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用文字作为反抗的利器(1 / 2)

加入书签

第二章 用文字作为反抗的利器

2018-04-15 作者: 纪连海

第二章 用文字作为反抗的利器

长期以来,关于孝庄皇太后与大清王朝的摄政王爱新觉罗·多尔衮的关系的说法,一直都是一个引发几乎所有研究、评论、述说这一段历史的人——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以极大关注的问题。

关于他们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孝庄皇太后到底是否下嫁给了爱新觉罗·多尔衮的问题,正史也好,野史也罢,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

第一种,孝庄皇太后嫁给了爱新觉罗·多尔衮;

第二种,孝庄皇太后没有嫁给爱新觉罗·多尔衮;

第三种,孝庄皇太后与爱新觉罗·多尔衮是情人(或者说得难听一点就叫偷情)的关系。

那么,上述三种回答,到底哪一种更加符合历史的真实性呢?或者更加严谨地说,上述三种回答,本人到底更加相信哪一种呢?

您要让我说呀,我只能说,您看完了我的考证,自然就会有一种结论了。

我们都知道,在历史上,有着所谓的“清宫三大疑案”“清宫四大疑案”“清宫八大疑案”之说。关于什么是“清宫三大疑案”“清宫四大疑案”“清宫八大疑案”,他们的真实性到底如何,不是我们这里面要谈论的内容,因此我们要暂时先把这些内容搁置在一旁,单单分析一下这“清宫三大疑案”“清宫四大疑案”“清宫八大疑案”之首的“太后下嫁”疑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孝庄皇太后到底是否下嫁给了爱新觉罗·多尔衮的问题。这个疑案被历代史学家们公认为是“清宫三大疑案”“清宫四大疑案”“清宫八大疑案”之首!

很多读者们听到这里,自然就会发出下面的疑问:

第一,“清宫×大疑案”一词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第二,为什么会出现“清宫×大疑案”一词?

第三,“太后下嫁”何时开始成为“清宫×大疑案”之首的?

第四,“太后下嫁”为什么会成为“清宫×大疑案”之首?

关于第一个问题,“清宫×大疑案”一词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回答起来很简单。客观地说,早在乾隆年间,就出现了“清宫×大疑案”一词。

关于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清宫×大疑案”一词,回答起来则稍微麻烦一点。“清宫×大疑案”的出现背景其实很复杂。

我们说,清朝政权毕竟是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当时那样的时代,毕竟还很不能为广大汉族人民所接受。于是这些汉族知识分子就不断鼓动广大汉族人民反抗。但是,当这些反抗全都失败之后,这些汉族知识分子会怎么样呢?

我们在这里暂且不去分析反抗全都失败的原因,我们只是去想这样一个在当时来说很现实的问题:这些汉族知识分子们会甘心失败吗?如果不甘心的话,他们还能采取什么办法呢?

他们能够采取的办法只能是利用他们最后的武器——唯一的武器——汉族人民的语言文字。我们知道,语言文字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它是可以杀人的!

如何利用好语言文字武器呢?语言文字武器的功能很多,清朝初年的汉族知识分子主要利用了以下两种功能:

第一种,利用语言文字武器中的放大功能。夸大人家的缺点和失误,见缝下蛆,以逞自己的栽赃陷害之能事!既然我用武力没有办法推翻你,我就用我的手、笔和嘴去千方百计地羞辱你、笑话你。其结果,便是出现了“清初×大疑案”中的一些“疑案”:“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即位”!

第二种,利用语言文字武器中的自嘲功能。没完没了的自嘲,也被鲁迅称为“阿Q精神”!在这里,汉族知识分子的“阿Q精神”集中表现为“清初×大疑案”中的“雍正暴亡”和“乾隆出身”。你看,“雍正暴亡”——我已经杀掉了你们的老皇上!“乾隆出身”——新的皇上是汉族人!我们的报仇已经完全成功了,既然新的皇上已经是汉族人了,我们还报什么仇啊?

关于第三个问题,“太后下嫁”何时开始成为“清初×大疑案”之首的,回答起来也很简单。早在乾隆年间,自从有了“清初×大疑案”一词,这“太后下嫁”就开始成为“清初×大疑案”之首!

关于第四个问题,“太后下嫁”为什么会成为“清初×大疑案”之首,考证这一问题的答案之前,我们首先需要考证另外一个问题:

一个寡妇,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子,有什么值得我们大惊小怪的吗?

嫁就嫁了!嫁给谁不是嫁呀?不就是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子吗?这有什么新鲜的?还能够被历代史学家们公认为是“清初×大疑案”之首?

这样一个小小的小到不值得一提的芝麻大的小事,还能成为“清初×大疑案”之首?这些史学家们,放着天下那么多的大事不去研究,别是有点太自作多情了吧?即使不是有点太自作多情,也应该是有点另有企图之类的吧!

您还别说,这些史学家们,还真的不是什么自作多情!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绝大多数史学家们的想法是单纯的,他们就是觉得既然历史上有这么一个案件,作为史学家们就应该将这些疑案一一搞清楚明白,弄清楚他们的来龙去脉,以便还历史以本来面目!

诸位读者朋友们,在您看来,一个寡妇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子,是否是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呢?我再给您提个醒,这个寡妇女人是前任皇帝的妻子!更为重要的是,这个寡妇女人还是一个出身于蒙古族的女人!而这个前任皇帝呢,他是一个出身于满洲人的皇帝!

有的读者朋友们说了,您什么意思啊,您这不是明摆着瞧不起我们少数民族吗?

诸位,您可不能着急,您得看完了我的考证,再得出结论,对吗?

我也看了很多清史考证专家对于“太后下嫁”这一“清初×大疑案”之首的“疑案”的考证。我通过看他们的考证,自己从中似乎得出了一个结论:

凡是心里面比较偏向孝庄皇太后或者是爱新觉罗·多尔衮的人——这些史学家们,或者自己就是满族人或蒙古族人;或者自己虽然不是满族人或蒙古族人,但是他们通过多年的潜心研究,自己已经深深沉浸其中而不能自拔,都觉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中间,是很耻辱的!是很不光彩的。所以,他们就极力为这两个人辩护说,他们什么关系都没有!

凡是心里面比较仇恨满族人或蒙古族人的人,都觉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中间,是很耻辱的,但也是很正常的。如果发生在汉民族中间,就会觉得不对头了,就会大声地说:“不对!我们大汉民族,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的!这纯粹是你这个可恨的老师,对于我们大汉民族的侮辱!”您就会觉得,哎,我说,你是汉族人吗?天下有你这样的汉族人吗?

因此,我觉得,在我研究考证“孝庄皇太后到底是否下嫁给了多尔衮”这一问题之前,我还必须要考证一下这样一个问题:

一个寡妇,在自己的男人死后,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子,到底是中国的某些极为落后的少数民族特有的现象呢?还是中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具有的共同的现象呢?还是汉民族也有的现象呢?还是世界上很多民族共有的现象呢?

经过我的考证,我得出了下列结论:

嫂子在自己的男人去世后嫁给小叔子是中国的少数民族普遍具有的现象。

在介绍这一观点之前,我先讲一个故事——正北蒙古族的婚俗——三娘子的故事。

常听京剧的人都知道,有个三娘子的故事。故事中的三娘子是个蒙古女子,由于她的明智,使战乱不断的明代北方边疆出现了民族友好往来的春天。

诸位可能不知道吧,她这个人也曾经先后嫁给了俺答汗一家祖孙三代人!

三娘子本名叫钟金,蒙文史籍中称她为“克兔哈屯”或“也儿克兔哈屯”。蒙文中“克兔”的意思是三,“哈屯”的意思是皇后或娘娘。所以汉文史籍把克兔哈屯译成三娘子。也儿克兔哈屯,意思是“有权力的三娘娘”。

钟金是漠西蒙古奇喇古特部首领哲恒阿哈的女儿,原本许配给当时控制着整个漠南蒙古西部的俺答汗的孙子把汉那吉。由于钟金美貌非凡,不知在什么场合被未婚夫的爷爷俺答汗看到,惊为天人,便不顾一切地在1570年将她抢到手,成为了自己的妻子。俺答汗的孙子把汉那吉一怒之下,偷偷跑到敌国明朝的边关请降。

以把汉那吉投降明朝的事件为契机,关闭多年的马市也就随之恢复了。

所谓马市,也叫互市。是明朝政府在长城沿线开设的一些贸易市场,蒙古族各部可以定期到市场上用马和羊跟明朝政府和中原百姓交换生活必需品,诸如铁器、布帛、粮食、茶叶等。明朝政府更把马市当作笼络蒙古各部的手段:哪个部不扰边,就向哪个部开马市;一扰边,作为惩罚,立刻关闭马市。

自从在“土木之变”中大败明军、俘虏明朝英宗皇帝的瓦剌蒙古首领也先死后,蒙古族各部又一次分裂,互相仇杀,部落人民愈加穷困,缺衣少食,便常常侵扰中原。明朝就干脆关闭了所有的马市。蒙古各部生活用品来源全断,就愈发频繁地进入中原抢掠,使得长城内外,几无一日安宁。

俺答汗是位有见识的蒙古族首领。他懂得要强盛必须发展经济,要想发展蒙古地区的农业手工业,就离不开中原。所以,从1542年他控制了整个漠南蒙古西部之后,年年都要求明朝政府开放马市。

对于明朝政府来说,由于边患严重,巨大的军饷开支,已经达到全国一年总收入的一倍,寅吃卯粮也实在难以承受、难以支撑了。

适逢其时,出了个把汉那吉降明的事件。双方借此事进行接触。1571年,明政府正式宣布恢复马市,并封俺答为顺义王,特地为他铸了一颗金印。

开市这一天,马市所在地大同得胜堡如同节日,一片欢腾。祖国各地的土特产品摆满了市场,汉蒙各族人民熙熙攘攘,摩肩接踵,气氛友好而热烈。

这时,三娘子盛装浓妆,率领着蒙古各部首领,赶着500匹精心挑选的蒙古良马也来到大同,她是代表新受封的顺义王俺答来向明朝政府进贡的。

此后,三娘子经常到马市上贸易,她曾因到张家口马市而认识了明朝的巡抚吴兑。吴兑对待三娘子就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亲切关怀,无微不至。他特意赠给她贵重的八宝冠、百凤云衣和精美的红骨朵云裙。他们的这种亲友般的关系一直延续了很久。明朝政府也因此而获得很大好处:因为三娘子积极维护马市贸易,一听说哪个部落想进关掳掠,就事先告诉吴兑,让他防备。

三娘子与明朝结好,必然在蒙古各部中招来嫉恨。俺答自己也知道,一旦他倒下,三娘子的处境就危险了,所以拨给她很多兵马,另筑一城。明朝皇帝命名这个城为归化,此城就是今天的呼和浩特市。

1581年,俺答汗去世,理应俺答汗的儿子黄台吉继位。

诸位,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黄台吉”可不是那个爱新觉罗·皇太极呀!

虽然,两个皇太极的写法在当时的汉文里面是一样的,都可以写成“黄台吉”“皇太极”或者“黄太极”!但是,我们现在要讲到的是蒙古族人的“黄台吉”,是俺答汗的儿子“黄台吉”!不是女真人——满洲人的前身——的“爱新觉罗·皇太极”,不是努尔哈赤的儿子爱新觉罗·皇太极!

按照蒙古族习俗,黄台吉在继承王位的同时,也继承除生母以外的俺答的所有妻子,包括三娘子!

黄台吉年老多病,不问政事,大小事务全由三娘子主持,马市贸易得以继续。

不久,黄台吉病死,其长子扯力克继承王位,仍然娶三娘子为妻。明朝政府封三娘子为忠顺夫人。其后,凡有蒙古部落在边关进行抢掠,被三娘子发现,就都依照法令给以严惩,明朝边境于是得到相当长时期的安宁。

三娘子做了三代顺义王的妻子,始终维护马市贸易,维护汉蒙两个民族的友好往来,减轻了两族人民因为战乱带来的灾难。所以,三娘子不仅深受蒙汉两族人民的敬重和爱戴,就连一向视少数民族为蛮夷,一向抱有很深民族成见的汉族士人、朝廷官员,也不得不承认三娘子的重大贡献,并写出赞美她的诗篇。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蒙古族中间,长期以来,一直流行着这种一个寡妇在自己的男人死后嫁给了自己小叔子的风俗!

问题在于:我凭什么证明,在中国其他少数民族中间,长期流行着这种现象呢?

在介绍这一问题之前,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个词汇:转房婚。

转房婚又称收继婚、升房婚、转亲婚、叔嫂婚。

一般而言,转房婚是指父亲死后某一特定的儿子收娶其后母,或者兄长死后弟弟收娶其嫂,或者弟弟死后兄长收娶其弟媳的现象。现代人戏言,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此话倒也不差,因为据民族学家考证,这种婚俗来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掠夺婚时人们所拥有的财产嗣承观念。

原始社会,部落战争较多,掠夺来的妇女自然是财产,一旦男人死去,女人也要被以财产的形式转让给本部落其他男子。

但是随着家庭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这种转让,范围逐渐缩小,最后固定在家族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转让给与死者具有血缘关系的人。

这其中,除了女人是财产这一因素以外,还有另一因素,即子嗣的原因。

直到如今,乡下孩子的父亲死了,他的叔父或伯父,自然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养,至于那寡居的嫂子或弟媳,这个做弟或做哥的,理所当然地要对其负担一定的经济义务。

在中国的历史上,这种现象曾经广泛流行于很多少数民族中间。

比如,中国最为古老的少数民族羌族长期以来就一直流行着这样的风俗——“父子伯叔兄弟死后,即以继母、世叔母及嫂、弟妇等为妻”。也就是说,转房婚这种现象一直在羌族中承袭着,以致到了西夏时期,李元昊作为一代君王,把自己的儿媳妇也据为己有!对于汉族人而言,这种现象是很不合伦理道德的行为,但是在羌族而言,这是一种极为正常的现象。

关于十世纪兴起于东北的女真族,《金史》称,“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也如此;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鄂温克族中哥哥死后弟弟可以娶嫂嫂为妻,但弟弟死后哥哥不能娶弟媳为妻。

而在四川的凉山彝族地区,夫死后,寡妻须转嫁夫家其他男子。先尽同胞兄弟,如没有同胞兄弟,按血统近远顺推。侄媳可以转嫁给叔父,后母可以转嫁给儿子,儿媳可以转嫁给公公。转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家支财产外流。如果女方不同意转房,要被索要身价钱。在云南的佤族、景颇族、怒族、普米族、拉祜族的婚姻习俗中,也流行转房制婚俗。

当然,也有反对转房婚的。西藏墨脱县的门巴族就严禁转房;错那县的门巴族虽然允许转房,但必须征得孀妇同意,并在发丧后一二年才可转;东北地区达斡尔族的习俗是“对待嫂嫂如母辈”,所以一般不允许哥哥死后弟弟娶嫂嫂为妻,同样弟弟死后,哥哥也不能娶弟媳为妻。

不过,总体来看,嫂子在自己的男人去世后嫁给小叔子,是中国很多少数民族普遍具有的现象。那么,汉族人又是如何对待这种事情的呢?

我经过考证,得出了下面的结论:转房婚并不是一种只有中国的少数民族尤其是满洲人才有的特殊现象。转房婚也是汉民族及其前身华夏族普遍具有的现象。这里面的故事就多了去了!根据专家考证,汉民族及其前身华夏族的转房婚传统早在中国的传说时代就已经开始流行了。这里面,也有着很多的故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