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四章 一正三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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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随着华莱士的,是佣兵协会的副会长,也是佣兵协会里当之无愧的第二人,更是至强兵峰100楼的楼主,外号神圣之光的爱德华.朗多。

赵纯良曾经见过爱德华.朗多,但是对爱德华.朗多有深入了解,却是来自于小爱的情报。

这是一个实力上据说只稍微逊色泰坦华莱士一点点的男人,而从出身上说,爱德华.朗多的出身比华莱士好的太多太多。

爱德华.朗多出生于手表国的贵族阶层,父亲据说是手表国的一个男爵,母亲更是一个公爵的女儿。

爱德华.朗多自有学习西洋击剑,并且展现出了超高的天赋,所以,成为佣兵的爱德华.朗多,贴身兵器,就是西洋剑,据说他是唯一一个在剑术上击败过剑痴的人。

赵纯良眯着眼,看着爱德华.朗多,他与这人无冤无仇,只不过因为破晓的任务,赵纯良不得不杀了他。

赵纯良心里的是非价值观,其实非常的诡异。

他可以做很多好事,并且不让做好事的人吃亏,却也能够为了一己私欲而对漠不相关的人痛下杀手。

过早的经历腥风血雨,让赵纯良在很多事情上表现出来的冷血远超过其他佣兵。

有时候,赵纯良只追求结果,不会过问太多是非。

比如眼下。

赵纯良仔细的记住爱德华.朗多的呼吸,走路的步伐,习惯,双手摆幅的大小。

这些东西稀疏平常,但是赵纯良却能够在这些细节之中分析出爱德华.朗多的出手习惯。

尽管小爱给了他很多详细的资料,但是赵纯良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判断。

通过分析,赵纯良发现,这个爱德华.朗多是一个十分精准的人。

他的每一个脚步的间距,几乎一模一样,他手臂的摆幅,也保持着一个十分规律的频率,他的呼吸大概是三十秒一次,身上的肌肉随时都处于一种蓄力的状态。

对付这样的敌人,说难,非常难,因为他的每一个招式都会恰到好处,让你很难破解,可是要说简单,也很简单,只要你乱了他的节奏,那你就可以轻松的对他予取予求。

不过,这种人的节奏已经是几十年养下来的习惯,想要打乱,不是那么容易的。

“很少看到你看男人也看的那么仔细!”南宫凤鸾站在赵纯良身边,低声说道。

“那可都是传说中的人物,不多看看怎么行。”赵纯良笑道。

“爱德华.朗多后面那个就是太阳神菲尼斯!”一旁的麦基轻声说道。

赵纯良看向了爱德华.朗多的身后。

一个染着大红色头发的男人,迈着八字步,慢悠悠的朝前走。

这人的年纪看起来大概四十多的样子,那一头红发跟他的年纪一点都不配,不过却没有一个人敢嘲笑这人的头发,因为这人叫菲尼斯。

他是一个10级佣兵,并且,他手下的门萨佣兵团,是整个佣兵协会为数不多的10级佣兵团。

如果论综合实力,就算是爱德华.朗多,都不是菲尼斯的对手,因为菲尼斯的身边,还有一个同样为10级佣兵的副团长。

爱德华.朗多是很强,但是爱德华.朗多是一个自由佣兵,他没有加入任何的佣兵团,也没有创建自己的佣兵团。

如果说泰坦是一块巨石,爱德华.朗多是一把精美的西洋剑,那这菲尼斯,绝对就是一颗炙热的太阳,他的脸上满是玩世不恭,嘴角微微翘起,似乎对谁都不屑一顾一般,他的八字步被人戏谑为霸王步,因为是个人就可以看的出这不乏里的嚣张味道。

对菲尼斯不满的人非常非常多,因为菲尼斯行事霸道,而且做事基本不给对方留什么后路,可尽管如此,菲尼斯依旧活的一年比一年好,据说他如今已经很少出任务,手底下掌控着超过20家的大型赌场夜总会,每年靠这些收益就有上百亿美金。

这是一个张狂的,又非常强大的土豪。

菲尼斯一路上也没跟什么人打招呼,就走在爱德华.朗多的身后一点点,以此表现出对爱德华.朗多的尊敬,毕竟,爱德华.朗多是第一副会长,他的身份比爱德华.朗多还差了一点。

最后一个走在菲尼斯身后的,是一个穿着唐装的神州人,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清朝时期人们常戴的小帽,脚下穿着黑色的布鞋,布鞋里是一双白色的袜子,他的双手插在了袖子里,鼻子上是两条细细的八字胡。

赵纯良在三年前曾经见过一次这个男人,大家都叫他李先生,他是佣兵协会的副会长,算是第三副会长,实力逊色于爱德华.朗多和太阳神菲尼斯,不过,有人说这李先生从未真正的拼尽权力战斗过,所以具体实力如何,还是个迷。

一个会长,三个副会长,走向了考前的位置,随后走上了高台,按着位置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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