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诱之以利(1 / 2)
汴水畔,开封码头一如既往的繁忙,大量船只靠泊,卸下各类物资,以满足开封城每日巨大的消耗需求。
秋天到了,各地丰收,运抵开封的物资,自然愈发丰富。
朝廷发行国债筹款修河淮运渎——通济渠,现在工程已经完成,所以自南方而来的物资,输送量比起之前增加许多。
除了各类物资,沿着运渎过来的还有大量流动人口。
各地那些无地可种的人,以及不满足于一辈子种地的人,纷纷涌向通济渠沿岸城、市以及商埠,要么乘船,要么沿着运渎徒步前往开封寻找机会。
他们有的是孤身一人,有的结伴而行,甚至有人拖家带口,满怀希望抵达开封,在天子脚下讨口饭吃。
对于这些外来人口,天子可不能置之不理,不能看着这些外来人口聚在开封后无依无靠,露宿街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而且,大量抵达开封却无依无靠的外来人口,一旦在城边上形成了巨大的棚户区(贫民窟),那真是“有碍观瞻”。
码头边上,某食肆内,李笠坐在临街窗口,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设想一下自己若是“进城务工”的百姓,要面对什么。
第一,人生地不熟,想要找个地方落脚,有个地方住,可不容易。
若有同乡接济,倒是可以从容些,可一旦同乡没地方安置自己,怎么办呢?
实在不行,露宿街头?或者借宿寺庙?
假如还带着妻儿老小同行,则更不容易。
第二,找工作,有经济收入,养活自己,解决吃饭问题,还要交房租。
李笠觉得,无论是那个时代,外来人口到了某地,必然面临这两个问题。
所以,开封城既然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官府必须做些什么,给这些初来乍到的人,有个较为方便、安全的生存方式。
李笠的目光,随后转到码头上那些负责疏导外来人口“有序入城”的吏员们。
外来人口的管理,是个必须重视的问题,否则容易出事,因为哪怕是在后世,政府也不敢让大量外来人口处于“失控”状态。
所以,开封官府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涌入开封的大量外来人口,能够在官府的管理下,实现有序的居住、务工以及流动。
李笠现在,就是看这些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基层小吏们,是如何执行制度的。
因为再好的制度,也得靠人来执行,歪嘴和尚把好经念歪,这种事自古以来都是屡见不鲜。
那么,以李笠亲眼所见,码头上的小吏们,是如何疏导、管理刚抵达开封的那些外来人口呢?
第一步,拿着纸皮大喇叭,用不同方言喊话,宣扬官府的政策:
在城中无住处的人,可以到登记处登记,登记完后有福利:每人可领蒸饼一个,铜钱三十文,不限成年与否。
有便宜不占,那是天理不容,毫无疑问,这种喊话,必然引来大量旅客去登记处排队。
其中肯定有初来乍到者,他们登记信息后,领了食物和钱,至少心能定一些。
这就是“诱之以利”,让初来乍到的外来者,奔着免费食物和安置费,接受官府的管理。
而不需要小吏们严防死守,从大量客流之中,甄别初来乍到的外来者、执行“分流”工作。
第二步,对那些在登记处排队的人,宣传另一个政策:领了食物和钱的外来者,必须进入“特别通道”,接受官府的安排:
安置到“安居坊”暂住。
即官府提供为期五日的免费住宿,住在“安置坊”,每日有免费的一日两餐。
如此一来,纯粹是占便宜、但实际上有地方住的人,大部分会选择离开排队队伍。
剩下的人,基本上以初来乍到者为主。
第三步,官府会组织商家、作场,在安置坊招工,给刚在开封落脚的人们,以找工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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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募的人,其本人,或者家属(如果有的话),可以转到“廉租坊”居住,离开“安居坊”。
或者,外来者可以在五日时间,自己去找工作,然后搬出去。
也可以凭借用工证明,将自己和家人在“安置坊”的住宿时间,延长至十五日。
于是,来外人口进入开封的第一步(有地方住,有活干),顺利结束,官方的引导工作完成。
但是,制度若仅此而已,就会有不少漏洞。
李笠看了一上午,对码头处的“外来人口分流工作”很满意。
这项制度的宣传做得不错,运渎沿途各码头也做足了“预热”,所以许多抵达开封码头的人们,都知道去登记处登记,有钱拿,有蒸饼领。
小吏们并不用四处奔走,就能轻松引导初来乍到的外地人,到登记处前登记。
登记处前排起长龙,男女老少们依次领食物和钱,通关后进入安置坊,开始在开封的新生活。
如此一来,小吏们其实就起着维持秩序的作用,不用“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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