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事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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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的3文,是坐贾缴纳的住税。

若是奴婢、牲口买卖,一陌为68文,相比77文的“官用”,扣了2文过税、3文住税,以及4文牙契税。

牙指的是牙郎(中介),契即契约。

若是雇人佣书,一陌为56文,相比奴婢、牲口买卖的短陌,少了12文。

这12文当中,4文为新的牙契税、3文为新的住税、5文为保证费。

朝廷发行钱币,一陌100文,因为币制混乱,造成的各种损失,到了各地官府这里,已经少了10~20文左右。

南昌的规矩是一陌77文(官用。

对于入城的行商,陌的规矩是75文左右;对于市集坐贾,陌的规矩是72文左右。

而到了驵侩、牙郎这里,陌的规矩是68文左右;佣书者,陌的规矩是58文左右。

由此可见,商税(过税、住税)、牙契税的负担,不是完全转嫁到商品价格里,而是部分转嫁到钱陌里。

导致陌越来越“短”。

同理,贯越来越“短”,也是这个缘故。

那么,当“陌”这个虚化的计量单位,变成了实体化的泰安通宝,即一枚铜钱,便无法“拆分”。

同样导致“贯”无法拆“拆分”(一贯等于十陌,即十枚泰安通宝),那么商税、牙契税的负担,只能由商品价格完全承担。

简单来说,就是物价上涨。

在泰安通宝流通的城池,因为“陌”这个钱币计量单位无法承担税收负担,必然导致城内物价上涨。

“物价上涨,那不是寻常百姓遭殃么?”薛月嫦觉得奇怪,李笠不否认:“确实会受到影响,可是...”

他把记事簿翻了几页:“基数不同,即便是同样比例的上涨,但增加的绝对值却不一样。”

“一匹代步马,售价二十贯,涨价一成,多了二贯,穷人买鱼,一尾十文,涨价一成,多了一文。”

“虽然都是涨了一成的价格,但增加的绝对值却天差地远。”

“商品的售价越高,涨价之后,买家付出的代价就越高,那些富贵人家,每日山珍海味,斗富、比排场,一顿饭值十几贯,却还说无下箸处。”

“他们的日常开支增加一成,那得多花多少钱?”

“我说的一成,还是往低了说,等两淮、三吴、江郢、荆湘等地商品流通的渠道,被总税司牢牢掌握之后,加上泰安通宝站稳脚跟...”

“各环节涨价,汇集到最终用户那里,可不得了。”

“别处不说,就说淮阴行在,暂居城中的富贵人家要如一往那样追求奢靡生活,必须付出极大地成本。”

“他们在建康周边有大量庄园、土地,但产出的瓜果蔬菜却供应不了淮阴,自己在淮阴享受不到。”

“所以他们必然倾向于将土地出产的农产品卖掉,得钱后来个异地存取,在建康存,于淮阴行在取出来。”

“然后在城里购买各类副食品、商品、奢侈品,这里面的每一个环节,我都可以巧妙地施加影响,导致物价上涨。”

“但是,涨得最厉害的,是那些非生活必须品、奢侈品,关系到民生的粮价(寻常粮食)、布价(寻常布),不会涨得那么厉害。”

薛月嫦听到这里,听明白了:李笠以总税司为锻炉,锻造出一把无形得刀,一刀刀割那些在建康周边拥有大庄园、无数田地的富贵人家。

但她觉得效果存疑。

这么割,对方也就只是受些皮肤之伤,即便被割得血肉模糊,身上阵阵发疼,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一下子就伤筋动骨,他们会疼得马上反应过来的。”李笠松开手,将记事簿放好。

“我不止一把软刀子割韭菜,割着割着,他们就习惯了、麻木了,等回过神来,已经遍体鳞伤,面对既成事实,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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