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协议达成(2 / 2)

加入书签

“少女时代的队长。”林洛提示道。

“哦,想起来了。”李仁点了点头,“就之前和你传绯闻的那个?”

“对,就她。”

“好家伙,看这样子,不是绯闻啊。”李仁笑着说道。

林洛笑了笑,但也没有去解释什么。

“不过,就算有你的关系在,她可以吗?”李仁说话留三分,但他知道林洛能听懂。

阿迪达斯亚洲代言人,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撑起来的。

李仁是从总部调过来的新的执行总裁,林洛咖位世界级天王,再加上还拥有一家资产过十亿的公司,有资格和他谈,更有资格担任亚洲代言人。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也可以。

不一定非要世界天王,但你怎么着也得是一线,不然强行代言,只会招骂。

品牌和艺人都不好过。

“这你放心,金泰妍在韩国的知名度很高,在亚洲也有一定的知名度,虽然让她一个人撑得话不够格,但加上我,足够了。”林洛既然提出这件事情,当然是考虑过的。

“等一下啊。”李仁也不避讳林洛,直接和公司的相关部门通话。

林洛也不着急。

效率很高,没十分钟,资料便发到了李仁手机上。

仔细的阅读了一遍资料。

“抱歉啊,根据我们公司的综合分析,金泰妍无法担任我们公司的亚洲代言人。”李仁摇头拒绝道。

林洛无奈的摇了摇头,阿迪达斯的亚洲代言人对于泰妍来说,的确太勉强了。

“不过……”李仁话锋一转,“亚洲代言人依旧是你,但我们可以让韩国代言人由你们两个一起担任。”

“数据证明,金泰妍在韩国的影响力完全足够撑起我们品牌的代言。”李仁笑着说道。

林洛心知肚明,这是卖给自己的人情啊。

“也可以。”林洛笑着点头。

“这样吧,我做主,你的签约费不变,五年九千万,做我们公司的亚洲代言人。金泰妍呢,我给她两千万,也是五年,做韩国代言人。怎么样?”

林洛惊讶的看着李仁,不是待遇太苛刻,而是太好了。

泰妍的咖位怎么也达不到一个地区的代言一年四百万人民币的地步。

韩国艺人代言费最高的,最顶级的是巅峰时期的Bigbang,一年2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也就一千万出头。

泰妍正常的代言费也只是一年六亿,折合人民币三百五十万。

李仁这一下一年就多给了五十万,还只是韩国这么一个屁大点儿地方的代言,该说不愧是土豪吗?

不过林洛这五年九千万虽然多,但还称不上最贵。

代言费这种东西也只是某种程度上体现咖位,并不能当做标准。

“给的太多了。”林洛无奈的说道。

“没事,你免费给我们公司打了这么多年的广告,金泰妍的就算是我们公司随的份子钱了。”李仁拿着红酒杯笑着说道。

“你这算是挪用公款吗?”林洛促狭的说道。

“哈哈,那就以后在请帖上写阿迪达斯亚洲分部。”

“礼金两千万,好可怕。”林洛虚假的抖了抖。

“哈哈,来,干杯。”

“干杯,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