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简单结构——决策权集中的小型组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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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简单结构——决策权集中的小型组织

2018-04-15 作者: 孙科炎;刘鹏

第一节 简单结构——决策权集中的小型组织

组织是一个有机体,任何有目的的群体活动都要依靠它来进行。组织通过长时间的运行,都有其特定的模式,而且组织中的人各种各样,因此,它也具有了相应的心理特征。把握这些心理特征,是管理好组织的关键。

为了实现组织目标,经过组织设计形成的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层次之间固定的排列方式,即组织内部的构成方式,就是组织的结构。

组织规模有大有小,采用的组织结构也各有不同。我们最为常见就是小型组织,比如一家小型零售商店、一个健身中心、一家新成立的销售公司等等。

在小型组织中,简单结构运用最广泛。在这种结构的组织里,组织所有者和经营者往往是同一个人。

杰克·古尔德拥有并管理着一家零售商店,他雇用了5名全职销售人员,一名现金出纳,在周末和节假日里再雇用一些临时帮手。这里的一切都由他负责和掌管。

这是最初的简单结构,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大,管理者一个人忙不过来,组织就渐渐有了层级,形成直线制结构。

直线制结构是最简单的集权式组织结构形式,又称军队式结构,其领导关系按垂直系统建立,不设专门的职能机构,自上而下形同直线。直线制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组织各级行政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下属部门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没有单独的职能部门。

对组织来说,简单结构十分明了,优缺点也表现得十分明显。

1.简单结构的优势

简单结构的优势就在于它的简单性。它反应灵敏、灵活可变,运营起来成本低廉,而且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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