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新干线爆破事件——跨县的逮捕(1 / 2)
“柯南,你是说真的吗?你真的看见了炸弹犯?”目暮警部故意板着脸问他――因为担心小孩是恶作剧胡言乱语,这个时候都要板着脸做出严肃的样子,确保小孩说的是真话。
“事不宜迟,警部我们走吧!”水间月一把提起柯南,向毛利小五郎示意一下:“柯南好像知道什么,我先借走了!”
“随便拿去,不用客气。”毛利小五郎大方的挥挥手(话说大叔你有什么可大方的?),又想到了什么,毛利小五郎对着水间月的背影喊到:“小子,好好干啊!”
水间月没有回头,用另一只手摆了个‘ok’的姿势举起来。
把柯南丢进警车后座,水间月开着警车追随着目暮警部而去,目的地:名古屋!
当知道犯人去了名古屋的时候,水间月和目暮警部的脸都有些黑,有麻烦了,而且麻烦还很大。
最讨厌的案件就是在跨区域交通工具上的案件,比如从甲地到乙地的火车上出了案件,犯人被逮捕后该有那边处理?
给甲地吧,因为犯人在甲地上的车,在到达乙地之前属于乙地管辖。
给乙地吧,因为犯人被逮捕的时候已经到乙地了,案发现场在火车上,火车现在在乙地了,所以案子是乙地的。
还是给甲地吧,因为火车由甲地派出,火车应由甲地负责。
……
就这样,扯来扯去,最后变成了“从甲地到乙地的火车的归属问题”
一般的这种情况,通常就是甲乙两地谁爱要谁要,谁办都无关痛痒。
可这次不一样,新干线爆炸案已经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重视,如果哪个警局不出力,那最后就等着挨收拾吧。
说白了,现在甲乙两地所有警察都有把柄在高层手上,最后肯定要死一个,谁干活积极最谁就不用死。
而且这次不只是甲乙两地,犯人在东京把炸弹带上车,炸弹在爱知县和京都府的交界处爆炸,成功的把三个地方的警察都引过来,互相之间都是竞争关系,基本上可以说,谁抓到犯人谁赢,没抓到的两边,死一个。
而犯人已经选择在名古屋逃逸,名古屋是哪里啊?爱知县首府!人家会放着先天优势不用,放任你来抓人,别说现在大家都在竞争关系,就算平时也不能容忍其他辖区的警察到自己的首府抓人吧?
就像柯南原著中公安的降谷零要求fbi从“我的日本”出去一样,爱知县的警察也会要求目暮一行人从“他的爱知”出去。
但明知道那是别人碗里的肉,还必须去捞,因为不捞会死。而且对方绝对不会放着你去捞,因为死道友不死贫道。
果然,目暮警部给水间月打了电话,刚才他已经告诉了爱知县警局犯人去了名古屋,并告知了自己这边即将到达爱知县展开抓捕,爱知县的反应也在水间月的意料之中:“配合但不协助,爱知县警局另外行动。”就是说想来抓就来,我们不拒绝也不给你捣乱,但是我们不帮你,我自己也在抓人。
确实水间月倒希望爱知县警察脑子抽了直接拒绝自己等人,这样无论谁抓到了犯人死的都是爱知县,哪怕爱知县抓到了人也一样。无论竞争如何,都必须按照明面上的程序来,理论上这个时候应当协同作战,谁要是搞自私化谁就有问题,就像目暮警部要把从柯南得到的消息通报给爱知县一样,因为明面上应该保证信息和线索共享。
头痛,水间月揉揉太阳穴,不是因为剧情引发的生理上的头痛(感觉这么说怪怪的),而是因为这件事很麻烦而在思维上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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