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纸人点睛术(1 / 2)
“老板,那你是不是答应应聘我?”小萝莉一脸热诚的看着林凡,连称呼都直接变成老板。
“这个,还有待考察。”林凡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已经乐开了花。
“老板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干的,就是这工资……。”小萝莉提醒道。
“工资?”
林凡微微一怔,他还真不知道这鬼魂的通用工资是什么。
王嫣然是刚刚死的,连鬼文知道的都不多,他想问也没办法。
莫不是冥币?
“老板,你该不会是打算免费雇佣童工吧?”
小萝莉疑惑的看着林凡,那呆萌的大眼睛,让人觉得欺骗都是一种罪过。
“宿主,鬼魂们的通用货币有两种,一种是阳气,还有一种就是魂石。”系统说道。
阳气林凡自然知道是什么,就是这魂石,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系统,阳气还能交易?”林凡顿时乐了,觉得这鬼鬼们都玩出花样来了。
“嗯,小鬼们可以将自己不需要的阳气,封存起来进来交易。”
“那魂石呢?这是什么?”林凡再次问道。
“魂石是一种能量石,能够帮助鬼魂们修炼,多诞生在阴煞之气盛行的地方。”
“哦。”林凡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魂石他没有,至于阳气嘛,若是他这鬼屋的生意好起来,还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一人吸上一丝丝,都足够这女鬼的工资了。
林凡打了一手好算盘,然后露出一个自认为很是温和的笑容:“你的工资怎么算?”
小萝莉一听到工资二字,头顶的一根呆毛都是竖了起来:“嘿嘿,老板,不多,我一个月只要一百缕阳气就行了。”
一缕阳气相当于正常人一天的阳气。
正常来说,一缕阳气,就足够一个小鬼吸食三天了。
这小萝莉也是个腹黑鬼,开口就是一百缕阳气。
林凡若不是听了系统的一些信息,还真的有可能答应这小萝莉。
“没的说,一个月只有十缕阳气。”林凡摇了摇头。
“不行啊,太少了吧。”小萝莉撅着个嘴巴,有些小情绪的说道。
其实,鬼魂吸收人身上的阳气是比较麻烦的,首先要先让一个人精神恍惚。
只有这样,人身上的阳火才会衰弱,给鬼魂可趁之机。
而且,若是碰上一些阳火旺盛的人,说不定还会因此丢了性命。
“那算了,干脆我直接除了你,也算是为民除害。”林凡故作惋惜的叹了一声。
“卧槽,老板,看你说的,十缕阳气就十缕阳气。”
小萝莉立马赔上笑脸说道,心里却是忍不住的骂着林凡,直接把价格就压到了十分之一。
砍价都不带这么狠的。
但没办法,形势比人强,早知道就不浪了,现在倒好,任人宰割,还得陪着笑脸。
“算你识趣。”林凡看着小萝莉那满脸虚假的表情,不由好笑的说道。
“嘿嘿,那老板,现在可以把我身上的束缚解开了吗?”小萝莉嘿嘿一笑问道。
“别急,谁知道你是不是嘴上功夫,转头就离开的那种鬼。”林凡似笑非笑的看着小萝莉。
“老板,你看你说的,我是那种鬼吗,要不我和你签订合同。”小萝莉试探性的问道。
“可以。”
林凡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让系统拟定一份合同。
又打了一个响指,将小萝莉身上的镇魂印解开。
没了束缚的小萝莉,赶紧从棺材里爬了出来。
“这是合同,你自己看看。”林凡将合同递给小萝莉。
小萝莉微微一怔,也没想到林凡效率这么快。
她这刚刚说了签合同,林凡这就把合同摆在了她的眼前。
接过合同瞄了一眼,小萝莉瞬间不爽了。
好家伙,合同上竟然罗列了近乎二十条的内容,密密麻麻的挤在了一张纸上。
“老板,你这是红果果的压榨童工,一天工作十八个小时,还让不让鬼活了。”
小萝莉瞪着杏眼,小爪子指着合同上的一条内容,一脸的悲愤。
人要睡觉,这鬼肯定也要。
不过,人是晚上睡觉,而鬼是白天睡觉。
你想想,这大白天的,太阳这么毒,有哪个鬼没事去外面瞎转悠。
“干得好有提成哦,月薪百缕阳气不是梦哦。”林凡不紧不慢的说了一句。
阳气是鬼魂们的通用货币,一缕阳气,相当于人们的一百块,一百缕,那就是上万。
果然,小萝莉瞬间屁颠屁颠的笑道:“老板,一天才十八个小时,不多,不多。”
就这样,小萝莉在林凡的威逼利诱下,签订了这份员工合同。
林凡打开界面,瞄了一眼小萝莉的员工信息。
【员工】:叶晓悠。(临时工)
【鬼龄】:一年。
【等级】:一境。
【天赋】:鬼术三通(鬼打墙,鬼遮眼,鬼压床),语言精通(会十国语言),控偶术(可以控制人偶,纸人行动)。
【实力】:30。
林凡看着小萝莉的信息,瞬间乐了,感情这叶晓悠萝莉,还是一个鬼才。
精通十国语言,可怜林凡这个小老板,自己连英语都是马马虎虎,也就会几乎问候语。
十缕阳气,拐来这么一个员工,真心不亏。
“对了,大白天的,你咋进来的?不怕阳光吗?”林凡好奇的问道。
“嗨呀,老板,这都啥年代了,有滴滴鬼车呢,从下面就顺路钻上来了。”
“滴滴鬼车……。”林凡嘴角一抽。
其实,叶晓悠嘴里的滴滴鬼车,就是一种地缚灵,死在车里,却能到处乱跑。
一些厉害的滴滴鬼车,甚至还可以在白天出来做生意。
“以后你的工作就是负责尸体派对这个场景。”林凡说道。
“好嘞,老板,我一定会把所有到来的人,都吓得屁滚尿流。”叶晓悠咧了咧小虎牙,兴奋的说道。
林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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