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叹人生(1 / 1)

加入书签

“哈哈,老张,你这只知道装b的家伙,看到没,啥叫高手,你不是说道术对他不

管用嘛。”霍云的声音响了起来,牛逼哄哄大喊。

我揉了揉自己的脖子,站起来,白了霍云一眼:“你懂个锤子,刚才也是我疏忽了,这家伙只是那家伙用了两三天时间炼制出来的。”

“虽然这东西成长起来很厉害,但也不可能两三天就炼制出一个完整的金甲尸,就

算给他半个月,也不一定能炼制出完整的。”

霍云咧嘴笑了起来:“这个残缺金甲尸的缺点挺致命的,竟然对道术完全没有免疫力,真正的金甲尸为什么能够在三十六尸里面排名第二,就是因为道术打在它身上,会被卸去八成威力,可这个金甲尸好像却没有卸去道术的能力,倒很好杀。

好杀?

我此时有一个直觉告诉我,面前的金甲尸很危险。

但霍云却又说的没错,这家伙如果真的不卸去道术的威力,对付起来还挺容易的。

既然这样,我心里这股感觉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眉头紧紧皱着,微微往后面退。

一直以来我都特别相信自己的直觉。

霍云的锁链甩得飞起,重重的砸在那家伙的胸口。

砰!

忽然,金甲尸身上的一块铠甲掉在了地上。

砰,砰,砰!

一件件厚重的铠甲掉落在地上,很快,金甲尸的身上,只有薄薄的一层衣衫。

瞬间我后背的鸡皮疙瘩就起来了,我感觉到了一股异常危险的感觉。

好像稍微不注意,就会被这个家伙给杀死。

“怎么着?你以为脱衣服就厉害?我也会脱啊。”霍云说完就开始脱自己的裤子,可拖到一半,露出他裤衩后,他就被绊倒在地上。

“哎呦,疼死我了,老唐,赶紧扶我一把。”霍云一边说一边穿衣服。

老唐忍不住踹了他一脚,骂道:“丢人现眼。”

这个时候,金甲尸动了,度特别快,跑起来那度,刘翔估计才能和他比一比,他也就几秒,就到了霍云面前,一脚踢在了霍云的肚子上,霍云直接被它一脚踹飞出去。

之前老唐挨了它一下,此时老唐大吼一声,便冲上去,拿着,往他的胸口劈去。

金甲尸直接用手握住了,然后用力的就折断了这柄,接着他一脚踹在了老唐的胸口。

老唐又跟沙袋一样飞了出去。

“我说你是不是猪啊,都说了没用,要用道术,你说你是不是猪。”霍云揉

着自己被踢的地方,缓慢的站起来,冲老唐说道。

老唐此时捂着胸口站起来,瞪了霍云一眼:“我会个鸡毛掸子道术啊!”

霍云一听这话,就闷着头没接茬。

老唐又说:“你帅你先上,我丑无所谓。”

“草,瞧你这话说的叫人话吗,你这样说,让我这么帅的一个人怎么下台?”霍云

一听老唐的话,好像就跟小宇宙爆了起来,从地上跳起来大吼:“金甲尸!来!

霍云冲一脚踹在金甲尸的胸口上,金甲尸纹丝不动的站在那。

而这个时候,霍云双手掐诀念道:“炎星,诛妖诀。”

他的右手手指出现了一小团绿色火焰,他用力的把这团火焰冲金甲尸弹了过去。

要说起来,火对这金甲尸应该是最有效果的道术,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火克金。

这团火扑在了金甲尸的胸口,顿时,金甲尸的胸口就燃起了熊熊烈焰,而金甲尸也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了起来。

它被那神秘鬼术先生炼成了金甲尸,本来智力就不高,很快,就变成了一个燃着烈焰的火人。

就在我以为这就解决掉它的时候,忽然,它竟然以极快的度冲我跑来,而且还张开双手,好像想抱住我一样。

我顿时吓了一大跳,且不说这火是霍云放出来灭妖的炎星决,对人的魂魄有没有效果就先不提,就算是普通火焰,我让他这一抱,死估计死不掉,但我铁定得破相。

我也不知道身上哪里涌起来的一股力气,一脚踹在了金甲尸的胸口上:“去你麻痹的。”

我虽然被震得后退两步,而金甲尸也不像最开始那样威风,让我一脚给踹倒在地上。

“给剑。”老唐冲着我吼道,随后冲着金甲尸跑去。

我赶忙将自己手里的雷劈木剑递给老唐。

老唐用力跳起,我把雷劈木剑往半空一抛,他右手接过剑,还在半空风骚的旋转了一圈,接着一剑刺在了金甲尸的喉咙上,随后用力一割,这具尸体的脑袋扑哧一声,就跟皮球一样滚开了。

“老张,这玩意跟屠龙刀似的,比强多了。”老唐也有些惊讶效果竟然这么好。”

金甲尸本来被炼制后就难看得要死,更何况还被红烧了一顿,现在的造型浑身着黑油,我站得老远,都能闻到一股焦丑味,恶心得我胸口有些闷。

等到这些事情弄完之后,霍云送我回到市区已经是夜里的两点半了,洗了个澡,要不然一身的尸臭味真的受不了,然后躺着就睡着了。

很奇怪,这回我又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白鸽,而我三清梦中的世界,那片空白终于被填补上了,展现在我面前的是浩瀚海洋与日月星辰,三清符咒、卜算、奇门,三者聚集,形成梦中一方小世界。

我这个梦很长,但是醒来时,我却全然记不住,但是只感觉很精神,丝毫没有一丁点的疲惫,此时虽然才是早上六点半,但是公交车里面已经站满了来往打工族,他们坐在位置上眯着眼睛打瞌睡。

忽然我看着这一切有些感触。

突然很庆幸。

庆幸自己学了道术,有了和普通人不一样的经历,我不想大学毕业后,过着朝九晚五,每天循规蹈矩,重复又重复的生活,如果在你年轻时候,就能看到自己老去的样子,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记得阿甘正传里头说过,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这种鸟一辈子只能落地一次,那一次就是死亡的时候。

我突然挺自豪的,因为当我老去,我可以跟我孙子吹牛b说,你爷爷当年可是上山捉过鬼,下地除过妖,跟黑白无常喝酒的存在。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