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初见牛佬(1 / 2)
窝在沙发上凑合一宿,第二天一早刘元海已经早早起身,临走时对着乐水根吩咐道“别给我惹麻烦,也别给你自个找麻烦,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待会我跟酒楼的老板说说..晚上等我消息,如果你饿了,冰箱里头还有些剩菜剩饭..不许碰电视跟其他东西!明白?”
“明白..”乐水根点头应道。
‘嘭’的一声,刘元海随手关上门。
在唐人街居住的,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华夏人,各种方言在这里略显嘈杂,邻里之间用各种方言打着招呼,坐在窗边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乐水根恍如隔世一般,时不时看到一个个穿着校服的孩子在父母的催促下背着书包走出家门。
在沙发上窝了一宿的乐水根起来舒展了下筋骨,常年跟随康老板学习近身搏斗、射击,个头达到一米八的乐水根,浑身充满扎实的肌肉,虽然没有像欧美人种那般高高隆起,可一身刀削斧刻的肌肉下,充满超越常人的爆发力。
脱掉那身福伯以前穿过的水手服,乐水根朝着厕所走去。拧开水龙头,莲蓬头洒下冰凉的水花,这一个月的海上漂泊,虽然食物、淡水充足,可想要洗澡却不容易。
冰凉的水花划过乐水根那身扎实的肌肉,当年闯雷区时,背后留下了数十道横七竖八的伤疤,现在依然可见,加上这几年跟随康老板练习近身搏斗时,身上还添加了些深浅不一的伤疤,让一身古铜色肌肤的乐水根看起来充满野性。
紧闭着双眸,任由冰冷的水流冲刷着自己的身体,麻瞎子、康老板、钱顾顺、李来福一张张面庞在乐水根脑海中闪现。
透过挂在墙上的镜子,乐水根看到了如今陌生的自己。深邃的双眸透出点点忧伤,冷峻的面庞上长出了稀疏的胡渣,抚摸着脖子上系着的那块饕餮形状的‘混沌陨铁’,心念一动,漆黑的‘混沌陨铁’缓缓蠕动,眨眼间变成了一把勃朗宁m1911。
握着这把勃朗宁m1911,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传来,回想起那晚在滩头同越共的激战,第一次杀人似乎并没有半分不适,“老板..钱叔..小李哥,你们放心..迟早我会再回去,出卖我们的人,一个也跑不了..”
打开冰箱,看到了刘元海所说的剩菜剩饭,不过是一大块不知放了多久的土司跟两瓶牛奶罢了,嚼着硬邦邦的土司,喝完两瓶牛奶,乐水根便开始闭目打坐。
因为乐水根知道,想要替康老板、钱顾顺、李来福报仇,自己能依靠的唯有这《玄魁真解》,那晚的滩头死战,不但让乐水根失去了来之不易的亲人,还让乐水根明白了血肉之躯同发达的热武器之间的差距,诚如麻瞎子所说,就算祖辈留下的手弩在精巧,也没有枪械的威力大。在面对训练有素的军队时,哪怕乐水根拥有超越常人三倍的身体素质,也不能抵挡密集的子弹。
“天冲魄聚三元境界,身体各项机能提升了三倍,如果晋升汇六道则是常人的六倍..立九鼎则是九倍,晋升灵慧魄时所需的精血则是天冲魄的十倍,那不就是说身体机能也会十倍的增长?看来想要报仇..至少要将《玄魁真解》练至灵慧魄..”乐水根呢喃自语。盘膝而坐后,双手捻起不动明王印,心中默念《黄庭经》。
那灵魂出窍的感觉使得乐水根再次看到了体内的识海,无边无际的黑暗当中,那轮暗红色的‘临’字顶轮星云,让乐水根沉静在空冥的状态当中,双眼刺疼的感觉传来。
血气的大量流失,让乐水根不得不从修炼当中醒来,瞥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然是下午三点了,停滞不前的境界,让乐水根无奈的摇了摇头,“没有充足的食物,光依靠自身血气,根本无法修炼..不知道普通的野兽精血行不行..”乐水根暗想道,在河内时,乐水根也想过用野兽的精血修炼《玄魁真解》,可在‘康记杂货铺’里头安逸的生活,三餐不愁的情况下,乐水根也就放下了这个心思。
如今来到美国后,想要像在‘康记杂货铺’当中那般大鱼大肉自然是不可能,早晨吃下的那点土司跟牛奶,随着修炼《玄魁真解》乐水根早就感觉到饥肠辘辘。
晚上十点多的样子,刘元海提溜着一些从酒楼里打包来的剩菜剩饭回来,开门看到坐在沙发上翻看着旧报纸的乐水根,伸手招呼道“赶紧吃吧..”
乐水根道了声谢,便找来碗筷吃了起来,以修炼了《玄魁真解》后那超乎常人的食量来说,这么点饭菜不过是三分饱罢了。
“我同老板提了一下,老板同意了…我先跟你交个底,到了那..多做少说,不该看的不要看..不该听的不要听!洪顺楼可是洪门在纽约的一个堂口,条子自然不会来巡查,你也可以放心待在这,明面上牛老板是洪顺楼的老板..私底下却是洪门洪顺堂的堂主..人称牛佬!”
“洪门可是我们华夏人的字头,对于迎来过往的同乡颇为照顾..只要你用心干活,到时候我在美言几句,几年后说不定能弄个绿卡什么的..”
面冷心热的刘元海趁着乐水根吃饭的空当,时不时的交代道。临了还冲着乐水根显摆起来。
“你刘叔我当年来到美国时可是两眼一抹黑,虽然我老表帮我偷渡过来,可是剩下的一切可都是靠我一点点打拼出来的,靠着一手厨艺..这才在洪顺楼内站住脚跟,牛哥赏脸前年还给我整了个绿卡..现在咱也是美国公民了…看见没?这套房子就是刘叔自个攒钱买的…”
“到时候你就说是我的远方表侄,记住可别说漏嘴了..”
“嗯…我晓得了,谢谢刘叔。”乐水根点头应道。刘元顺口中的洪门,乐水根也从钱顾顺喝醉时那话当年里头听说过,尤其是那段说了不下数百遍的大上海经历,洪门、青帮更是时常会出现。
第二天一早,刘元海将自己一身不穿的衬衫西裤丢给乐水根,并嘱咐乐水根挂掉稀疏的胡渣。
深知第一印象的重要性,乐水根拿起刘元海递来的衣服朝着厕所走去,对着镜子用刮胡刀将嘴角露出的胡渣剃掉。换上那身略显褶皱的衬衫、西裤后,乐水根整个人看起来斯斯文文。
扣好衬衫领口的扣子,脖子上系着的饕餮形状的‘混沌陨铁’自然被遮掩起来。拿出那把钱顾顺送的勃朗宁m1911,乐水根想了想,找了根绳子将它绑在脚踝上。
两人步行穿过伯克街,来到勿街107号,这栋五层高的红砖小楼,加上斗角飞檐,门口上挂着大红灯笼后,别具一番华夏色彩。门口的牌匾上写着‘洪顺楼’三个大字。
刘元顺领着乐水根抬腿走入,古色古香的华夏气息,黑色檀木家具,小巧的红色灯笼高挂四周,因为还没到饭点,三三两两的伙计穿着黑色长衫正在抹桌子。
预定台内站着一名身穿旗袍,二十岁上下的女子,看到刘元海领着人前来,便笑着打了声招呼。
往来的伙计见到刘元海时,也点头示意。
“看来刘叔在这却是混的不错..要不然怎么能这么轻易的给我搞定一份活计?”乐水根暗道。
带着乐水根,刘元顺朝着顶楼走去,楼道头一扇紧闭的大门前,站着两名身材魁梧,仅穿着背心,露出浑身高高隆起肌肉的汉子,透过背心还能见到那黑色的纹身。而且要带里各自别着两把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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