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11话糖度太高,更一章压压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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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上校来到波斯湾的沙漠里已经五个月了。

他开始有点后悔接下这个鬼差事。

和他在明境内遇到的中**队,虽然战斗意志坚决——而且随着战争进行,这种意志越来越坚决——但是这无法改变中国士兵在训练程度等方面的缺陷。劳伦斯接触过俘虏的新明军士兵,发现他们很多都不识字,虽然在步兵战术方面看得出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训练,可他们完全不会测算坐标所以无法呼叫炮火支援、很多人看不懂地图所以军官被击毙之后就只能在战场上乱转,空有继续作战的意志却没能发挥作用。

所以新明军是一支还有军官生存就能发挥出超常的作战能力,一旦没有军官幸存,剩下的士兵就只能执行像是坚守阵地以及“向着有枪声的地方前进”这些简单战术任务的军队。

此外,新明军的通病就是,枪法普遍不行,超过一定的交战距离就拿美军没办法。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新明部队都是这样,劳伦斯在明也遇到过非常精锐的部队,那些部队很可怕。

但现在,劳伦斯指导的阿拉伯游击队面对的华人军队,枪法怎么样不好说,因为火力实在太猛了,根本不知道是被精准射击命中还是被随便扫死的,但从基层士兵的战术素养还有战斗意志看,放在随便哪个国家都能算是精锐之师。

而武器方面,虽然阿拉伯游击队都有美国提供支持,全部都是美械,但敌人就地取油所以大量使用机械化部队,而阿拉伯人要用油就只能从别的地方运过来。

面对非洲军那完全德式编制的机步师(德国叫装甲猎兵师,但非洲军没有把这个名字沿用下来,毕竟猎兵什么的中国人没那概念),阿拉伯人就算有美国人提供的武器,也显得有些疲软。

好在非洲军的运输能力还是比较差,不能长驱直入进入沙漠地区进行扫荡,只能固守在波斯湾西岸以及两河流域。但劳伦斯很清楚,一旦非洲军装备了足够多的卡车,并且有更多的楸油厂投产,阿拉伯人的日子就到头了。

劳伦斯得到的命令是尽可能的制造战术优势,为美国人确立在中东的阿拉伯国家的国土范围创造条件。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要制造战术优势谈何容易,劳伦斯使尽了浑身解数,都没能迫使非洲军从几个较为深入阿拉伯沙漠的据点撤退。

在另一个时空,看中东地图就会发现,国家之间的分界线很有个性,经常出现非常笔直的直线,以及很有几何感的转弯,最明显的就是约旦和伊拉克之间的那个让人想起城垛的国境段。

实际上,在20世纪最初的几十年,中东这块地区只有两个可以被算作国家的存在,一个是埃及一个是伊朗,两个国家之间广阔的土地理论上是奥斯曼帝国的领土,但一战后奥斯曼土崩瓦解,这广阔的领土实际上成了列强争夺的“无主之地”,于是战胜国开始在中东分蛋糕,完全无视民族人种的分布,直接在地图上画势力范围,最终形成了中东地区那奇葩的国界划分。

一战的时候帮着阿拉伯人打击奥斯曼统治者的英法,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压迫阿拉伯人的殖民者。

在英法分赃之后,1932年,沙特才完成国家的统一,并且从英国手中获得了部分主权。

但在这个时空,沙特不存在——因为奥斯曼死太晚了。偏偏奥斯曼还是一战的战胜国,所以中东还没有被划线。

现在,美国人正打算和林有德好好画一画中东的势力范围——他们在战争最后的和谈阶段就想要做这件事,但林有德一直顾左右而言他,最终和平谈判中只敲定了埃及一国和以色列的分界线,其他的部分的界限嘛,自然是待定了。不过林有德和美国人有协议,联合国成立之后立刻就开始讨论这个划线问题,而联合国的成立时间在和平谈判的时候就已经敲定了是1950年1月1日,在那之前,就会召开联合国第一次大会,以确定联合国成立相关的各项事宜。

换而言之,在这之前,谁地多构成了既成事实,之后的划线会议就能取得优势。

美国人非常清楚,在中东的非洲军,以及以色列的军队,都会在正式讨论国境线的问题之前大肆进攻阿拉伯世界。

劳伦斯的任务,就是扶持阿拉伯人,让他们顶住非洲军那肯定会到来的攻势,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把油井占回来几个。

林有德当然不会允许这件事发生,未来即将建立在波斯湾的华裔国家必须囊括整个波斯湾西岸的绝大多数产油区,这是林有德建立类似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汇兑支付体系的基础,控制了石油相当于控制了大半的国际贸易结算市场,林有德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

所以尽管林有德的企业现在订单爆满,但非洲军依然得到了数量充足的德械。

而且其中不乏德军也刚刚装备的新式武器。

就在不久之前,劳伦斯在亲自率队侦查的时候,看到过他从未见过的新式武器和非洲军的其他部队一起行进。

那看起来是一种自行火炮,但车体明显比一般的自行火炮要长不少。

劳伦斯不知道敌人将大炮开进沙漠是打算做什么,按照劳伦斯的理解,大炮要么是用来攻坚,要么是用来防御大兵团进攻的,像劳伦斯帮助阿拉伯人组织的游击队这种目标,根本用不上火炮这东西。

阿拉伯游击队的据点在距离此地很远的地方,现在他们待的小绿洲只是一个临时的宿营地,沙漠里像这样的宿营地数量不少,但凡能找到可以当作地标的地面物体,阿拉伯人就会在下面储存一些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劳伦斯指挥下的阿拉伯游击队,从来不曾在同一个临时宿营地逗留超过三个晚上。

而此时他们来到这个宿营地才一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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