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过去的一些事情(1 / 2)
他们两个虽然不算是特别的门当户对,但是也算郎才女貌,玉明威长得不差,性格又好,人品也没得说,黎氏也不算是嫌贫爱富的,毕竟他们已经差不多算是权富的顶峰了,再嫌不嫌弃,也没什么意义了。
玉家当时就已经住在了黎家的隔壁,当然也是跟黎家租的山,玉琰说自己家是暴发户,但也算是富过了三代,从玉明威的爷爷开始富裕起来的,到玉明威长大时候,已经不愁生活,并且开始追求进入上流社会了。
当然,能娶黎氏的女儿,是比什么都要好的。
玉明威也没存那么功利的想法,他就是很单纯的对黎别心动,黎别虽然不像黎老夫人年轻的时候那样美若嫡仙,但也是非常漂亮又气质的女孩子,而玉明威当时也是风度翩翩,颇有潇洒之气。
就在两个人都对彼此有好感的时候,黎绍和太太私奔了。
黎老夫人一方面非常震怒,另一方面则非常痛苦,她丈夫早死,当然也不贴心,二儿子提都不想提,大儿子养在手心,结果跟女人跑了,一时间竟然没有了别的精神支柱,只剩了一个黎别。
黎别也是非常心疼那样的黎老夫人,但是她又没有埋怨过黎绍,毕竟黎绍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他就算被迫留在黎氏,一生过得不幸福,又有什么意义呢。
那个时候,黎老夫人说了一句话,她说等到黎别也嫁人了,她就真的孤苦伶仃一个人了,就算做了黎氏的家主,又有什么意思呢,得到了一切,却连一个爱的人都得不到,连一个贴心的人都留不住。
黎别听得心痛如绞,回去想了很久,最后去和黎老夫人说,她想一生都不结婚了,只陪在妈妈身边。
黎老夫人自然不会同意,黎别也是她的宝贝女儿,一生不结婚,如果她自己本身是独立的性子,是拼事业的那种,爱结不结吧,但黎别明显对家庭还是有渴望的,而且黎老夫人也知道,黎别似乎最近和个男孩子互有好感。
她不同意。
但是黎别似乎更犟,她做好决定的事情,就不会再改变。
于是她断了和玉明威的往来,给他写了一封信。
信上说的很清楚,她对玉明威的确有好感,也知道玉明威喜欢她,但是她要一生陪伴母亲,不会结婚,让玉明威早日去寻找他爱,不要耽误了人生。
玉明威当然不愿意,但是黎氏本宅是什么地方,岂是他想来就来的,黎别说不让他进来,他连大门的边都摸不到。
她不结婚,那他也不结婚!
玉明威是这样想的,但是玉家的老太爷怎么会同意,人家黎老夫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不结婚就不结婚吧,大儿子至少结婚了,听说孙子都要出生了。
他玉老太爷可就这么
一个儿子,他不结婚,他们玉家就绝后啦!那么他家这么辛苦的攒家业是图个什么?
在各种威逼利诱下,玉明威终于重新开始相亲了,但是相谁都没滋没味,都不想结婚,最后匆匆和一个在本地稍有势力的门阀女儿结了婚。
结了婚以后,玉明威也就收了心了。
他是喜欢黎别,但是既然都娶了别人了,也不能对不起自己的老婆,毕竟门阀女儿是无辜的,收了心以后,和老婆也就过上了正经日子,过了些年,玉琰和玉珂出生以后,玉明威就更不谈过去的事了,没什么好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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