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他年荒坟戏中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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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犯人自进来开始,就引起了李笔余的注意,不为别的,就因为她是个女人。

要知道,李笔余所处的这座监牢,在蒙古可号称“第十九层地狱”,不论你是多厉害的细作,还是多血烈的汉子,只要进来,不出三个时辰,便会让你求饶妥协,这么多年,从无例外。

李笔余有这个自信,无论是对这座监狱,还是对他自己。

当然,这也可能说明,进来的那些人,血性还是不够,真正有气骨的人,根本不会让自己活着成为俘虏,就是心中生出的一丝怕死之念,才使得他们落至此地,尊严扫地,饱受摧残。

有些事情,做着做着就习惯了,做着做着就喜欢了,这么些年,他见惯了血肉模糊,听惯了撕心裂肺,身为狱卒,他们的地位微如蝼蚁,很多时候,李笔余只有在这座阴森血腥的监牢里,才会找到那种自欺欺人的优越满足。

在这里,死,是一件极其奢求的事情,看那些人,在自己的面前哀嚎连连,你根本无法想象,曾经,他们是多么的高高在上,多么的不可一世,可漂泊了半生,荣耀了半世,临终之前,却惶惶如丧家之犬。

和他们这么一比,倒觉得老天有时候,也挺公平的。

路,都是自己选的。

可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一般人可没资格来这里。

上头让李笔余单独看管这个女人,他第一次接到如此棘手的任务,毕竟以前,自己接触的都是皮糙肉厚的大汉,如今,反倒不知该如何下手了。

李笔余悄悄地打量着,那个女人表现得极其平静,不知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还是已经有了视死如归的心,他微有不屑,这副表情可见多了,但从来就没有人能硬到最后。

何况,她还是个女人。

她的头发下埋藏着一张瘦削的脸,与常人不同的是,进来的时候,身上就已经带了好几道鞭痕,从押她来的小兵口中闲谈得知,那鞭子,是忽图剌亲自赏的。

闻言,李笔余惊得下巴差点脱了臼,忽图剌是何许人也,那可是蒙古的天,他在先汗俺巴孩被金国人钉死的情况下即了位,为给先汗报仇,这些年来忍辱负重,殚精竭虑,不近女色,任人唯贤,做出的政绩,连他这个小小的狱卒,都看在了眼里。

她究竟是谁,又做了什么事情,能让平日里亲切近人,喜怒不露于色的帝王,动了逆鳞之怒。

还没来得及细思,这个女人就被押她而来的士兵们,粗鲁地吊了起来,根本没用他插手,紧接着,碗口大的鞭子,就如雨点般,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李笔余疑惑不已,审讯犯人时,严刑拷打只是手段,真正使用起来时要注意方法,这一顿鞭子下来,人首先就半死不活的,再审起来可就麻烦了。

将自己的思虑说出口后,兵头却对他道,这女人,是金兀术的妹妹完颜珠兰,大汗的意思是,留口气就行,千万别手软。

金兀术,汉名完颜宗弼,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被长生天原谅的名字,金国将先汗俺巴孩,钉死在木驴上的时候,正是他执的刑。

难怪大汗会如此盛怒,原来,她是仇人的妹妹。

鞭子接触肌肤的声音,回荡在幽森的狱牢里,他远远地望着那抹身影,只见她顺着鞭子的力道来回晃悠,可自身却如死物般,也不挣扎乱动,又或许,她也发出了哀嚎,只不过声音太小,被周围铺天盖地的鞭子声所淹没。

等到人都离开了以后,他才慢慢走近那个女人,应是已经疼晕了,弱小的身子,被监牢里的风吹得来回飘荡,担心若吊久了会废了胳膊,他松了绳子,于是,她摔在了地上。

真清瘦的身子啊,用摔字其实很不恰当,更像是叶子飘下来一样。

唉,连大汗都不让活的女人,又何必对她动恻隐之心。

她的脸露出了头发外,由于之前的光线暗,看得不大仔细,此刻认真端详,才发现面前的女人,简直是惊为天人,汗水浸湿了她的头发,也使得她单薄的衣服,紧紧地贴着肌肤上的伤口。

如此美人,却没人敢怜香惜玉,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

她在昏迷中发出了呓语:“鹅……鹅……”

他听得不大清楚,也不确定她说的是什么,下意识地接了句:“曲项向天歌?”

不该有非分的念头,但绝色佳人近在咫尺,心里不免起了波澜,见她没了动静,良久,李笔余小心翼翼地伸出了手,他发誓,他只是想摸一下她的脸。

但就在这时,那女人咳嗽了两声,吓得李笔余猛地将手缩回来,下一刻,她虚弱地睁开了眼。

“能给点水吗?”

虽是祈求,但语气却不容拒绝,还从来没有哪个犯人,跟他说话的语气这么硬,晓得她身份特殊,也没和她计较。

她接过水,虽是渴极,却没有失态,他暗叹,到底是当过公主的人,岂是我等末流之辈可比,只不过,这和“食不过三”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倒更像是汉家公主的规矩。

头一日便这么过去了,往后几天的情景,与第一日相比,有过而无不及,地狱的名号不是白叫的,从这些年来,那些被抬出去的一袋袋碎尸就能看出,那些人在生前,受到了怎样的折磨。

但这也只是小家子气,这里的刑罚,只有你想不到的。

有时她疼得昏厥,但下一刻,又会被人用冷水激醒,混合着冰碴的水,从她的头顶倾盆浇下,她咬紧牙关,浑身不住地颤抖。

真是令人心疼。

她似乎极在乎自己的模样,每次被伤痕累累地扔回来时,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鲜血将自己的嘴唇涂红,这的动作往往会牵扯到她的伤口,因为李笔余看见,豆大的汗珠,顺着她的额头往下掉。

“吃饭了。”

他道,将自己事先有意清洗干净的碗筷,放在了铁栏杆前。

她走上前,轻轻地俯下身,但手摸了半天,也没有拿起那只碗。

看着她茫然的眼眸,李笔余心下一惊:“你的眼睛,被他们弄瞎了?”

待到她终于拿起了碗筷,然后摇了摇头:“不是,好多年的旧疾,只是时常复发罢了。”

可能是白日里,她的喉咙喊坏了,声音非常沙哑。

“看来老天是赏了你这张脸,又收了你的这双眼睛。”李笔余道。

闻言,她轻轻地摸着自己的脸,对李笔余说:“这张脸,可不是老天赏的,它动过刀,老天赏的那张脸,早就被火烧毁了,唉老了,老了……那句话是怎么说的,红颜迟暮。”

她若是老了,那我,岂不就是老不死的?

李笔余暗暗苦笑。

“你的这双手,关节分明,指如削葱,一定是双演奏乐音的手吧。”

她笑了笑:“也拿过剑,只不过,都是些三脚猫的功夫,是当年练舞的时候,顺手学的,花拳绣腿而已。”

她拿起筷子,往嘴里送了一口饭,在发觉竟吃到了肉后,她停止了咀嚼。

“放心吃吧,是鹅肉,没有毒。”

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后,她抬起那张没有血色的脸,淡淡地对李笔余说:“为什么?”

“什么?”他没听明白。

“我是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以为,常年在这里生活的人,心都已经麻木了呢。”

“人都是喜欢美的东西,哪怕身处于地狱。”

他笑道,继而说道:“这是我的权力,与你无关,在我所处这个环境里,可不是天天都能遇见你这样的美人儿。”

“遇见你,本宫也很幸运。”

“公主怎能和我这种人相比呢?”李笔余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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