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云朵少年下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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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时分,海上的雾霭像天上仙女的薄纱幔帐,朦朦胧胧地笼罩着天空与海面。远处,在视线的尽头,我看到蓝色的大海和淡粉的天空氤氲在一起。

旁边的橄榄树下,坐着一个戴着墨镜拉手风琴的中年男人,一支曲毕,接着熟悉的音乐伴着温柔的海风吹来。

Por una cabeza.

我靠在你的身边,任凭自己被回忆的狂风席卷。曾经,伴着这首曲子,你拥我入怀,我们在有着大大落地窗的房间里,踱着轻巧的舞步。

那年,我17岁,你18岁。

一只海鸥落在演奏者身边的石墩上。彼时天上聒噪的海鸥显然已经化身为音乐会的观众之一了。他高傲地仰着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像一位颇懂音乐的绅士。

一位金发碧眼的女孩拉起男友,和着这首曲子,向海鸥炫耀优美的舞步。你趁机松开紧攥我的手,突然站到我的面前,邀我共舞。

也许是海上腾起的雾霭让我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梦境,我的手紧紧按在你的肩上。你的眼睛追随着我躲闪的眼神。我想听听你的心跳,于是将头埋在你的胸前。你顺势将我紧紧拥在怀里。风里海水的味道飘散,远去,你身上熟悉的味道侵入我的身体。

你一只手轻轻拥着我的腰肢,另一只手托起我的下巴,怜惜的眼神似曾相识,“我们再也不要分开,好不好。”那一刻,我假装冷漠筑起的骄傲堡垒终于塌陷。

你不知道,我有多少天,都会想起那晚,想起你,想起这首曲子。我从歌单里把这首曲子删除,我不敢去听,去想,去回忆。

可是,我还是会一不小心就触碰回忆迷宫的开关,瞬间跌落其中。我蜷缩在回忆的角落,眼泪似乎从我的心里蒸馏出来,从眼角漫溢,从指尖抽出。

我从未想过,时光里,我们相遇,又离别。然后,命运又将你重新带到我的身边。我从未奢望靠近你,那时的你就像天空上的云朵,触不可及,却又承载着一个女孩最美妙的童话梦。曾经拥有你的那些日子,足够让我用尽余生去怀念。

时光给我们的馈赠很多很多,可是岁月中最好的礼物莫过如此,虚惊一场、平安静好,还有,最让我惊喜的,失而复得。

就算重新拥有你,这是一个梦境,我愿意沉沦在这个梦里,直到永远。

我叫陈惜墨。

我总觉得妈妈给我起错了名字,应该是陈惜话,而不是惜墨,因为,我总是话很少很少,在熟悉的人面前才会多说几句,虽然我的外表不酷也不冷。而我喜欢写日记,虽然现在在这所重点高中里,我的总成绩倒数,作文还算拿得出手,还能骗个新话题作文一等奖。

什么?你只听过新概念作文?哦,新话题作文是我们班语文老师自己设立的,反正是作文奖啦,不信,还有奖品呢,一等奖就是——有机会参加新话题作文大赛。

去,装什么大尾巴狼。真的没有耶,我做了十几年的乖乖女,现在到了叛逆的年龄,只是顺势而为地叛逆那么一下。

对,我只是借机叛逆,上课的时候,我想拽回天马行空的思绪,可他们太调皮了;我想弄懂数学书上的格式,背完元素周期表,搞懂自由落体运动,可我以前聪明的脑仁儿自从进了高中不知被谁换成了一坨浆糊,我成了笨学生,不,是笨蛋坏学生。

我失去了初中班级第一这把宝座,是从班级第一跌到倒数十名的行列。

我总结的一万个自卑理由的小本本上,以前有,奶奶爸爸重男轻女,(对了,忘了告诉你,我是个女孩,我担心妈妈给我取的名字不能证明这一点);我个子不高,还有点婴儿肥,当然了我觉得自己不漂亮,我腼腆,不爱说话……

现在这个小本本上,又加了这“十恶不赦”的一条,我是坏学生了。

我跟着林碧依,逃课、写假的病假条、看篮球赛(看什么篮球赛,我对篮球的认知只停留在能分清篮球和足球的水平上,多亏了篮球赛入场券不用证明我到底是看篮球还是帅哥)……除此之外,我跟她只有一个相同点,大概就是都被取错了名字,她对外宣称,她是小家碧玉,小鸟依人的林妹妹。其实吧,我不愿讲的太明白,嘿嘿,你已经猜的八九不离十了吧。

还缺一位,林胜男,胜男不一样,她的名如其人,作为我们这所重点高中特招的体育生,她的八块腹肌和满是腱子肉的大长腿可是名副其实。我和碧依每天上课不迟到,不被地中海年级主任罚站,还多亏了林胜男,她总能在上课铃落下的那一刻左手拉着我,右手拽着林碧依,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教室。

恰巧今儿林胜男跟着教练进城参加3000米田径比赛去了。

为了不失去早上训练提前结束的林胜男帮忙带的肉夹馍早餐、一暖瓶冲咖啡的神仙热水,林碧依扬言要把教练给胜男吃的小白药片偷偷换成自己的维生素片。

小白药片!田径赛!什么?请将两者联系起来仔细想一下。

喂,根本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子。是这样,小白药片是用来推迟女生大姨妈的。

幸好林碧依和我凭着仅剩的一点良知,放弃了这个计划,“断送”胜男的大好前程事小,如果东窗事发,失去天天不用在食堂餐厅排队就能吃到的肉夹馍岂不太可惜了,我们可不是鼠目寸光之辈。

我跟林碧依掐好上课时间,明确分工,买好早餐,接完热水,信心饱满地哼着歌走向教学楼。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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