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打死不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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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到这里,还真有打错的。上次,俺们村的孩子,跟着爷爷去赶集,就被人塞怀里一双鞋,卖鞋的拉过孩子就打,他爷爷死命的护着,孩子还被拉的胳膊都折了。还是俺村里赶集的看见了,给拉开的。

偷东西的跑了,卖鞋的和俺们村里的爷俩都跟着倒霉。以后赶集看见李村的人,都躲的远远的,离他们近了可没啥好处。”

“躲他们还来不及,谁跟他们凑近乎。他们村被关公安局的老爷们,得有二三十了吧。关几天就放出来了,就没一个判刑的,他们也不改,出来还是照样偷。

现在,他们也不怕了,把蹲公安局说成吃公饭。公安也是,抓起来判个十年八年的,看他们改不改。”

“俺听说他们可硬了,抓住就承认当时偷的那点东西,打死也不咬同伙。被抓的坐局子,外面的同伙偷的东西,照样分给他一份。

要是咬出同伙来,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同伙照死处败坏他们家,你们想啊,他们敢咬同伙吗。再说了,招的越多判的越重,他们肯定打死不说。”

“真不知道他们咋想的,现今是吃好穿暖了,也不替孩子们着想。现在,谁敢和他们打交道,别说男孩子了,就是姑娘也没人敢娶,孩子们以后可咋办啊?”

提起孩子,滩区的群众都为孩子们发起愁来。滩区村里有小学的还好些,没有小学的村庄,孩子们除了借住在亲戚家上学,其余的都辍学了。

女孩子在家跟着家长学做针线,做鞋垫还能挣钱。男孩子整天溜冰玩闹,掉冰窟窿里的事哪个村都有。也有溜冰上学的,可间隔了两个多月,大部分跟不上班,上两天也就灰心了。

悠悠听的心里发堵,明年的现在,不知大伙怎么议论。据记载,1983年的冬季,全国开始严打活动,到了那时,偷鸡摸狗最少判三年,惯犯都是十年八年的判。

过了腊月二十,订婚的男青年开始去女方家送节礼。今年人们的生活好了,节礼的分量也随之加重。猪肉从十斤增加到三十斤,点心从六斤增加到二十斤。四瓶景芝白干酒,一条带锡纸的大前门烟,二斤糖块,再给女方买一身衣服。

这些东西加一块,近一百元的东西。关键是猪肉得用中间的五花肉,一头猪最多出两块30斤的五花肉,集市上的五花肉涨到了1.20元一斤。

韩屯村的猪肉一元钱一斤,一斤0.20元的差价,30斤就是6元钱。人们为了省钱,二十多里外的都来韩屯买肉。这两年村里买自行车的多了,借辆自行车2个多小时就能跑个来回。

韩屯村肉食厂天天卖肉,不论上午下午,什么时候来都能买到。厂里每天宰杀500头猪,买肉随便挑,剩下的深加工,做成午餐肉罐头。

不只是送节礼的人来买,附近村庄的人们过年的肉也来韩屯买。韩屯肉联厂的肉,价格便宜还随便挑,现在人们还是喜欢肥肉多的肉,在集市上可没这么随心。另外,来韩屯办事的人们,都买些肉带回家,反正过年得买,

来村里买肉的人多了,韩屯肉食厂只好临时在外面摆了个肉摊子,五六个人还忙不过来。

买肉的多了,悠悠家的代销点也跟着忙。这几年,自己家卖的点心和月饼,都是从县城的食品厂进,价格和公社食品站的一样。

在人们的心目中,县里的东西比公社里的质量好上档次,走亲串友带着有面子。大家买肉的同时,就拐到悠悠家的代销点里,顺便把点心一块买回去。

幸亏自家安装了电话,缺货就打电话补货,悠悠家要的货数量多,食品站送货倒是非常及时。其实,这中间也有胜男舅妈的功劳,她有个同学是县食品站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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