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做我女朋友可好(2 / 2)
“我想吃饺子,茴香馅儿的饺子。这大冬天的,除了刘奶奶的小阳台,哪都没有茴香。”暮秋其实是想刘奶奶了,可再怎么想念也见不到了不是吗?
“饺子?还是茴香馅儿的?你吃的也够奇葩的!”林风还真是服了这丫头,真的是不在套路上啊。
“我想刘奶奶了,她说过,茴香就是回乡,要记得回家的路。可,无论是哪个家,都只是我一个人,文市的如此,海城的亦是如此。”暮秋在沙发上蜷缩成一团,声音却越来越小。
“好!我知道了。”林风看着暮秋,茴香?回乡!可哪里才是自己的家乡?
“林风,你还是回家吧。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解决的?你一直赖到这里,谁都帮不了你,不是吗?”暮秋劝慰林风,一个男生总是赖在自己家里也不是一件好事,更何况,自己也不可能永远留在他身边,注定是要离开的。
“你能下楼走走吗?我们去附近超市看看,也许能找到茴香也说不定。”林风把暮秋从沙发脚拽出来。
“你要干嘛?这么冷的冬天,怎么会有茴香?你还是别闹了!”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没有,不找一找怎么知道不行?”林风如阳光般驱散这暮秋身边的乌云。
“那没有要怎么办?”
“没有,我现在就买种子给你种,这回行了吧!”
“你?吹吧!天上的牛是不是都是你吹上天的?”暮秋还是不忘挖苦他。
“赶紧穿棉服,就你吃东西了,我可算是饿一天了。”
“切!”暮秋还是乖乖听话的穿上厚厚的棉服,和林风一起出门。
可这两个小家伙开始二万五千里长征般在楼下附近的超市转进转出,怎么也找不到那恼人的茴香。寒冬腊月,要到哪里去找这小茴香。
“林风,我们回去吧。在楼下点餐随便吃点儿好不好?”暮秋真的是累坏了,这小子哪来的战斗力?不累吗?
“前面还有一家,如果没有,那就回去,我给你做两个小炒,然后咱们简单的吃一口。”林风指着前面峰林集团的商超,也许真的有也说不定。
“混蛋,我一直好奇一个问题。你说你堂堂一个峰林集团的大少爷,怎么还学着当大厨的?”
“因为你什么都不会啊!成天在邻居家里混吃混喝的,我如果也不会做,那不是跟着你喝西北风了?”
说的的确有道理,可这道理?暮秋纳闷,他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不会做菜的?奇怪!煮方便面也可以养活自己啊!
“要你管!我煮面也煮的很好!”暮秋不服气的说着。
“是,是,是!你也会做菜,不过,真的能吃吗?没下毒药也算是人间极品了吧?”林风打趣着。
“才没有呢!我还会煮骨汤呢!”暮秋不服气的狡辩,却也没有底气。的确,自己以前在家,做饭电饭锅报销,煮粥煲汤砂锅牺牲,炒个菜不是吃的上吐下泻,就是根本不能下咽。说来也奇怪,在这里煲的骨汤,算是最成功的一次!只可惜,没来得及喝,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傻瓜,拜托你还是离厨房远一点儿,我是不会让你饿着的。”
“才怪!你离我远些,我倒是觉得更好些。”
“坐到车里,我推你进去。”林风从超市旁边推过一辆购物车。
“我又不是小孩子,怎么坐?”
“赶紧的!”林风直接抱起暮秋放到车里。“坐好!别乱动。”
“混蛋!很丢人的!旁边的人都看着呢!”暮秋不好意思的把脸埋进棉服里,偷偷看着车子在超市里一直向前行驶。
“别装睡了!看看这是不是你想要吃的茴香。”林风不客气的弹了暮秋一个脑瓜崩。
“你干嘛呀!疼!”暮秋抬头,可林风手里拿着的,不正是茴香嘛!“真的被你找到了!”
“怎么样,你这回心可以放到肚子里了吧。”林风拿了两小捆茴香,又去买了些肉馅,饺子皮,还有一大堆水果。只不过,暮秋喜欢的零食,一样都没有拿。还能怎么样,有林风那个混蛋在,又怎么会得逞?美味的辣片,好吃的薯片虾条,可爱的果冻,都只能先拜拜了。
“混蛋,你比我哥,我爸管的都多!”暮秋委屈的快哭了。
“那你是准备管我叫什么?我除了你男朋友,还没考虑别的。不妨你也好好想想。”
“你,你就是我的冤家!”
“冤家?算了,还是当你男朋友吧。”林风把购物车转过来,两个人面对面,认真的问她,“于暮秋,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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