,反对者的批判没有击中对方的要害!赞同者们的考证稍胜一筹!

我为什么会这么说呢?您好好想一想,前面,我们在介绍认为孝庄皇太后已经嫁给了爱新觉罗·多尔衮的第一种说法的时候,我们的论证过程是从爱新觉罗·福临当上皇帝、爱新觉罗·多尔衮当上摄政王以后开始的。

我们介绍到当时的情况是说爱新觉罗·皇太极去世以后,在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战斗中,5岁的爱新觉罗·福临当上了皇帝,年号顺治;而爱新觉罗·多尔衮虽然没有当上皇帝,但是他成功地击败了爱新觉罗·豪格,自己当上了摄政王!

不仅如此,此后的爱新觉罗·多尔衮在清军入主中原的战争中屡建战功,入关后手握重兵,成为朝中说一不二的人物,甚至连皇帝的大印“玉玺”也搬到睿王府内使用,以代统天下,小皇帝顺治随时有被废掉的危险!

我们的考证是从这里开始的!顺治小皇帝的母亲孝庄皇太后怎么办?孝庄皇太后如何去做才能稳住权倾朝野的爱新觉罗·多尔衮?稳固自己年幼的儿子爱新觉罗·福临的皇位?我们说,在这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孝庄皇太后选择了下嫁给爱新觉罗·多尔衮!

而反对者似乎是完全没有理解人家的意思,非得要从爱新觉罗·皇太极去世前后开始考证!说什么此时的两黄旗,已发展到可以维护皇权的程度!说什么两黄旗大臣在皇位继承问题上与孝庄皇太后集团密切合作,与爱新觉罗·多尔衮集团和爱新觉罗·豪格集团相抗衡,最后取得了胜利!说什么这个时候的孝庄皇太后,如果需要拉拢别人的话,这个别人,也应该是拉拢两黄旗大臣,而不应该是拉拢爱新觉罗·多尔衮!

您想一想,他们的考证,这都哪儿跟哪儿呀?谁能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呢?您听懂人家问您什么问题了么?人家问您的问题,您回答了吗?我怎么觉着有些风马牛不相及呀!对于他们的考证,我实在是不敢恭维!

人家明明是在问您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在清军入主中原的战争中逐渐成为朝中说一不二的人物,甚至还控制了皇帝的“玉玺”,顺治小皇帝随时有被废掉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孝庄皇太后应该怎么办?您的回答则是应该拉拢两黄旗大臣!

我觉得,提出这个主意的人应该是对于历史知识掌握得不够扎实!

拉拢两黄旗大臣,能解决问题吗?何况我们在前面已经介绍过,说这个时候的爱新觉罗·多尔衮,已经顺利分化瓦解了两黄旗大臣!在他的软硬兼施的两手之下,当初发誓扶保爱新觉罗·豪格的8个人(索尼、鳌拜、图赖、图尔格、拜音图、何洛会、谭泰、冷僧机)半数先后叛变!拉拢什么两黄旗大臣呀?怎么拉拢呀?搞不懂!

对于论据二(弟娶其嫂的满洲旧俗)的比较:

针对前面的论据二(弟娶其嫂的满洲旧俗)的考证,我认为,反对者们的考证稍胜一筹!也就是说,如果要坚持孝庄皇太后嫁给爱新觉罗·多尔衮的话,这一条只能是说外界环境允许,而不能成为孝庄皇太后嫁给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充要论证条件!

我们的确不能这样论证!不能因为满洲人有弟娶其嫂的旧俗,就说爱新觉罗·皇太极的弟弟爱新觉罗·多尔衮就一定要娶自己的嫂子孝庄皇太后!也不能因为满洲人有弟娶其嫂的旧俗,就说孝庄皇太后就一定要嫁给爱新觉罗·皇太极的弟弟爱新觉罗·多尔衮!

对于论据三(爱新觉罗·多尔衮的“皇父”称谓)的比较:

针对前面的论据三(多尔衮的“皇父”称谓)的考证,我认为,反对者们的考证基本上是毫无道理!赞同者们的考证稍胜一筹!我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先回忆一下,反对者们的主要论据是什么!

反对者们的主要论据是:“皇父摄政王”之称号实为崇显表彰其功德,沿用中国古代国君尊称臣下“尚父”“仲父”“相父”之遗意而已,绝非爱新觉罗·多尔衮真的做了顺治小皇帝的继父!

他们认为,不能只允许你们汉人君主对某个臣下尊称为“尚父”“仲父”“相父”,而不允许人家满洲人君主对某个臣下尊称为“皇父”!

他们进而论述说,大家知道光绪皇帝称慈禧太后叫皇阿玛,皇阿玛是爸爸的意思,那慈禧就变性了,变成男性了?所以这个也不算为证据。

我们这一回,不再引用赞同者们的考证内容了!因为用不着!我们只要能够学会运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一方法就可以了!随便哪个人就都可以运用反对者们的考证内容回击他们自己!

前面,我们提到过,反对者们认为,“皇父”一词,是清朝君主对某个臣下的尊称,或是清世祖封多尔衮为“皇叔父”后以其定鼎功勋显著,无可进爵,乃以“皇父”为封!

前面,我们还提到过,反对者们认为,在爱新觉罗·多尔衮因功被封为“叔父摄政王”以后的1645年阴历五月,有个御史,这个御史叫作赵开心,我们这里注意这个叫作赵开心的御史,他是个汉族人!他上疏说原来的“叔父摄政王”一词不妥,“夫叔父,为皇上叔父,唯皇上得而称之。若臣庶皆呼,则尊卑无异矣,”建议正名为“皇叔父摄政王”!后来呢,他的这个建议经礼部等议定批准。

问题就出在这里了!既然我们在介绍“皇叔父摄政王”这一个词汇的由来的时候,说的是一个汉族人御史赵开心,这个赵开心运用汉族人几千年来传统的儒家的伦理道德说如果“臣庶皆呼”爱新觉罗·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则“尊卑无异矣”。所以才由礼部等议定批准称爱新觉罗·多尔衮为“皇叔父摄政王”。

由此我们是否可以有一个基本的推断:既然由“叔父摄政王”改称为“皇叔父摄政王”是由礼部等按照汉族人几千年来传统的儒家的伦理道德议定批准的,那么,由“皇叔父摄政王”改称为“皇父摄政王”也应该是由礼部等按照汉族人几千年来传统的儒家的伦理道德议定批准的,对吧?

问题就出现了,在我们人所共知的汉语言文字里面,如果我告诉您,有个人的称谓叫作“皇父”,您会怎么理解?

注意,您可千万别跟我打岔,我看过的“皇父摄政王”的文字是用汉语言文字书写的“皇父摄政王”。您可千万别跟我说“皇父摄政王”这句话在满语里面是什么意思!我作为一个很平凡很平凡的汉人,我不懂满语。

诸位注意,这里的“我”不是真的我,而是指当时的任意一个汉族人。

在当时的汉族人的心目中,他们会说,您还别跟我说什么汉族人的古代国君尊称臣下为“尚父”“仲父”“相父”等事例!提醒您要注意的是,在汉语言文字里面,我们经常见到“尚父”“仲父”“相父”“伯父”“二爸”“三爸”“二妈”“三妈”等称呼,就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皇父”这个词的意思,除了等同于皇上的父亲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居然是可以代指皇上的叔父!

对于论据四(张煌言的“太后婚”诗证)的比较:

针对前面的论据四的考证,我认为,反对者们的考证略显不足。

在这中间,反对者们认为,张煌言作为抵抗力量的代表人物,出在异地之口,记在异国之文,不能成为历史的证据,而且诗词也不能直接作为历史的证据。

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太牵强了!

首先,在历史上,大量的诗词歌赋都如实地反映了历史的真实性。我们不能因为诗词歌赋可以——注意是可以——运用夸张、比附的手法,就把诗词歌赋一概认为是运用了夸张、比附的手法,从而去怀疑一切诗词歌赋的真实性,就因此而贸然怀疑张煌言的《建夷宫词》的真实性。这是典型的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事实上,我们要想否定张煌言的《建夷宫词》第七、第八两首词的真实性,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必须否定《建夷宫词》十首诗词中的其他八首的真实性才可以。而事实上,《建夷宫词》中的其他八首,虽然充满了对于满洲人的看不起的话语,但是冷静客观地说,这其他八首诗词,还是比较真实的。

其次,我们完全不能认同因为张煌言的《建夷宫词》是出在异地之口、记在异国之文就不能成为历史的证据这一说法。如果这样的话,那我真的不知道能够成为历史的证据的内容还能剩下什么。按照这种逻辑推理的话,中国还有历史吗?《史记》肯定是假的,《汉书》肯定也是假的,《后汉书》就更是假的了!最起码,他们都从来没有在他们所记录的时代里面生存过,他们最大的贡献,顶多也就是抄录过一些别人写过的不知真假的文章而已。

对于论据五(顺治皇帝谕旨露出的破绽)的比较:

针对前面的论据五的考证,我认为,反对者们的说法很有道理!

要想说明的确有这样一个谕旨,我们首先就必须告诉大家,这道谕旨出于何处?现在哪里?我们必须有翔实准确的证据证明。如果不能确切地找出这个顺治谕旨的出处的话,这么一大段的分析就毫无价值了。如果都是人云亦云,都是互相传抄,那就没有意思了。

也就是说,赞同者们如果不能告诉大家您的这段材料的准确出处——哪本书、第几页、书的可信度如何的话,那,还是不要说的好。否则的话,人家还以为是您瞎编的呢!

说实话,我也认真查阅过很多材料,但是,这些所谓的材料,大多属于互相传抄之类,与以讹传讹没有什么两样,没有丝毫可以参考的价值!

对于论据六(风水墙说)的比较:

针对前面的论据六的考证,我认为,反对者们的考证实际上连自己也不能说服,就更甭提说服别人了!

大清朝,三个陵圈子,就放不下一个孝庄皇太后的坟头?您解释什么呀?什么都不用解释!

人死之后38年不能入土为安!您怎么解释啊?怎么解释都说不通!

在中国历史上,哪个太皇太后会这样给自己的孙子出难题呀?除了孝庄皇太后之外,还有谁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的建议,别解释了,越解释越乱!

因此,我认为,在这个问题的考证上面,还是赞同者们略胜一筹!

对于论据七(有人见过的铁证“太后下嫁诏”)的比较:

针对前面的论据七的考证,我认为,反对者们的说法很有道理。

我具体地分析了考证过程,大致与前面的论据五的分析相似。我的意思是说,就算我相信您真的有这么一个“太后下嫁诏”的铁证吧,您也得先拿出来让我们看一眼,我们才能相信它不是?如果,您拿不出来,那么,对不起了,我就是认为您还真的没有这么一个“太后下嫁诏”的铁证。

因此,要搁我说,您在确切地找到这份铁证“太后下嫁诏”之前,先别用它来做证据。

对于论据八(《红楼梦》里面的揭示)的比较:

针对前面的论据八的考证,我个人完全赞同反对者们的说法!所谓《红楼梦》里面的揭示纯粹是附和,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另外,反对者们做出的另外几个方面的考证,我认为,最重要的当属这第四个方面——从顺治皇帝和孝庄皇太后对于死去的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处置情况来看,反对者们认为,顺治皇帝如此搞倒、搞臭爱新觉罗·多尔衮,更加证明太后没有下嫁!

我个人不赞同上述观点,具体原因我们还要等到后面才能揭示。这里,还请您先允许我把我的这段考证保留片刻。同时还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太后下嫁这种说法的形成和发展的脉络我也有我的看法,这些内容我也将在后面才能揭示。

有的读者说了,您说了这么半天,您到底是啥意思呀?到底这个孝庄皇太后她下嫁没下嫁给爱新觉罗·多尔衮呀?您别着急,答案马上就会出来!

经过对比双方针锋相对的8个方面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到正方所提供的8个方面的论点,已经被反方击倒的有如下4个方面:

论据二(弟娶其嫂的满洲旧俗)、论据五(顺治谕旨露出的破绽)、论据七(有人见过的铁证“太后下嫁诏”)和论据八(《红楼梦》里面的揭示)。

但是,正方有4个方面的论据还站得很稳,这4个论据是:

论据一(保全皇位的政治婚姻)、论据三(爱新觉罗·多尔衮的“皇父”称谓)、论据四(张煌言的“太后婚”诗证)和论据六(风水墙说)。

而这4个方面的论据恰恰是最为关键的,也是最不容易被轻易驳倒的!据此,我的观点是:太后下嫁,证据确凿,无可置疑!因为,有了上述4个论据就足够了,就已经用不着其他的论据了。

有的读者就会说了,既然您同意太后下嫁这一观点,那么,按照您的考证,孝庄皇太后下嫁给爱新觉罗·多尔衮,究竟是完完全全的利益驱动,还是在利益的驱动的同时,也有一些真诚的感情因素呢?太后是什么时候、怎么样下嫁的呢?

您这一问,还真把我问着了!为什么呢?因为,您的这个问题里面太复杂了!实际上包含着以下好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孝庄皇太后与爱新觉罗·多尔衮是否有一些真诚的感情因素呢?如果有的话,那么,孝庄皇太后是什么时候与爱新觉罗·多尔衮产生了感情纠葛的呢?

第二个问题,孝庄皇太后是什么时候、怎么样下嫁给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呢?

其实,我们前面曾经考证过,说到了以下几点:

第一,孝庄皇太后与爱新觉罗·多尔衮两个人不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关系!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最有可能的应该是在1615年——这一年,爱新觉罗·多尔衮3岁,孝庄皇太后2岁;

第二,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最有可能的应该是在1623年——这一年,11岁的爱新觉罗·多尔衮结婚了,10岁的孝庄应该参加了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婚礼!

第三,两个人的第三次见面最有可能的应该是在1625年——这一年,12岁的孝庄嫁给了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同父异母的哥哥爱新觉罗·皇太极,成为了13岁的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嫂子了!从此,两个人可以天天见面了!

然后,我们在后面又介绍到了1643年爱新觉罗·皇太极去世的时候,30岁的孝庄的儿子爱新觉罗·福临在爱新觉罗·多尔衮与爱新觉罗·豪格争夺皇位的时候渔翁得利,当上了皇帝。而31岁的爱新觉罗·多尔衮呢,他也很快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摄政王。

我们说,一个是30岁的寡妇,一个是31岁正当年富力强的栋梁之材!美人与英雄之间,肯定是要演绎出故事的。但是,正在这个时候,此时此刻的中国,大明、大顺、大清三个政权的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了。我们说,这个时候的爱新觉罗·多尔衮迅速率领八旗兵精锐部队出兵山海关,定都北京,入主中原。因此,这段感情故事无可避免地被迫推迟了。

话说回来,孝庄皇太后什么时候与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产生了感情纠葛呢?

说到孝庄皇太后与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的感情纠葛,通过现有的正史史料,我们无可考证,没有办法考证!为什么呢?没有材料啊!那,材料呢?

肯定是被毁了呗!可是为什么要毁掉这些材料呢?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因为孝庄皇太后与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的感情后来又发生了变化。

我们说,由于孝庄皇太后与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日益接近,这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诸如谁来照顾小皇帝爱新觉罗·福临,等等。您想想,当时的爱新觉罗·福临才几岁呀!他是很需要母亲的关照的。但是,正需要母亲关照的爱新觉罗·福临却得不到母亲更好的关照,所以,他就把这一切怪罪给自己的母亲和自己的叔叔。也就是说,顺治小皇帝与自己母亲的关系逐渐疏远了。

这就迫使孝庄皇太后必须在自己的亲儿子爱新觉罗·福临和自己的第二任丈夫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之间做出选择。而这,不能不影响到孝庄皇太后与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的感情——逐渐地,在他们之间,不利于维持这段婚姻的因素增加了。最终,还是造成了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去世以后,顺治皇帝断然下令将多尔衮“削爵、撤庙享、罢谥号、黜宗室、籍财产入宫”这一悲剧性结果!

悲剧发生了,孝庄皇太后就必须快刀斩乱麻,隐瞒自己前面所付出的感情。

第二,因为后来的清朝皇帝逐渐接受了中国传统的道德习俗。

前面我们曾经多次介绍说,满洲人入主中原以后,在法律上明文规定:收父祖妾及叔伯母者,斩;收兄嫂与弟媳者,绞!

因此,后来的清朝皇帝就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如何解释自己祖先经常收兄嫂与弟媳的现象。办法只有一个,隐瞒历史,也就是想方设法也要把这些现象加以隐瞒。

怎么样隐瞒呢?这个好办,无非就是毁掉所有与太后下嫁给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史料。一个字:烧!

什么时候被毁的呢?根据清朝大兴文字狱的史实,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的基本判断:在康乾盛世前后,这些史料被损毁完毕。

但是,具体说来,关于这件事情的记录是什么时候被损毁的呢?

正史上没有记载,不过,野史上倒是有相关的分析。他们认为,这件事情出自乾隆皇帝时期,而且就是出自乾隆皇帝命令纪晓岚修纂《四库全书》之际。

野史上说,主管修史的纪晓岚见到了相关的记录后,惊异道:“这种事怎么可以传示后人,以彰其丑?”立刻请示乾隆皇帝,将有关内容全部删削。此后,便很少有人知道这件事了。

也就是说,从乾隆年间以后,关于孝庄皇太后下嫁给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一事的材料,就都找不到了。这个“太后下嫁”从此就真的成了疑案了!

有的读者说了,那依您的意思,这个孝庄皇太后与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的感情纠葛,就考察不出来啦?

这可不见得!只要我们下点工夫,您还别说,关于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我们还是能够找出一些蛛丝马迹的。

因为关于孝庄皇太后下嫁给爱新觉罗·多尔衮的记载都出自野史,这些野史还不能完全让人相信,所以,我在这里就只能简单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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