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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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蒙出生在维斯大陆北方野火平原上的小镇-霍卡。在他出生之时母亲难产而死,而他的父亲无法接受这个打击,离开了霍卡,小戴蒙还未来得及受到父母的关爱就成了一个孤儿。

好在镇子上好心的酒馆**萝丝在酒馆后面的杂草垛里发现了这个孩子,襁褓里的小戴蒙睁着眼东张西望,一对钻石般闪烁的眼睛是那么有神,那么迷人,一时把萝丝看的迷住了,她不忍心看着这个婴儿冻死在这个冰凉的世上,她便将小孩带回了酒馆,并为他取名戴蒙,意为钻石。

就这样,小戴蒙在酒馆这鱼龙混杂的地方长大,该学的不该学的本领都学会了尤其是他一双灵巧的手,不知是跟哪位大盗学的。萝丝如母亲一般的疼爱他,教他读书识字,传他为人之道,日子也是轻松欢乐,可是这一切却在小戴蒙十岁那年被打破了,一个独眼高个佣兵在床上掐死了小戴蒙唯一的亲人、酒馆的头牌——红发萝丝。

小戴蒙记不大清楚那个人的模样,但是他发誓,自己一定要为疼爱自己的萝丝报仇,只知道那人有着一头火红的长发,方方正正的脸上刻满了各种疤痕,其中一只眼睛带着眼罩,小戴蒙听到过他的同伴喊他弗雷,他在心中记住了这个名字。

萝丝死后,小戴蒙在酒馆的地位便一落千丈,在酒馆里跑腿打杂,戴蒙想离开这里,想去为萝丝报仇,可是现在他只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他除了顺手牵羊的从烂醉的客人身上摸走钱袋就没别的本事了。

“看来我这辈子是只能烂在啤酒和这群浑身发臭的佣兵间了”小戴蒙沮丧的自言自语道。却不知这句话确是他今后一生的缩影。

霍卡镇,一座有些颓败的小城,稀稀落落的房屋座落在沼泽地旁,一到晚上镇子就融入了夜色之中,远看只有镇中心那些贵族的宅邸已及镇里唯一的一间小酒馆会有些许灯光。

嘈杂的酒馆里,一个相貌平平无奇年龄十四五岁的瘦弱小男孩端着盘子在互相叫骂吹牛讲故事的佣兵间走动,他如钻石般闪烁的眼睛东张西望,找寻着适时可以下手的对象。

“在这个荒乱的世间,也就只有这些提着头做买卖的佣兵才有心思在这儿寻乐,毕竟他们不知道明天晚上自己还能不能和这些混蛋喝酒,鬼知道明天这些人会跑到什么东西肚子里去”戴蒙心中想到。

“先生,要来一串烤老鼠吗?我们霍卡镇的烤老鼠是出了名的,先生来一串吧”小戴蒙发现了目标——一个搂着**在大口喝酒有点醉意的高个独耳佣兵。而佣兵只是自顾自和酒馆里的小姐在调情,小男孩又怕他一只耳朵听不清,于是靠近了一点,在他还没喊出先生两个字的时候,暴躁的独耳佣兵已经用一只手把小男孩像拎小鸡一样的提了起来,又重重的摔在了墙角,嘴里一边大声叫骂着“臭小子,别打扰老子的好事”,酒馆里的佣兵渣滓们听到了动静都扭头望向了这边,开始起哄了。

独耳佣兵解下了自己的皮带,嘴里叫骂到“该死的小兔崽子,今晚大爷就拿你开心开心”说着就拿着皮带往小男孩走去,正当他要下手时,他拿着皮带的手凌空僵住了。“够了,塔利,他只是个孩子,带着你的婊子上楼睡觉去吧”,说话之人,皮肤黝黑干燥,深邃的眼窝,坚毅的下巴,鼻子上则有一道猩红色的刀疤一直斜着划过了双唇连到了下巴,身高比独耳塔利还要高了一个头,要知道塔利的身材在在坐的佣兵里已经算是一头野兽了,可没想到眼前之人竟比塔利还要高大,虬结的肌肉露在了无袖的罩袍链甲之下,不夸张的说,这人的上臂比塔利怀中的**的腰还要粗,塔利的手正被他牢牢的握着,丝毫动弹不得。

“好...好吧团长...”酒馆里的人仍在起着哄,塔利并不敢多言,转身灰溜溜的拉着姑娘上楼去了,楼梯上,不甘心的塔利还在骂骂咧咧,恶狠狠的瞪着小男孩,小男孩贼是一脸得意样的对着塔利做了个鬼脸。

男孩站起身来颤颤巍巍的对着着这个被塔利称为团长的人鞠了一躬说到“谢谢大人...不知道能否告知您的大名,想必您一定是一位伟大的佣兵团的团长”

黑壮男子刚想无视男孩提问转身回桌子上喝酒,突然他发觉自己身上好像少了什么,一摸腰间的口袋,果然,自己随身带的30克朗不见了,黑壮大汉婉尔不禁,转身对着男孩大笑道“好你个小家伙,我刚刚救了你一命,你竟然从我这顺手牵羊,有本事,哈哈哈哈...你叫什么名字”,黑壮大汉饶有兴致的望着男孩。

“回大人,我叫戴蒙,很小的时候我的父母便不在了,多亏酒馆老板收留了我让我在这打杂”说着小戴蒙两手各拿着一只钱袋,大汉认出来那是自己的钱袋,而另一只估计就是...还没等大汉思考,楼上便传来了争吵声,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声叫嚷道“臭佣兵,滚去下去,老娘从来不做赔本买卖”,而这时候,大汉对男孩的兴趣更浓厚,忍不住再次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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