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锦衣夜行(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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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我们现在去?”

“我只是提个意见,我,我觉得你应该去一趟。如果你觉得太晚就算了,毕竟明天白天还要上班”,他的警服还穿在身上,想必工作也很辛苦吧。

“现在七点二十三,如果我们能赶上八点十分的客车,九点半左右就能到封伯村”,他看了看手表,站起来,把两副碗筷放回厨房洗手池,洗了洗手,接着就用湿漉漉的手去解领口扣子,在衬衫上留下手指的水印,“等我换个衣服就出发。事出反常必有妖,你说的也有道理,虽然我不信有鬼神,但还是应该去弄个明白。”

他这是要脱衣服啊,可我还在他家,这样不好吧。我赶忙别过头,“我也换下衣服,十分钟后在七楼集合,我家门口。”

我拿上钥匙出了李魄的家门,独自一人从安全通道走下楼。我的本意不是这样啊,明明打算做个甩手掌柜,借李魄之手调查曹可的死,怎么就突然多了这趟封伯村之旅,还要和这个小警察一起去?这难道就是拿人家手软,吃人家嘴短的道理?陈陈相因,冤冤相报,我的美好夜晚就是对那碗咖喱饭的支付。

我迅速回家,从衣柜里找出一身纯黑色的宽松运动服,又穿了一双深卡其色运动鞋。我把头发扎成高马尾,晃了晃头仍觉碍事,便又改成了丸子头。再加一个黑色口罩就完美了,我对着穿衣镜照了照,拿出个口罩带好。这下化妆步骤也剩下了。

门外响起敲门声,想必是李魄已经下来。我开门出来,看见李魄正站在走廊等我。他换了一件牛仔布材质的棒球服,下身穿了一条墨绿色的休闲裤,身材匀称得一切恰到好处,像树一般挺脱。

“我们出发吧。”

他看到我,眼睛闪烁如水中的流光,忍俊不禁。“你穿成这个样子,倒像个职业倒斗的。”

我没搭理他,寻尸还敢穿白鞋,等到了地方指不定要遇见什么。我们两个人并排坐电梯下楼,一路聊了些对所在街区建设的看法,还向他分享了几家我常去的餐厅。街道上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华灯初上,一些西餐厅播放着旋律暧昧的西欧小调,映衬整个声色犬马的世界。

“客车来了,我们得跑几步了。”马上走到客车站点时,我们两人正谈论着赫尔曼·黑塞的小说,突然李魄拉住了我的胳膊。

客车吱吱嘎嘎停在站台,霎时间,等车的人们拼命向车门涌去,像被一网打尽的鱼群。李魄拉着我胳膊的手没有松开,可能是他觉得我看起来就跑不快的样子,所以要手把手带我赶车,直到抵达才松开。索性前面乘客上车的速度缓慢,当我们跑到车门的时候,车门还没关上。

李魄示意他先上车,然后很有风范得护着我上车,又很体贴得带我挤过人群。现在是下班的晚高峰,车上挤满了各种身份的人,又湿又热的污浊空气几乎令人窒息,人们的胳膊肘和膝盖被迫挤来挤去。售货员扯着嗓门大声叫喊,挤过手握零钱的人群。我想拿手机扫码付钱,李魄已经抢先一步,买好了两个人的车票。

“看样子要先站一会儿了,过了火车西站就应该有位置,很多人会在那站换乘”,我的身子随着客车剧烈摇晃,只能紧紧抓着栏杆扶手,继续上车前的话题,“所以精神危机往往是有时代性的,尤其是生活在时代交替中的人,比如我们,精神疾病往往会成为一种时代特征。”白天在他家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床头放着《荒原狼》,应该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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