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军人心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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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营长,三连连长高长明按时归队!”高长明大声报告。

他跟着士兵训练了一早上,士兵们听号吃饭时,他就到营长办公室找营长报到,销假。

昨日兜兜转转回到部队,天已经黑尽,只能今天早上报到。

好在,他提前了一天离家,不曾超时归队。不曾违反纪律。

“好好好,哈哈,你能按时归队,说明你的腿伤恢复的很好!”

邵营长大力地拍几拍高长明的肩膀,又踢踢他的腿,高长明文丝不动,任由检验。

“哈哈哈…恢复不错,我可是与团长做了担保,打了赌的,你没让我输掉一包烟,就是好样的。”

邵北城营长又大力拍着高长明的肩膀,哈哈大笑。

上次,本来是一场小摩擦,却折了一个副营长进去。

老喻伤得厉害了些,恢复能为也不行,只能够转业到地方。

本以为高长明可能也保不住,倒是没想到,他能按时休养恢复过来,这说明他的身体机能不错,还可以在部队干下去。

或许,这次可以推荐高长明上去,他干了这么多年,又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

又是一贯听从指挥,不打折扣,不叫苦不叫累,跟我也熟悉,到我手下也好配合办事。

邵营长计议好,又大力拍着高长明的肩膀,哈哈笑着与高长明去食堂吃早饭!

~…~

这边食堂里的老兵稀哩呼噜地抢食,根本用不上筷子。

那边新兵营的新兵也不例外。速度那是杠杠的,大黄白馒头,两三口一个,一个馒头,喝口稀饭。

喝稀饭就像倒进大嘴似的,一大碗稀饭咕咚咕咚下肚,哪需要筷子,五爪张开抓握,比筷子好使!

这个年代,不论部队搞建设,还是地方搞建设、生产,干什么都讲究一个速度。

“李锦麟,你小子这速度真够快啊,稀里哗啦就是一顿!

我都没抢过你,我可是村里食堂出了名会抢食的人物!”余有粮的大噪门,引来同班战友的目光。

他刚吃完自己的那份,洗好大瓷缸,欲拍李锦麟的肩膀…可人一闪,躲过他的魔掌。

余有粮看了看落空的手掌,又看那小子在对他挑衅地笑,也不在意,只心里暗道…

这小子的身手也够快,比得上老子的闪避动作了。他可是曾经在公社都有飞毛鼠之称的优秀民兵。

他们这一批新兵已经训练二个多月,年前就会被挑下连队。

训练成绩好的,可是有希望被挑到尖兵连队,可以到边境巡逻,以后,还可以上战场呢。

余有粮十六岁就在公社当民兵,已经是二年的老民兵,抓到过特务,立了功,被特招进部队的。

他的身高不够,但身手灵活,跑起来一阵风似的。立功后,县武装部的干部问他要什么奖励…

他不想要别的奖励,就想入伍当兵,当个真正的兵,可以穿军装,戴有五角星的军帽,解放军。

后来,招兵的干事应县武装部的推荐,考查了他一回,就应了他入伍,还说他的外号,飞毛鼠,名副其实。

“哈哈哈…飞毛,你抓不到锦麟吧!来,让我试试。”刘大柱说着话就上手,也不打招呼。

李锦麟左闪右避,各位战友只觉影子晃了过去,像一线急风绕过了身边…你来我往,左右回旋,闪躲,身体的灵活,速度真是胜过了真正的风毛鼠。

很快,多了有兴趣的三五人进来,你追我赶,你拦我截,都想试试,看看,几人合力能否抓到人…

可是,都被李锦麟快速地左折右绕,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闪过几人的围追堵截。

余有粮看着,陡然又出手,眼看快抓住李锦麟的衣角,可一缕风吹过,只剩幻影在前。

一直为自己的成绩感到骄傲的余有粮,曾以为自己很强的,算高手,到了部队,才算是知道强中自有强中手。

这个李锦麟,各方面的素质都好,身高比他高,没想到,速度也比他快,耐力,力量,没那样训练被拉下,还有高中文华,不像他,只读了个小学。

入伍以来,大家各种比,比吃饭,比训练,比干活,经过几次明里暗里的比较试探,余有粮对李锦麟就剩下一个大写的服字。

他觉得自己也要更加把劲,努力追赶,不仅仅是上午的训练,下午的政治学习,也都得集中精力,认真地来,不能犯困,不能丢人。

李锦麟可没有多管小毛鼠的心理活动,有竞争才有进步,强者从不怕竞争。

小毛鼠,是他恶趣味地窜改了余有粮的外号。

李锦麟觉得余有粮一米六二的矮个子,小眼睛,头发又稀稀拉拉,软塌塌的,叫什么飞毛鼠…

他私下认为,干脆叫稀毛鼠,更形象,还是一个身手不错,争强好胜的稀毛鼠。

李锦麟虽然没有当过民兵,可也没少训练。他算是军三代,不大点年纪的时候,就在大院里与伙伴们玩作战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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