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一章 严打(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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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长李海连夜组织百姓在村口的操场上,搭建了一个公审大会的台子。第二天上午,远东公司情报部内务处,开始对刘仁恭的公审大会。

附近县府的官老爷、周围的士绅阶层,都早早的赶到了这里,参加公审大会,就连布政司衙门都派了人进行旁听。

公审大会由情报部内务处负责审理,当地县衙府衙和布政司衙门的老爷们,则是布置在左右两侧进行旁听。

台下摆了几排椅子,一帮士绅地主、举人秀才等读书人被安排在这里,其中还有几名前明致仕回家的官员,全都坐在最前排,一个个都是道貌岸然的做派。

刘家特意在省城请了一个有名的讼师,而且得到了情报部内务处的同意,允许其为刘仁恭进行辩护。

所谓讼师其实就是古代精通法律、狱讼,替人写诉状及指点如何告状、陈词的专门职业人员,和现代社会的律师差不多。

他们对田宅、婚姻、钱债、贼盗、人命、斗殴、诉讼、诈伪、犯奸、杂犯、断狱等各类律法极为熟悉精通,很多新上任的州县官员,因为缺乏社会历练和司法实务经验,常常被讼师玩弄于股掌之间。

周围则是大批的当地百姓,其中包括本县、临县的,还有从府城赶过来的。大部分都是底层的百姓。当然,还是当地人最多。

李明对这次公审大会也很重视,特意让公司派来两名精通法律的员工,担任法官和公诉人,当地严打工作小组,也安排了一些精干的员工,参与此次审理工作。

当刘仁恭被带到台子上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因为他并没有带枷,也没有带锁。而且还为他准备了一个椅子让他坐在上面。

在这次严打行动中,远东公司对各地的严打工作小组提出了严格要求。首先就是所有案件都要办成铁案,然后就是严格的按照公司制定的司法程序进行办案。其中就包括嫌疑人在未经定罪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受罪犯的待遇。

未来公司在中原地区要严格的实行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即便是这次的严打行动,虽然属于运动式的执法形式,可依然要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把每个案子都要办成人证物证俱在的铁案。

因为远东公司还并没有颁布各项法律,所以此次公审的执法依据,还是依照大明律的有关条款。

大明律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一部重要的法典,有许多自己的特色,如条目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按六部立篇目等,同它以前历代的律相比,无论形式或内容都有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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