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1章 你摸一摸,热的(1 / 2)
这首音乐,一开始有点熟悉,渐渐的,他就完全陌生了,是一首新的曲子,欢欢这几年的钢琴造诣指数上升,琴声极是好听,当年他离开时,分明是一个半吊子,让弹琴两分钟都坐不住,怎么修炼得一手好钢琴了。
今天是他上岸第一天,刚一上岸就看到了大广场上宣传他的演唱会海报,他刚上岸没手机也没有电脑,不知道资讯,并不知道这几年是什么情况,到了演唱会场馆就看到了他的应援,非常高且显眼的地方,一切都是他熟悉的演唱会布置,他甚至看到了几名熟悉的工作室人员,他万万没想到,演唱会开幕,竟然是欢儿。
哪怕没有屏蔽障眼法,他也知道台上的人正在扮演他,演唱会开幕是很重要的一首曲子,往年都会选择自己的新歌,或者热度最高的一首歌,今年是一首钢琴曲,没有声音,仿佛是一场非常纯正的音乐会,不像是演唱会。
惊喜……当年不太懂音乐的心上人,已经能熟悉地弹奏一首令人动容的曲子,音乐是人的心声,就算拥有高超的技术,没有情感,音乐听起来也非常死板而冷漠,不会引人共鸣,可欢欢这一首曲子,却十足的引人共鸣。
第一首曲子很安静,又悲伤,后半段调子浪漫又凄凉,听得人落泪,潘森手指轻颤,眼眶有些湿润,这首曲子,与其说是欢儿的心声,不如说是他的心声,这几年他在海底深渊,不知道年月,他甚至不知道过了多久,海底只有漫无天日的黑暗,岁月漫长,度日如年,他不敢给欢儿一点信息,他怕自己回不去,不敢给一点点期待和盼望。
欢儿,我回来了,你看见了吗?
别难过,也别哭。
我在台下看着你。
潘森忍不住想起了当年教欢欢学钢琴的模样,那时候他还没上大学,耐心真的很差,他一直都包容着欢欢的小脾气和任性,心里总想着欢欢还小,他整个幼年时期都被禁锢,他本身就是一个孩子,这么一想他就平和得多,他包容欢欢的不懂事,也包容欢欢的不懂爱,可每次欢欢甩手而去,不想学音乐,又很排斥音乐时,他总是情不自禁地伤心。
那时候还小的欢欢,连他的伤心都看不出来,在漫长的岁月里,爱欢欢成了他的一种执念,等他真的找到了人,他又诚惶诚恐,总是不断地自我怀疑和自我否认,我所喜欢的一起,他都不喜欢,我所爱的一切,他都不爱,那他又怎么爱我?
他和欢欢的感情付出一贯不是双向的,一种都是单箭头,这样的感情难免会让他觉得卑微,他甚至称得上是舔狗本狗了。
哪怕欢欢说了再难听的话,哪怕心都碎了,他还是回到了欢欢身边,他期盼着有一天,欢欢能理解他的世界,欢欢能够走进他的世界,和他分享所有的一切,没有秘密。
如今,他看着欢欢如王子一样坐在台上,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中,他忍不住生出一点奢望,今天的欢欢,是否能够分享他的荣光和他的世界?
欢欢来过海底好几次,隔一段时间,就来一次,他每次都能看到,可他无法现身,恶魔似是故意的,让他知道欢欢过的不好,前几次,他总是安静地坐着,一句话也不说,表情落寞,绝望,潘森看着痛彻心扉。
他抗拒,反抗,最后渐渐变得平静。
他甚至在想,异火族的人天生洒脱,是否时间久了,欢儿就忘了他,这自然是他不期待的,可他总想着欢儿忘了他,是否能过得好些。
渐渐的,欢儿的话多了一些,他会絮絮叨叨告诉他一些日常生活,他知道欢儿完成了学业,成了科学家,那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谁能想到酷爱自由,又喜欢赖床的欢欢成为一名严谨自律的科学家,可航天,真的很适合他。
他适合探索美丽的星空,探索人类的新住所,探索太空的奥秘。
欢儿说,我等你回来,一起去太空。
在海底听到这句话时,他很难过,他想要承诺,心上人却听不到,他甚至无法去承诺什么,听到欢欢想要等他八百年,他甚至想过一死了之,他不愿意欢欢等他八百年。
他知道漫长的期盼,不断地失落是什么滋味,他不愿意欢欢再品尝一遍,他一定很难过吧。
别难过了,我的宝贝。
我回来了。
这一首钢琴曲结束,欢欢说,“这首歌,献给我心爱的人,这是我为他谱写的曲子,希望……他能喜欢。”
姑娘们一阵沸腾。
潘森,“……”
我和谁官宣了?
在演唱会上都示爱了,粉丝也没炸,这几年他错过了什么?
演唱会边缘也好,舞台中央也好,很多工作室的摄影师,各个角度拍摄照片,潘森忍不住问旁边蹲下来拍照的摄影师,“潘森和谁官宣了?”
那摄影师cp粉之一,蒸煮发糖,正甜得嗷嗷叫,听到这话十分不可思议地看着旁边的潘森,为了不打扰这一场演唱胡,潘森的脸成了一张普通的脸,白皙俊秀,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还有点病态。
“你村刚通网吗?我们老板和纳兰欢早就官宣好几年了。”
潘森沉默片刻,“啊……我是刚通网。”
官宣好几年?
这也是惊喜吗?他都能光明正大地牵着欢儿的手秀恩爱了吗?
欢欢是一个不多话的人,演唱会的话,有自由发挥,也有台本的,要多和粉丝沟通,这是潘森演唱会的特色,他有一次演唱会bb了五分钟,粉丝都在赶他,有时间bb,你都能多唱一首歌了。
这角色就交给盛景去扮演了,他退了后台后,第二首歌正在准备,潘森已不急着去见欢欢了,演唱会人多嘴杂,且到处都是摄影机,被拍到也不好,他更有心思去看欢欢的演唱会了,这角度还是很新鲜的,用他的角度,去看欢欢的演唱会。
然而,第二首歌就打破了他的梦想。
是盛景上来了。
唱的是一首潘森的热门歌,且是劲歌,潘森一言难尽地看着舞台上的盛景,对他来说,音乐没有国界,也没有标准,只要是好的音乐,他都喜欢,盛景作为一个人类,在音乐创作和嗓音上有很多天赋,有几首独立创作的曲子非常好听,填词也很好,潘森很喜欢,因为多年来是对家的缘故,在公众场合他从来不唱盛景的歌曲,免得粉丝炸裂。
可私底下,他很喜欢盛景几首歌,也耳熟能详,自己能够翻唱,可盛景就未必了,这个人在音乐上太过独断,只喜欢自己风格的东西,他都没想过有一天盛景会唱他的歌,而且……唱的特别好。
这是一首劲歌,台下的粉丝疯狂地叫喊着,他们分不清楚台上究竟是盛景,还是潘森,虽然声音不能模仿到一模一样也有九十分,这是一个专业演员和专业歌手的修养。
第一首把大家听得落泪的歌后,现场的气氛有点低迷,没想到第二首歌就开始爆炸,全场都是呐喊,欢呼,这是他十分熟悉的舞台,是他十分熟悉的呐喊声,下面的声音都是喜欢他的证明。
他渴望得到人类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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