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 不止一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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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虐儿案的金申听到费伦的提问·眼中掠过一丝不满之色:哪有这样一上来就亮底牌的?曹晃这嫌犯还不趁机狡辩呐?

可是,曹晃却心神剧震,终省悟到费伦之前为什么会大费唇舌逼他吐露出跟自己母亲和陈环的奸情了,因为虐儿这种事他们仨合起伙来干了不止一回了。

不过这种事打死也不能认,要坐牢的,所以曹晃嘴上立马否道:“阿sir,我真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听不懂?那我就说点你能听懂的。上周六下午两点半到四点你在哪里?干了些什么?有没有时间证人?”费伦一脸阴鸷道·“我先提醒你一句,别拿你母亲孙旺美当时间证人,那不合法。

曹晃闻言·心头又是一震,如果要找时间证人的话,除了他母亲这个直系亲属之外,也就只有陈环了:可问题是她已经嗝屁了呀?这如何是好?

左思右想之下,曹晃老半天才道:“阿sir,就、就算我没时间证人又怎样?我没虐待佘映彤。”说到最后,他竟吼了起来。

费伦摊手道:“我没说你虐待佘映彤啊,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曹晃顿时无语凝噎。

“不想说?不想说也没什么,单凭你没时间证人这点加上佘映彤出来指证你·就可以入你的罪!”

曹晃色厉内荏地叫嚣道:“阿sir,你别唬我,我也懂法律的·就凭一个未成年小女孩指认我就能入我的罪,笑话!”

“你懂法?最多一知半解而已。”费伦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这种案子·是可以提交高等法院审理的,换言之就是有陪审团参与,虐待未满14岁的女童,相信陪审员们不介意裁定你入狱吃牢饭。”

在hangkang一般来说,只有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和死因裁判法庭使用陪审团审理案件,而在高等法院·陪审团参与的案件主要是严重的刑事案件。

当然,民事案件中也有极个别案例会采用陪审团制度·这要看当时案件的舆论影响和案情而定。说白了,只要肯花钱把声势造得足够大,高院十有**会在民事案中启用陪审团制度。

一旦陪审团制度启动,那么案件的裁决权就由法官转移到了陪审员们的身上,而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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