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雀九幽(12)(1 / 2)
埋兰妖妖娆娆地靠在炕桌边,似笑非笑道:“我们三个之中,就属阿姆的身手最好,其次才是你,阿姆若是病倒了不能出门,不就轮到你陪在祭神侍女身边?玉里,想争宠,说出来就是,也不用使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吧!”
玉里的脸彻底沉下来:“埋兰,你别血口喷人,昨晚我可没碰那些装鲜果的筐,是你领着底下那些侍婢收拾的,你忘了?”
“你是没碰那筐,可是你亲手洗的水果!”言下之意,不是你在果肉上动了手脚,还能有谁。
“都别吵了,吵得我脸更疼了!”
阿姆抱着脑袋,哀怨道。
埋兰掐了一下阿姆的胳膊,“死没良心的,我给你出气,你看不出来?”
“也不一定就是玉里姐姐啊。”
埋兰怒其不争地瞪了阿姆一眼:“你没看见,你亲爱的玉里姐姐有事没事就往祭神侍女身边凑?你陪着祭神侍女外出的两晚,你玉里姐姐可是翻来覆去彻夜难眠的……”
随着埋兰的话,玉里憋红了脸,像是被戳破了什么心事;须臾,却是笑了,“啪”地一下,不轻不重地将手里的巾帕扔在桌案上。
“什么彻夜难眠,说的是你自己吧,”玉里道,“也不知道是谁昨个黄昏提前跑到山寺侧门,冒着雨眼巴巴去等人家,结果却被撵了回来,真是好没脸面!”
底下人越不和,做主子的就越高枕无忧。
朱明月此刻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局面。当然,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从坚固壁垒中寻找微不可查的薄弱点,既要分而化之,就像对付那些影卫;还要因势利导,就像对付埋兰。
推开门扉走出屋舍,朱明月捧着水晶果盘来到院中,身后是争吵不休且愈演愈烈的互斥声,而她已经没必要去面对屋里那三个奴婢之间的勾心斗角。
将果盘里仅剩的一些鲜果丢进天井里,再抬起头时,就瞧见那释罗拖着一条有些跛的腿,一瘸一拐地跨进院门。
“您这是怎么了?”
天光初开,朱明月未戴面纱,一张面庞笼在霞光中若芙蓉绽放,且清且艳且娇柔。十几岁的小姑娘,居然有这般风姿仪态,令人忍不住侧目。
“老奴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
那释罗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强打着笑容,眼底下却是一片乌青,像是整夜都未合眼的样子。
朱明月关切道:“若是身子不爽利,您大可派一个家奴过来,何苦亲自跑一趟。”
那释罗摇头道:“那些粗手粗脚的蠢奴才,哪里能将祭神侍女照顾周全。老奴已经在山下安排了马车,这就要去孔雀湖,烦劳祭神侍女去准备准备。”那释罗说到此,往她身后瞧了一眼,奇道,“对了,怎么不见玉里姑娘她们?”
玉里正在屋里忙着跟埋兰吵嘴。
“那释罗管事说要去孔雀湖?”朱明月问。
那释罗点点头:“那是芒色寨子西面的一处湖泊,风景秀丽,湖畔更散养着上千只孔雀,芒允也由此被戏称为‘孔雀之乡’,出名得很。祭神侍女难得来曼景兰,务必要去瞧瞧!”
让她看孔雀……
在元江府,那九幽就素有“白孔雀”的美誉,可见摆夷族对孔雀的尊崇和喜爱。但那释罗日日来她跟前报到,一连推迟了两次领她去见那九幽的机会,拖到而今已然七月十一,不但不再提,还专程安排她去芒色寨子看孔雀……看来那九幽短时间内是不打算召见她这位祭神侍女了。
阿姆的脸肿了,身边离不开人,于是,因为阿姆跟玉里吵得不可开交的埋兰,理所应当留下来照顾她。今日也不需要假祭神侍女替朱明月出面,那个体貌特征与朱明月有着八分相似的婢女被打发下了山门,跟玉腊待在一处。
只带着一个玉里,朱明月在随后跟着那释罗走下山门,主仆两人坐上了去孔雀湖的马车。
“小姐,其实奴婢跟埋兰……”
车上,玉里看着朱明月欲言又止。
“埋兰不太喜欢你?”朱明月问。
玉里有些尴尬:“是、是啊,她的确跟奴婢有过龃龉。”当面闹翻却是头一次,也不知那埋兰发的什么疯。
埋兰不是发疯,而是昨晚被朱明月的话刺激到了,罪魁祸首就坐在这里,轻描淡写地对玉里道:“你是因何到我身边的,我心里有数,放心,我会护着你。”
立场鲜明的话让玉里所有的解释都省了,也安慰了她有些不快的心绪,玉里在松了口气的同时,不禁想起临出门前,朱明月说要带着她而非埋兰的时候,她可没错看,埋兰咬牙愤恨的模样,连眼圈都红了。玉里又想起阿姆那张红肿不堪的脸,要不是阿姆突然出了事,眼下恐怕也轮不到她独自一人陪同朱明月。
玉里心中第一次冒出此般想法:若阿姆以后都出不了门,其实也挺好的……
芒色寨子离中城不算太远,绕着寨子往西而行,五里路外就是孔雀湖。经过昨夜的小雨,这一日的天气格外晴朗,暴晒的阳光投射在湖畔的一排排的桫椤树、垂榕树、棕榈树上,叶片鲜亮,泛起蒙蒙的白雾,明媚得有些不真实。
宽阔澄净的水面,也被阳光晃得一片灿烂,粼粼的波光中倒映着两岸的绿株、花卉,还有美不胜收的亭台水榭和精巧竹楼,恰似一幅浓墨重彩的绚丽画卷。
远处传来“嗷喔——”的鸣叫。
朱明月曾在宫中见过孔雀,正是由元江那氏的土司那直亲自进献的,蓝、绿二色,均为雄性,拖着又长又大的尾羽,头顶还有簇高高耸立的羽冠;一旦开屏,尾羽抖动沙沙作响,展示出五色金翠线纹的大羽扇,以及尾端的一颗颗暗蓝色镶绿边的圆圆眼斑,吉祥华贵,美丽夺目。
这一处湖畔,却散养着上千只孔雀。
成群结队的绿孔雀、蓝孔雀、白孔雀,还有黑孔雀,在盛满阳光的水岸边踱步,恣意舒展着自己的羽毛。有几只从栖息的树顶窝棚里滑翔下来,双翅展开,如一抹绚烂的星坠,划过浓密的雨热林间,让人恍若以为瞧见了凤凰于飞。
朱明月没见过凤凰,却在湖畔一间屋舍前,看见了一个蹲在地上为孔雀投食的男子。
七月的勐海,熏风日暖,鸟语花香。波光潋滟的湖畔团簇似锦姹紫嫣红,怀揣着一个笸箩,白衣翩翩的男子站起身,数百只孔雀在他身后随着他亦步亦趋,一人,百雀,从花丛边迤逦而来,在那一刻,仿佛有和煦的花香随着男子衣袂上的熏香撞入了她的鼻息。
那男子的笑容,却比花香、熏香还暖三分。
朱明月也在这时走近,待真真切切瞧清楚了那人的模样,不禁有些诧异地瞪大眼睛,却恰好与男子的视线对了个正着,“你是……”
“你是……武定州的凤氏于绯?”
两人同时开口道。
男子“咦”了一声,将笸箩端在右胳膊上,“你认得我?”
同样是问话,后面这一句等同于上面那一句的回答。
越过地上的低头觅食的孔雀,朱明月径直走到湖畔的雕栏前,目光却不离男子的脸,注视片刻,禁不住摇头,叹笑:“……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那男人一愣,然后皱眉:“不妙,不妙。”
能被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认得,身为男子都会生出欣喜和优越感,而面前之人眼底冒出一抹惊艳却又骤然而逝,须臾就变成了懊恼。朱明月道:“什么不妙?”
“区区在下应该与小姐素未谋面,今日乃是萍水相逢,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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