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契约学生(1 / 2)
“你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你对‘契约学生’需要履行的义务缺乏足够的了解,对这套助学制度的来历也一无所知。”哈维尔先生毫不客气,当面指出乔安的想法太幼稚。
“契约助学贷款”,其实是由“契约劳工”制度发展来的。
众所周知,来新大陆讨生活的移民大多是在旧大陆混不下去的穷光蛋乃至犯罪分子,十之**是社会底层人士,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能够负担自己和家属的旅费,更不具备在新大陆安顿下来的资本。
为了扩大新大陆的殖民事业,“威尔诺亚垦殖公司”和“皮克海湾公司”之类殖民机构急缺劳动力,由此推出一项福利制度:向那些无支付能力的移民提供一笔旅费和安家费,移民则必须签订一纸合同,以“契约劳工”的身份替公司工作一个时期--通常是四到七年。
契约生效期间,公司支付给“契约劳工”的薪资通常大大低于同行业自由工人的平均水平,勉强糊口而已,任由公司指派工种却无权拒绝,只能任劳任怨的从事自己不喜欢或是不擅长的工作,地位低下形同奴仆,一直熬到契约期满才能重获自由。
乔安与威尔诺亚殖民公司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其实与“契约劳工”签订的合同如出一辙,只不过殖民公司对法师学徒远比对普通劳工更舍得下血本投资,指望他将来毕业以后为公司服务,连本带利的捞回来。
那么可想而知,为了从“契约学生”身上收回贷款并且赚取尽可能多的利润,殖民公司必将千方百计的压榨他们,毕业以后等待他们的将是一段漫长而艰苦的日子。
乔安出身贫寒,不怕吃苦受累,但是他毕竟缺乏社会经验,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留意其中有些条款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不知不觉中就吃了亏。
“比如在你签订的契约当中有这样一则附加条款,要求签约者必须在五年内拿到毕业证书对不对?”哈维尔问乔安。
“没错,是有这样的要求。”乔安回忆契约条款,“如果无法按期毕业,除了正常的贷款本息,还要向公司支付一大笔违约金,数额与五年助学贷款的本金相当。”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哈维尔叹了口气,以一种怜悯的眼光注视着乔安。
乔安皱了皱眉,怎么也想不出这则条款有哪里不公平。
公司拿钱资助学生,是为了将来学生毕业后帮公司赚钱,如果一个学生总是留级,毕不了业,公司的贷款不就成了往无底洞里扔钱的赔本买卖?所以他觉得这个“违约金条款”既合理又很有必要,哈维尔先生为何对此深恶痛绝?
退一步说,自己既不笨也不懒,如期毕业总不成问题,又何必关心这条根本派不上用场的违约条款呢?
哈维尔似乎看穿了乔安的想法,苦笑着揭开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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