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二章 孟飞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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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孔缩到极限,竟然有人能如此近距离接触精通刺杀潜伏的她,简直是不可思议,纵然项央武功卓绝,也做不到这一步,但现在有人做到了。

“肤若凝脂,清丽无匹,雨师部的杀手好相貌,不过你们和许彻差点坏了我的大事,这笔账不得不算,就从你开始吧。”

夜莺缓缓回头,见到一个嘴角浅笑的普通男人正用一双灿若星河一样的眼睛注视着她,心里一跳。

陌生的很,从没见过面,但从其低沉的话语中可以猜到身份,拜火教的三圣子之一,孟飞扬,一个未来可能主宰拜火教的存在。

论相貌,孟飞扬实在算不得英俊,五官普通,身材中等,甚至连颜值大跌的项央也不如,放到人堆里绝对认不出来。

但一个人的相貌只是外在,内中核心才是关键。

孟飞扬外表普通,但任何人看他一眼,却绝对不会忽视他,那双眼睛透出的光芒,以及整个人从内而外散发的气质,如天边的云,聚散无定,想要探究,却无从着手。

想不到他真的来了,冒着可能被神捕门设计的危险而来,十日间从黔郡一路赶到延熹清江府,风尘仆仆,可以看出那枚火雾铁令对他的重要性。

红如火云的衣衫瞬间被真气撕裂,在寒意浓重的黄昏露出傲人的上围,夜莺眼如媚丝,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眼下孟飞扬语气不善,显然是要清算一番,夜莺很快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保命要紧。

杀手不是死士,一个优秀的杀手,必然能在任务开始前已经算好了自己的退路。

而女人最好的武器从来不是武功,而是肉体,夜莺能从一众杀手中脱颖而出,过人的相貌与身材占了一半因素,在杀人和保命上,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

面对这番场景,一大半的男人只怕都是把持不住的,好色是男人的通病,也是雄性的本能,没有男人不爱女人,除非心理或生理有问题。

然而孟飞扬不是普通人,他也爱女人,但无比的意志力能让他压下所有的欲火与不相干的杂念。

嘴角弧度保持不变,眼中却是骤然升起一团烈焰。

迎接夜莺一番好意的不是游走全身的爱抚,而是催人骨肉的蒸腾热劲,爆裂难当的真气灌入夜莺的体内,瞬间摧垮她一身修为,经脉截断,丹田被破,这只是开始。

随着时间的流逝,夜莺的娇艳的脸上变得扭曲,瞳孔放大,原本如牛奶一样的肌肤仿佛煮熟的大虾一样红,整个人也散发着一股香气。

不过不再是兰花香气,而是肉香,烤肉的香味。

“雨师,许彻,咱们的事情还没完,不过接下来要做的还是拿回火雾令,十年了,整整十年,终于要物归原主了吗?项央,你又是何方神圣呢?”

孟飞扬指尖轻点,夜莺的尸体直接被一股凌厉的劲风带动飞向后方一根竹子尖,仿佛烧烤的竹签串肉一般穿插而过。

下一刻,孟飞扬消失在原地,他现在就要火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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