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0 狡辩(1 / 2)
市公安局,审讯室。
韩彬将人带回警局后,大队长丁锡锋决定进行突击审讯,尽快确定此案是否跟朱为超有关。
张航直接被带到了审讯室,由丁锡锋、韩彬、包星三人负责审讯。
一进门,丁锡锋就打量着张航,他刑侦经验丰富,即便张航不说话,他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韩彬轻声问道,“大队长,是您问,还是我来。”
“你来吧。”丁锡锋翻开随身的笔记本,本子上还夹着一支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一个记录员。
韩彬也打开了本子,上面记着一些重要的情况和问题。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
“我是张航,男性,今年37岁了,琴岛当地人……”
韩彬转了转笔,“知道为什么找你来吗?”
张航迟疑了一下,“不知道。”
跟抓捕时相比,张航的状态好了不少,饶是如此也跟大病了一场似的。
“六月四日晚上八点到十一点之间,你在哪?”
张航依旧迟疑了一会才答道,“我在家。”
“谁能给你证明?”
“我老婆。”
“说说你六月四日晚上的经过?”
张航想了好一会才说道,“我下班后六点多到的家,然后吃饭,睡觉,就这样。”
“下班回到家后有没有再出去过?”
“没有。”
“确定?”
“是的。”
韩彬在本子上记下,继续问道,“你认识刘伶醉吗?”
过了好一会,张航才点点头,“认识。”
“什么关系?”
“朋友。”
“什么朋友?”
“男女朋友。”
“你不是已经结婚了吗?”
“对,刘伶醉是我的情人。”
“你和刘伶醉认识多久了?”
“有一年多了吧。”
“在一起多久了。”
张航思索了片刻,“有一年两个多月了吧。”
“你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
“六月2号。”
“具体时间?”
“六月2号晚上六点。”
“在哪见得面?”韩彬的问题看似零散,但其实每一个问题都是有针对性的,如果前后的说辞对不上,那就证明张航的口供有问题。
“在她家。”
“几点离开的?”
“晚上八点多。”
“你们两个都做什么了?”
张航耸了耸肩膀,“一起吃饭聊天,然后我就回家了。”
“六月2号晚上你怎么到的刘伶醉家,直接坐电梯上去的吗?”
“没有,我是先坐电梯到六楼,然后爬楼梯上的九楼。”
韩彬记录了一下,追问,“为什么这么做?”
“我怕直接上九楼会被邻居看到,告诉我老婆,万一露馅了,我老婆又该闹了。”
“那你还让刘伶醉租住在自家楼上?”
张航的神色有些古怪,道,“方便。”
韩彬再次确认,“六月四号晚上,你有没有去过刘伶醉家?”
张航摇了摇头,“我之前说过了,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六月2号。”
张航不承认六月4号见过刘伶醉,摆明了想否认自己是凶手,韩彬换了一个思路,问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